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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简介
梧州市气象局是中直事业单位,实行部门和地方双重领导体制,以部门领导为主,是自治区级“文明单位”。主要的业务包括:24小时地面气象观测、高空气象探测、713C型天气雷达观测和长、中、短期、短时天气预报,并向政府和社会提供预报服务:广大市民可通过电视、广播、报纸、拨打“12121”电话和订制手机短信(编辑短信“0774”,移动用户发送到08121、联通用户发送到8121、小灵通用户发送到9121)等方式获取天气预报服务。此外,还开展气象资料服务、防雷技术服务、天气预报影视广告服务、庆典气球广告服务和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等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国务院第371号令)和《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第412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局负责实施全市的广播、电视播出单位改变气象预报节目播发时间安排的审批、使用气象资料的审查、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的批准等气象行政许可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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