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梧州市委员会 梧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部署,结合我市的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从讲政治的高度提高对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的认识
    未成年人是祖国未来的建设者,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状况,直接关系到中华民族的整体素质,关系到国家前途和民族命运。高度重视对下一代的培养教育,努力提高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素质,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是党和国家事业后继有人的重要保证。
    目前,我市十八岁以下未成年人约77万人,约占全市总人口的26.5%。从总体情况看,我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状况是好的。热爱祖国、热爱梧州、积极进步、健康向上、团结友爱、文明礼貌,是我市未成年人精神世界的主流。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对外开放的不断扩大,为我们学习世界先进文化提供了条件,同时西方腐朽文化和腐朽生活方式对未成年人的影响和危害不可低估,互联网等新兴媒体以及网吧等各类文化娱乐场所的快速发展,含有色情、暴力、赌博、愚昧迷信的腐朽落后文化和有害信息乘隙传播,严重腐蚀未成年人的心灵。社会上某些领域的道德失范、诚信缺失等不良现象以及“黄赌毒”等社会公害,给未成年人成长带来不可忽视的负面影响。在这些消极因素的影响下,少数未成年人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生扭曲和错位,有的甚至走上违法犯罪的歧途。就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本身而言,一些地方和部门的领导对这项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学校教育中重智育轻德育、重课堂教学轻社会实践的现象依然存在,全社会关心和支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风气尚未形成等等。我们必须采取有力措施,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作为我市一项基础性工程抓紧抓好。
    各级党委、政府及各级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到,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必须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思想,遵循并坚持四大原则:与培育“四有新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目标相一致、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与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相协调、与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相承接的原则;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未成年人的原则;知与行相统一的原则;教育与管理相结合的原则。重点落实五项任务:从增强爱国情感做起,弘扬和培育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伟大民族精神;从确立远大志向做起,树立和培育正确的理想信念;从规范行为习惯做起,培养良好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从了解国情区情市情做起,培养吃苦耐劳、艰苦奋斗的作风;从提高基本素质做起,促进未成年人的全面发展。总之,要针对未成年人身心成长的特点,积极探索新阶段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规律,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来加强和改进我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二、编织育人网络,实施“以德育人”、“实践育人”、“文化精品”三大工程
   1.推进“以德育人”工程,拓展我市学校、家庭、社会教育三位一体的教育网络。一是充分发挥学校的主渠道、主阵地、主课堂作用。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必须突出地把德育放在素质教育的首位。不断推进德育课的改进创新,积极探索实践教学和学生参加社会实践、社区服务的有效机制。市教育局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科学的学生思想道德行为综合考评制度,以及家长、班主任、学生和学科教师共同参与的德育行为评价方式。要下决心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从2004年9月起,全市各中小学校要全面落实组织学生每学期至少看一场有教育意义的电影、观摩一场艺术演出、参观一次教育场馆、参加一次社会实践公益活动的要求。二是重视发挥家庭教育的特殊作用。全市各级妇联组织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按实际进一步扩大各类家长学校的数量和规模,创建灵活多样的家庭教育组织形式,加强规范管理。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家庭教育讲座和培训,帮助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念,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市总工会、市妇联要把家庭教育的情况作为评选文明职工、文明家庭的重要内容,以促进家庭教育工作的开展。各级教育部门、学校、工青妇等相关单位要特别关心单亲家庭、困难家庭和流动人口家庭未成年子女的教育问题,流动人口家庭子女的入学、入队、入团等要切实做到与城镇中小学生同等待遇。民政部门、工青妇组织、残联和学校要做好孤残儿童合法权益的保护工作和流浪儿童的救助保护工作。三是切实发挥社区的桥梁作用。城乡各社区基层组织要把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纳入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的年度工作计划,做到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总结。要了解和掌握社区内未成年人的基本情况,主动加强与与辖区所在学校的联系,通过与学校联合办好家长学校、家庭教育指导中心等方式,对家庭教育实施有效指导。要建立和充分利用社区的阅览室、健身室、活动中心、板报栏、社区中心花园等各种活动阵地,使社区成为未成年人学习知识、陶冶情操、愉悦身心的乐园。
    2.深化“实践育人”工程,充分利用各种载体培养未成年人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充分利用国庆节、“六一”儿童节、少先队建队日、教师节、青年节、劳动节、建军节、“七·一”建党纪念日、3月5日毛泽东同志“向雷锋同志学习”题词纪念日、助残日、科普日等法定节日、传统节日、重大历史事件纪念日、中央8号文件颁发日、未成年人的入学、入队、入团、成人宣誓等有特殊意义的重要日子,以及自治区确定的每年2月 26日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宣传日”和每年的9月20日的全国“公民道德建设宣传日”,广泛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实践活动。2004年10月份,市教育局要牵头组织开展一次中学生团校、业余党校调研工作,并以此为契机推动全市中学生团校、业余党校建设步入正轨。
    3.实施“文化精品”工程,为我市未成年人创作和提供健康、全面的精神食粮。市新闻出版局要定期组织知识性、科学性、可读性、趣味性强的思想道德读物、科普读物和生活指导类图书,以及影视、音像、电子出版物,要开辟未成年人精品图书、音像制品专柜,为未成年人提供健康和高质量的精神食粮。市文化局要加强少儿文艺作品的创作,制订措施,鼓励我市的专家、学者、艺术家和创作人员,充分运用我市现有的优势和独特的人文资源,创作出更多优秀的有利于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文化产品,同时,要鼓励和支持我市专业和业余艺术团体面向未成年人演出,让健康的文化进入校园、社区、乡村、家庭,不断满足我市广大未成年人的精神文化需求。
    三、整合德育工作者资源,提高育人素质,加强教师、辅导员、“五老”三支队伍建设
    1.深化教师队伍职业道德建设。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进一步加强教师特别是青年教师和代课转公办教师队伍的培训工作。要制定和完善有关规章制度,2004年9月起,每年不少于10天对在职教师特别是青年教师和代课转公办教师采取在职或离岗培训等方式,鼓励其参加学习进修和培训,帮助他们掌握现代教育理念、青少年心理学和课改的新要求和新方法等。要进一步完善班主任制度,选派思想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奉献精神强的优秀教师担任班主任,并切实提高班主任的各项待遇,为他们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同时,鼓励他们革新教育方法,改进和完善家访制度,与学生家庭共同做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工作。市教育局要制订激励机制,每年的教师节要评选并向社会公开表彰一批优秀教师和德育先进单位(集体)。
    2.强化辅导员队伍建设。团市委、教育局要高度重视发挥我市各级共青团组织和少先队的作用,要把中小学校共青团、少先队工作纳入学校素质教育的总体布局和教育发展规划,把对团队工作的指导、检查、考核纳入教育行政部门的督导和评估体系以及衡量学校办学质量的一个重要指标。要确保城乡中小学少先队辅导员队伍从选拔、配备、定级、培训、考核、奖励等方面得到进一步的完善。教育局、工青妇、科协等人民团体,关心下一代委员会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广泛发动热心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工作,有责任心、有能力、有经验的各界人士加入少先队志愿辅导员队伍,为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活动和其他校外实践活动提供帮助和服务。
    3.重视“五老”队伍建设,扩大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覆盖面。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充分发挥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和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等“五老”队伍,使之与学校班主任、辅导员队伍一起,形成一支专兼职结合、素质较高、人数众多、覆盖面广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队伍,共同履行培养教育未成年人的职责。要充分运用“五老”的特长和优势,从2004年新学年开始,各中小学校都要聘请1名以上“五老”人士担任的校外辅导员、文化市场和校外活动场所的义务监督员、优良传统教育的宣传员等,充分发挥他们的影响和带动作用。
    四、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公益性未成年人活动场所、舆论阵地三个阵地建设
    l.充实内容,改进方法,整合资源,充分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育人作用和效果。我市文化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中共广西特委旧址、中山纪念堂、李济深故居等重点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要不断挖掘和充实教育内容,改进展示手段,以吸引未成年人参观学习和提升学习效果。每年为未成年人提供不少于二次的思想道德教育专题展览。从2004年9月起,所属文博单位要全面实行对中小学生集体参观一律实行免票,对学生个人参观可实行半票或凭学生证全部免票的措施。
    2.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加强公益性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建设和管理。我市各级政府要按照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统一规划、农村与城区共同发展的原则,将公益性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建设纳入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市发改委、建规委、教育等部门要落实自治区的要求,及时对市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进行立项、规划和建设,确保2006年以前建好并投入使用;各县(市)要在国家彩票发行收益资金和自治区彩票发行返还公益金的扶持和自身的努力下,按要求在2007年以前建好并投入使用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场所;有条件的社区、街道、乡村也要积极兴建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室;暂不具备新建条件的,要对现有各类活动场所资源进行整合,做到资源共享。对已建成的32个乡镇宣传文化站和各村宣传文化室,要加强后续投入与管理,同时,要专门开辟面向未成年人开放的免费活动室。经过3至5年的努力,逐步做到市区有规模较大的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各县(市)有独立的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场所,有条件的社区、街道、乡村有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室,构成和健全惠及全市广大未成年人的活动场所网络。财税部门要落实国家有关对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给予减免税收等优惠政策的规定,加强对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的政策性指导。
今年年底前,各级政府要抽调人员组成督查组,对辖区现有的公益性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开展一次认真的清理整顿,纠正未成年人活动场所改变性质变成营业性创收场地的现象。凡有被挤占、挪用、出租及其它与未成年人公益活动场所不相符的现象,在2004年底前一律要予以纠正,要恢复场所原有的性质和功能,并确保今后不再出现类似现象。
    3.舆论先行,相互配合,大力营造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氛围。各级宣传部门要制定和及时调整相关的宣传报道计划,组织协调报刊、广播、电视、网站等各类传媒,运用多种形式,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营造浓烈的氛围。各新闻单位要增强社会责任感,把宣传和推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作为义不容辞的责任,相互配合,积极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舆论环境。梧州日报、梧州人民广播电台要进一步开设和充实面对未成年人的专栏专题;梧州电视台要认真按要求抓好中央和自治区电视台少儿频道落地覆盖工作,并努力提高策划、制作水平,适时推出有梧州特色、为广大未成年人所喜爱的少儿节目。各类媒体要发挥各自的优势,积极制作和定期刊播有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公益广告。各移动通讯公司、市电信局要利用短信平台在重大节庆日、纪念日制作和发送相关的公益短信。要加大对“梧州文明网”内容的更新和充实,增加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专栏,扩大社会影响。
    五、更新观念,拓宽渠道,不断完善财政、文化事业、社会投入三项保障政策
    1.强化措施,确保财政投入和扶持政策的落实。我市各级政府要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的要求,把涉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正常运行的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即从2005年起,我市及各县(市、区)均按照本地当年人口总数和每人每年0.2元的标准,核拨每年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专项经费,并且视经济发展和财政收入的情况,逐步增加各级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专项经费的比例,以确保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各县(市、区)财政部门要想方设法,克服困难,保证该项经费的落实。各级财政、税务部门要加强对文化、体育、教育等涉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的部门和单位的业务指导,认真落实对公共文化体育场所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扶持政策,引导、培育、壮大我市文化体育产业,增强其造血功能,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硬件的改善和软件的提高奠定扎实的基础。
    2.积极探索,强化激励机制,加快文化事业改革步伐。我市各级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文化体制改革的各项政策,文化、广电部门要向政府提供和促成制定对少儿文艺创作、演出、奖励和节目制作的有关激励政策,推动我市少儿文化产品的创作、生产,满足全市广大未成年人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
    3.努力创造条件,制定符合我市实际的优惠政策,大力招商引资加快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建设。各级政府和文化行政部门要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有关优惠政策,在保证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宗旨、方向、性质和功能不变的基础上,在政策、法规允许的前提下,努力探索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和我市实际的建设模式和运作方法,多渠道吸纳社会资金,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兴办未成年人活动场所。
    六、坚持不懈地开展“扫黄”“打非”工作,着力整治“网吧”、非法出版物、文化娱乐场所三大重点问题
    继续加大“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出版物、文化娱乐场所三个方面的整治监管力度,为我市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空间和氛围。
    1.巩固已有成效,进一步加大我市“扫黄”“打非”工作力度。市“扫黄”“打非”工作各成员单位要自觉将“扫黄”“打非”工作纳入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系统工程,坚持统筹兼顾,达到长效管理。市“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协调,组织版权、文化、公安、工商等执法部门在“扫黄”“打非”行动中做到五个结合,即:要把开展专项治理与加强日常监管结合起来;把完善管理措施、法规与严格执法结合起来;把打击盗版行为与加强对未成年人远离网吧和非法出版物的宣传教育结合起来;把职能部门工作与学校、社区、家庭参与结合起来;把坚持“扫黄”“打非”与繁荣未成年人文化阵地结合起来。
    2.抓住重点,突出整治“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要从人民群众不满意的地方抓起。当前,一些地方未成年人违规进入“网吧”问题相对突出,引起部分家长和群众的不满。文化、公安等行政主管部门要相应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格执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切实加强对“网吧”的整治和管理,及时把握“网吧”行业发展的新动向,不断强化未成年人不得进入营业性“网吧”等措施,统一安装“网吧”终端过滤软件,封堵有害信息,打击“黑吧”违法行为。教育行政部门、各中小学校要进一步推进我市中小学校园绿色网络活动室建设,教育引导青少年学生健康上网、文明上网,为未成年人提供健康有益的绿色网上空间。市“扫黄”办每年要有计划地组织整顿经营性“网吧”、电子游戏经营场所、文化书刊联合大检查。版权、文化、公安、工商等部门要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做到常抓不懈,切实为未成年人成长营造洁净的环境空间。
    3.规范日常管理,强化市场监管,有效净化社会文化环境。我市的版权、文化、公安、工商等执法部门要加大对书报刊市场、电子出版物市场和电子游戏经营场所、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的日常监管,严厉打击违法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社会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和电子游戏经营场所的行为。整顿和治理中小学校园的“网吧”和电子游戏经营场所以及可能干扰学校教学秩序的经营性娱乐场所。要大力推行“有奖举报”、“失察追究”和“累进惩罚”等行之有效的制度,依法打击不法业主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七、领导、工作、激励三大体制机制并举,形成合力,务求实效
    1.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全市各级党委主要领导要负起政治责任,身体力行,真抓实干,认真制定措施建立和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群齐抓共管、文明委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县(市、区)委每年要召开一次研究辖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专题内容的常委会,认真了解和分析辖区内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状况,及时研究和解决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大问题。市委组织部门和人事部门要把是否重视和支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纳入县(市、区)、乡镇党委政府的目标考核体系以及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范围,作为创建文明城市、文明社区、文明村镇、文明家庭的重要考核标准之一,真正形成党委、政府“两手抓”、职能部门“联手抓”、社会各界“众手抓”的工作局面。
    2.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各级党委、政府要建立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工作机制,有关职能部门和群团组织,要按照任务分工的要求,切实履行各自职责,确保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各项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条块结合、整体推进,目标一致、职能明确,互相衔接、不留空白。市、县两级文明委要在同级党委的领导下,切实担负起重要责任,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推进我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步上新台阶。同时,党委、政府也要从领导力量、组织机构、人员编制、工作经费等方面充实和加强各级文明委的办事机构,使其更好地履行职能,发挥作用。
    3.建立激励机制。各级党委、政府要建立和强化激励机制,使参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集体和个人学有榜样,干有目标,形成一种乐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做奉献的良好社会氛围。按自治区的要求,市委、市政府对在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原则上每两年表彰一次,以鼓舞和激励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各工作部门及其工作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各县(市、区)可参照市的做法,自行制定表彰激励办法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