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文明委[2004]11号
梧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关于我市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近期要办好11件实事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遵照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当务之急是办好几件社会影响大、群众反映强烈、未成年人欢迎的实事”的指示和落实自治区文明委提出的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当前需办的16件实事,结合我市实际,在近期做好11件工作:
    1、市文化系统所属文博单位从2004年8月起,全面实行向未成年人等社会群体免费开放。(责任单位:市文化局)
    2、在第二十个教师节,评选100名师德标兵和一批德育先进单位(集体)。(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3、主动与自治区有关单位联系,争取我市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场所的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4、做好中央和广西电视台少儿频道节目的转播工作。(责任单位:市广播电视局)
    5、梧州电台,梧州电视台,梧州日报,梧州广播电视报,梧州文明网要开设形式多样的相关专栏、专题、网页,并充分利用已有的各类少儿节目。(责任单位:市广播电视局、梧州日报社、市文明办)
    6、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整顿经营性网吧、电子游戏经营场所、文化书刊市场联合大检查。(责任单位:市“扫黄”“打非”办公室、市文化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新闻出版局)
    7、市、县广播电视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有关净化荧屏工作的通知精神,播出各类节目要认真审查,对不适应中国国情和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可能有害的画面、语言要坚决删除;在黄金时段(19:00——22:00),要播出国产影视节目。(责任单位:市广播电视局)
    8、组织开展全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状况社会调查活动,并形成调研报告呈报市委和自治区文明办。(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文化局、团市委、市妇联)
    9、进一步净化我市报纸的版面,形成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舆论氛围。(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梧州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局)
    10、加强中学团组织和少先队组织建设。10月份开展一次全市中学生团校、业余党校调研工作,力争今年年底70%的中学建立中学生团校、业余党校。(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团市委)
    11、组织相关单位持续开展以“快乐成长”为主题的系列宣传教育活动。(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市文化局、团市委、市妇联)
    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制订周密计划,切实履行各自职责,务求在今年年底前,以实实在在的成效和变化,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信心,推动我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请各责任单位8月底前将工作方案报市文明办。

                    

 梧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2004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