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梧州市开展“双百万十”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梧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为抢抓机遇,迎接挑战,开拓创新,不断进取,打好新世纪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主动仗。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双百万十”创建活动,即创建100个文明单位、100个生态文明村、10000个文明户、10条文明示范街,使梧州市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形成以点带线,以线促面,连片创建的新格局。
梧州市2001年创建百个文明单位方案
根据梧州市2001年精神文明建设规划,我市将创建百个文明单位,现制订创建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创建文明单位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和十四届六中全会精神,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做到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相互促进、协调发展,充分发挥文明单位在两个文明建设中的示范带头作用,不断提高文明单位水平。
二、创建目标
全市创建100个文明单位(村镇),其中万秀区22个、蝶山区27个、郊区4个、岑溪市15个、苍梧县10个、藤县14个、蒙山县8个。年内将其建设成为经济效益好、环保达标、环境整洁优美、科学文明、职工(村民)文化素质高的单位(村镇),70%以上创建成为市级文明单位,10%创建成为自治区级文明单位。
三、创建标准
1、领导班子建设好。领导班子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两个文明一起抓的方针。领导干部勤正廉政、团结协作,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2、经济建设、业务工作成效显著。认真贯彻执行深化改革的方针,依法经营,实行科学民主管理,经济效益好,工作效率高,服务质量优,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
3、思想道德文化教育好。深入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教育,努力提高干部群众科学文化素质,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活跃。
4、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好。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工作生活秩序良好,无重大刑事案件、重大事故发生,无“黄、赌、毒”丑恶现象,无“法轮功”练习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普法工作均达标。
5、环境规划建设管理好。认真执行城乡建设规划,“门前保洁”责任落实,环保达标。单位院和宿舍楼因地制宜搞好绿化、美化,达到绿化合格单位标准。
6、计划生育好。积极宣传和认真贯彻执行计划生育政策,计划生育各项指标达标。
四、创建步骤
1、创建单位在2001年3月底前要制定创建文明单位活动方案和提出申报文明单位报告,并将方案和报告送到属地文明办,主动接受属地文明办的指导、协调、监督工作。
2、各属地文明办对创建单位要列册登记,于4月底前上报市文明办。
3、2001年12月,创建单位按照《梧州市文明单位建设管理办法》和创建标准进行自检,认为符合文明单位标准、并连续二年获得县(市)区级文明单位的,应写出申报市文明单位报告。
4、各属地文明办按照文明单位标准,对申报单位进行考核评比,写出考核意见,经申报单位主管系统和所在县(市)区党委政府考核同意后,连同创建单位的申请报告,向市文明办推荐。
5、市文明办组织有关部门对申报单位进行考核,并通过适当方式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将申报单位提请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审定后,报请市委、市人民政府批准命名。
6、梧州市文明单位由中共梧州市委、梧州市人民政府发文通报表彰,并授予相应的牌匾和证书,对文明单位实行“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的奖励原则。
五、保障措施
1、落实创建规划。各县(市)区党委、政府、文明办要根据市创建文明单位的要求,成立2001年创建文明单位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创建规划,同时把创建规划纳入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中去。
2、落实创建措施。各创建单位要把创建工作任务,具体分解量化、落实到各车间、科室、班组或村民小组等,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开展创建文明车间、文明科室、争当文明职工等活动。各属地文明办每年不少于2次到创建单位进行培育、检查、指导工作。
3、开展共建活动。创建单位的属地党委、政府、文明办,以及主管单位要统一认识,通力合作,发挥其职能作用,积极探索各种共建组织,发挥党员、团员、青年的示范作用。
创建百个生态文明村活动方案
2001年是新世纪头一年,梧州市农村精神文明建设集中力量抓好百个文明生态村创建活动,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深入扎实开展。特制订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为民办实事,为群众谋利益的原则,实行统一组织,上下协调,具体指导的创建思路。保护生态,注重可持续发展,以改水改厕,硬化村道为切入点,调动农村干部群众的创建热情,全面提高农民家庭生活质量和农民健康水平,促进农村两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
二、创建目标
2001年在三县一市以及郊区创建100个生态文明村活动,重点抓好浔江、西江、桂江、义昌江、黄华河、湄河沿岸村的创建,在岑溪市、藤县分别建30个村,苍梧县建25个村、蒙山建10个村,郊区建5个村,确定创建的村拟10%以行政村,90%为自然村。各县(市、郊)抓1-3个创建示范样板村,以点带面,力争三年实现创建100个生态平衡、环境良好,秩序良好的生态文明村。
三、创建标准
1、生产发展好。农村生产责任制不断深化发展,积极发展多种经营,广开生产门路,农业生产发展较快,人均收入高于本县(市、郊)平均水平,农民生活水平明显改善。
2、村容村貌好。积极改善居住条件,村道硬化有规划,村内环境整洁无脏乱,村庄绿化美化,村民养成良好卫生习惯,群众健康水平日益提高。
3、村风民风好,经常进行法制教育,村民自觉遵守村规民约,有较强的法制观念和遵纪守法、维护社会治安的自觉性,无乱砍乱伐、打架斗殴行为,接受现代科学生活方式,大兴破除迷信之风,打击邪教活动,自觉抵制婚丧大操大办等不良风气,开展文明户评选活动。
4、改水改厕改房改路有成效。年内要有30%以上的农户用上沼气和卫生厕所,村道平整,硬化率逐年提高,村内主要道路硬化率40%以上,有30%农户居住新房。有90%以上农户用上卫生食用水。
四、创建方法
1、抓好创建教育,提高农民的创建意识。通过各种形式进行宣传发动,使农民真正懂得创建生态文明村给他们带来健康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意义,促使农户积极参与创建活动。
2、抓好环境治理,改善农民生活环境。在村内抓好绿化、美化、净化工作。动员农户大搞村和庭院环境卫生整洁,装饰家园,美化环境。村民房屋建设要有规划,搞好村内供水及排污水沟建设,逐步实现村道硬化。村头村尾植树种果,保持一定的绿化率。加大垃圾处理、禽畜圈养整治力度,有效地解决长期困扰农村脏、乱、差的老大难问题。
3、抓好“五改六化工作”,让农民得到实惠。积极开展“五改”六化工作,“五改”即改水、改灶、改厕、改建房屋、改建道路。“六化”即居住楼房化、吃水洁净化、村道硬面化、燃料沼(煤)气化、电视闭路化、庭院绿美化。重点动员农户做好以三配套沼气为主的无害化卫生厕所的建设,做到建设一个、成功一个,使用一个,管好一个,农户使用沼气和卫生厕所和村内干道硬化率达到创建目标。沼(煤)气化、电视闭路化、庭院绿美化。重点动员农户做好以三配套沼气为主的无害化卫生厕所的建设,做到建设一个、成功一个,使用一个,管好一个,农户使用沼气和卫生厕所和村内干道硬化率达到创建目标。
4、抓好文明户评选工作,提高农户文明程度。创建生态文明村一定要同创建文明户活动相结合,在开展环境整治、“五改六化”工作同时,开展文明户评选,做到以村带户,以户促村,共创文明,达到自我教育、自我激励、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的目的,使创生态文明村工作落到实处。
五、创建步骤
1、各县(市、郊)在2001年3月落实创建生态文明村名单和创建方案,并报市文明办。
2、2001年4月底前,各县(市、郊)文明办对各创建村庄进行调查研究,摸清经济各方面情况。同时,做好创建前的状况录像工作,并填写好统计表。做好改水改厕、村道硬化任务落实的前期工作。
3、2001年4月至12月,各县(市、郊)文明办配合镇、村做好村道硬化,农户沼气、卫生厕所建设的规划、筹资、建造等工作。
4、2001年12月由各县(市、郊)文明办对申报创建的村庄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市文明办进行抽样检查,对达到创建标准的生态文明村,由各县(市、郊)推荐申报参评,通过考核验收后由市统一命名。
六、保障措施
1、抓好规划的制定。各县(市、郊)政府、文明办要根据创建要求,成立创建生态文明村工作领导小组,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出创建生态文明村的规划,要把创建规划纳入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中去,纳入到创建小城镇的规划中去。在创建过程中,要按照“先抓近县城、镇的村,后抓边远的山区村,先抓沿江两岸的村后抓其他村,先抓基础好的村后抓基础差的村”的工作思路来开展。
2、加强领导,真抓实干。各级党委政府要重视创建生态文明村工作,强化政府行为,将创建工作任务具体分解、量化和落实到有关部门、单位,实行目标责任制,并制定必要的政策,采取有力的措施,切实抓出成效。
3、建立完善的参与共建机制。爱卫、卫生、水电、土地、教育、环保、能源、林业等部门要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明确分工,按照自治区政府桂发(1997)108号《关于做好全区农村改水改厕工作意见的通知》精神,各负其责。要调动镇、村各方力量参与,提高村民参与积极性,充分发挥各村的党员、团员、青年、妇女的作用,形成各级政府指导、有关部门配合、村民自觉创建局面。建立各种共建组织,积极探索各种共建形式,如军警民共建、联片共建、村镇共建、城村共建等。
4、完善资金投入机制,坚持“民办公助,谁受益、谁出钱”的方针,按照“国家、集体、个人”三个一点的集资精神,增加“公助”部分的投入。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工作需要,相应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保证创建资金的充分来源和有效利用。
5、分类指导,突出特点。根据我市农村发展的实际水平,创建工作要加强分类指导,善于总结、交流、借鉴和引用成功的经验做法,在此基础上实现创新和突破,力求创出特色。
6、树立典型,加强宣传。创建要抓好示范工作,发现和树立典型,各县(市、郊)要确立一批示范点,充分发挥示范点的带头作用。各级新闻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做好宣传工作,加强舆论引导,为创建工作加油鼓劲。有关部门要宣传、鼓励、引导、组织农民积极参与创建工作,使农民在创建中受到教育,得到经济实惠。
梧州市2001年创建万个文明户活动方案
根据梧州市2001年精神文明建设规划,我市将在城乡居民、村民中创建万个文明户,现制订创建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和十五大精神,以唱响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主旋律为原则,以优化家庭社会细胞为切入点,调动城乡居民参与创建文明户活动的积极性,建立科学、文明、健康的社会主义家庭,为提高城乡文明程度服务。
二、创建目标
根据我市经济发展水平,2001年在全市城乡创建10000户文明户,其中万秀区1100户、蝶山区1200户、郊区500户、岑溪市2200户、藤县2400户、苍梧县1800户、蒙山县800户。
三、创建标准
1、认真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改革开放,积极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
2、热爱本职工作,生产、工作热情高,出色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为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作出较大贡献。
3、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积极推广应用生产新技术,勤劳致富,经济收入水平较高,农村户人均年收入达到当地中上以上水平。
4、积极参加创建文明单位(村镇)、文明城市(县)和学雷锋活动,关心、维护集体和他人利益,热情诚恳待人,尊老爱幼、助人为乐成绩显著。
5、遵守党纪国法,廉洁奉公,敢于批评和反对不正之风,自觉执行国家计生政策,没有超生超孕现象。家庭成员中没有违法违纪和“法轮功”练习者。逐步建立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6、有良好的卫生习惯,院内物放有序,室内陈列整洁,环境绿化美观。文明户要达到“七无”,即成员无违法、邻里无纠纷、矛盾无上访、生育无超生、老幼无虐待、环境无脏乱。农村居民家庭达到“五改六化”,“五改”即改水、改灶、改厕、改房、改路。“六化”即居住楼房化、吃水洁净化、村道硬面化、燃料沼(煤)气化、电视闭路化、庭院绿美化。推广使用沼气式、三格式卫生户厕,发展生态农业成绩显著。
7、重视家庭教育,子女在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家庭成员间互敬、互爱,不搞迷信活动,与邻里和睦相处。
四、创建步骤
1、城乡居民户、农户按照文明户条件,在2001年3月底前向所在地文明办提出申报文明户。
2、各属地文明办对申报文明户进行列册登记,并于2001年4月底前上报市文明办。
3、年终,各属地文明办会同申报文明户所在单位(村镇、街道、居委会)进行考核评比,经审核同意后,连同申报表,报送市文明办。
4、市文明办组织有关部门对申报文明户进行考核,提请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审核命名,并发给荣誉证书。
五、保障措施
1、各属地文明办要制定创建规划,把创建文明户目标分解到属地各单位、居委会、村委会,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
2、各属地文明办要组织有关部门到单位、街道、村镇指导、检查创建工作,以市民文明学校、文明家长学校等为载体,以墙报、黑板报、广播等多种形式,宣传发动组织广大居民群众积极参与创建文明户活动。
梧州市2001年创建十条文明示范街活动方案
|
|
根据梧州市2001年精神文明“双百万十”创建活动计划,现结合实际,制订创建十条文明示范街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为民办实事,为群众谋利益的原则,实行统一组织,上下协调,发动群众,立足居委的创建思路,以精神文明建设为切入点,以街容街貌整治为突破口,调动干部群众的创建热情,全面提高街道文明程度,促进城市两个文明建设全面发展。
二、创建目标
全市确定十条街道为创建文明示范街的对象,万秀、蝶山两城区分别是河东的中山路、大东上路、大东下路,河西的大学路、文澜路、新兴一路,三县一市分别是苍梧县的新建街,藤县的登俊路,岑溪市的解放路,蒙山的湄江街,年内将其建设成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环境优美、文化繁荣、老少文明的名副其实的文明街道。
三、创建标准
1、带头作用发挥好,居委会班子团结、作风民主,廉洁奉公,努力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的各项社会性工作。
2、社会秩序管理好。经常进行遵纪守法教育,认真履行梧州市市民文明公约和街规民约,做好社会青年的思想道德教育,调解会、帮教组发挥好的作用,无赌博、斗殴,无看淫秽书画、录像等不良现象,守楼护舍效果好,社会秩序井然。
3、文体活动开展好。街道有文化体育活动场所,经常组织居民开展一些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丰富居民的精神生活。
4、有创建文明街的特色。结合街道的创建优势,推出有街道特色1——3项拿手创建项目,年内抓出成效。
5、街道整洁畅通,绿化美化好。街道治理有规划,所辖大街小巷整洁,“门前保洁”制度落实,上门收垃圾率达100%,有公共绿化带,无违单搭盖,无乱堆乱入,无占道经营,街道厂、居民楼绿化美化,街道管理达到市区一级道路管理标准。具体要求如下:
(1)现有的建筑物,应保持外形完好、整洁,不得擅自在阳台、楼顶平台、外走廊搭建挂台、雨棚、遮阳篷等临时建(构)筑物。沿街等建筑物的阳台、窗需安装安全网的,安全网不得超出墙体。
(2)沿街头人行道、临道门面,不得吊挂有碍市容观瞻的物品,无乱挂乱晒行为。
(3)沿街建筑物的外墙、玻璃幕墙要定期清洁、维修,无违单破墙开店行为。
(4)沿街商店的门顶装饰整治美观,高度不低于2.5米,宽度不得超出1.2米,不得使用编织袋,石棉瓦等有碍观瞻的材料。
(5)在临时建筑物上安装的空调制冷设备,应当保证安全、整齐、美观,其托架底部与地面高度不得低于2.5米,并配备安装排水设施,冷凝水不得流出地面。
(6)设置户外广告牌、标志牌、站牌、指路牌、广告灯箱等,应按照批准的期限、方式、地点设置,无违章乱设置行为。
(7)户外广告标志用字应当规范、准确、工整,无字迹残缺,无简化名称,无积尘污物。
(8)在城市建(构)筑物,设施及树木无乱刻画、乱张贴行为。
(9)沿街不准违章设立摊点,不准跨门槛经营,无乱摆乱卖行为,
(10)沿街无违章搭建书报亭、电话亭、各类服务亭、站等临时建(构)筑物。
(11)不得在街道上违章设置车辆冲洗点。
(12)街道两侧及公共场所无乱堆放物品。
(13)人行道上及公共场所车辆售货停放整齐有序,无乱停放行为。
(14)街道定时清扫,全日保洁,无乱扔烟头、纸屑、瓜皮果核;无乱倒垃圾、粪便、污水、污物;无随地吐痰、便溺。
(15)街道两旁基础建施工现场,应按规定设置隔离护栏。施工期废水、泥浆,不得流出场外,溢漫路面。
(16)硬化施工场地出入口,设立冲洗装置。清洗运输车辆,运输车辆不得带泥行驶,污染路面。无沿途撒漏现象。
(17)果皮箱、垃圾箱设置合理,要求做到摊前一只篓(箱),门前两组花摆设,有公共绿化带,居民楼阳台绿化率达50%以上。
(18)垃圾袋装化,清运做到日产日清,道路上不得焚烧树叶、垃圾等废物。
四、创建步骤
1、2001年3月底前,各县(市)区将各申报文明示范街道的创建方案报到市文明办。
2、2001年4月12月,各县(市)区党委、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创建标准做好相关各项工作,一项一项抓落实,抓出成效。
3、2001年12月底前由各县(市)区文明办对各自申报创建的示范街道分别进行检查验收,市文明办进行现场考核,对达到文明街道创建标准各街道,由当地文明办提出推荐申报,自检自评,通过市考核验收后由市统一命名。
五、保障措施
1、抓规划。各县(市)区党委、政府、文明办要根据创建要求,成立创建文明示范街道工作领导小组,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出创建规划。要把创建规划纳入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中去。在创建过程中,要按照“软硬环境一起抓”的工作思路来开展。
2、抓落实。各县(市)区党委政府要重视创建文明示范街道工作,强化政府行为,将创建工作任务,具体分解、量化和落实到有关部门、单位,按照属地管理的要求实行目标责任制,并制定必要的政策,采取有利措施,切实抓出成效。
3、抓共建。各县(市)区要与爱卫、卫生、城管、工商、交通、园林等部门密切配合,发挥其职能作用,要调动当地工商企业、学校、医院等多方力量参与,提高干部群众参与积极性,充分发挥党员、团员、青年、妇女的作用,建立各种共建组织。积极探索各种共建形式,营造一个良好的氛围。
4、抓资金。坚持“民办公助,谁受益、谁出钱”的方针,按照“国家、集体、个人”三个一点的集资精神,增加“公助”部分的投入。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工作需要,相应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保证创建资金的充分来源和有效利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