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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市民美化环境要求
1、工厂、学校、机关等单位应因地制宜积
极植树栽花种草,并修建花圃,栽培盆花,
特别是对环境有污染的工厂,更应种植树木花
草,净化空气。
2、街道两旁要栽种树木,并经严加护理,
对缺兜的要及时补上。
3、各家各户根据条件许可,适当地在阳台、
窗台、室内及环境周围摆设点缀盆花,盆景。
4、办公室、会议室、商店里、大厅内等室内
环境可根据具体情况放置一些盆花、盆景、
插花等。
5、不在行道树上钉铁钉,拉铁丝、绳索,挂
晒物品,不把果壳、纸屑、烟头扔在花坛、
花带里。
6、占用人行道的夜市,不在树上悬挂物及
广告招牌,不在树下烧炉子及往树根倒污水。
7、严禁砍伐城市所有公、私及野生树木,
确因建设需要修剪、移植、砍伐树木的,须经主
管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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