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市民美化环境要求

    1、工厂、学校、机关等单位应因地制宜积

极植树栽花种草,并修建花圃,栽培盆花,

特别是对环境有污染的工厂,更应种植树木花

草,净化空气。

    2、街道两旁要栽种树木,并经严加护理,

对缺兜的要及时补上。

    3、各家各户根据条件许可,适当地在阳台、

窗台、室内及环境周围摆设点缀盆花,盆景。

    4、办公室、会议室、商店里、大厅内等室内

环境可根据具体情况放置一些盆花、盆景、

插花等。

    5、不在行道树上钉铁钉,拉铁丝、绳索,挂

晒物品,不把果壳、纸屑、烟头扔在花坛、

花带里。

    6、占用人行道的夜市,不在树上悬挂物及

广告招牌,不在树下烧炉子及往树根倒污水。

    7、严禁砍伐城市所有公、私及野生树木,

确因建设需要修剪、移植、砍伐树木的,须经主

管部门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