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几项主要工作时间安排
一、评选第五批自治区“文明小区”“文明庭院”
1、10月15日前,由各县(市、区)委宣传部、文明办向市文明办自检申报符合条件的小区庭院。
2、10月16日至20日,市文明办对申报的小区庭院组织进行考核。
3、10月21日至30日,市文明办将经考核后符合条件的小区庭院报市文明委讨论通过后在媒体公示,10月30日前上报自治区文明办。
二、评选2004年至2005年度梧州市文明单位(村镇)、“双文明”建设先进个人
1、11月30日前,由各县(市、区)按照规定条件,将推荐评选的单位(村镇)名单及申报推荐表、创建工作总结上报市文明办。
2、12月15日前,由各单位(系统)将评选出的“双文明”建设先进个人报所属县(市、区)和主管部门审定后上报市文明办。
3、12月1日至30日,市文明办组织对申报市级文明单位(村镇)进行考核。
4、2006年春节前,市文明办将考核情况上报市文明委讨论通过后在媒体公示。最后由市委、市政府召开会议予以命名表彰。
三、评选2005年度梧州市“文明市民标兵”
1、11月15日前,由各县(市、区)文明办按梧文明委[2004]3号文件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将初步候选人名单及事迹材料、推荐表报市文明办审定。
2、12月15日前,各县(市、区)文明办按市文明办审定名单将候选人名单及事迹材料、呈报表报市文明办。
3、2006年春节前,市文明办将考核情况上报市文明委讨论通过后在媒体公示。最后由市文明委召开会议予以命名表彰。
四、完成对《梧州文明网》的内容充实工作
1、11月30日前,由各县(市、区)文明办将近年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资料,包括领导讲话、文件、创建活动、先进典型、经验交流、理论成果及图片等,拷贝成软盘(txt版本)送交市文明办。
2、12月15日前,市文明办将市及各县(市、区)报送资料送梧州日报社上传《梧州文明网》。
五、督促落实“文明骑楼城”创建工作
1、11月30日前,由万秀区文明办以市“创城办”的名义将开展“文明骑楼城”创建以来的经验、成效和工作体会,形成工作总结送市文明办审定后,上报市文明委。
2、12月10日前,由万秀区文明办完成2006年“文明骑楼城”创建及实现三年创建目标的工作计划。
3、12月30日前,由万秀区文明办完成开展“文明骑楼城”创建以来的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六、抓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
10月底前,协调市教育局、团市委、市关工委抓好市一中、市二职中的试点工作。
梧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05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