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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梧政职字[2007]3号

               关于2007年度全市政工专业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全市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和梧州市职改工作会议的有关精神,现将开展2007年度全市政工专业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及对象
    在全市各级企事业单位中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在职在岗人员,凡符合政工专业职务资格评审条件的,均可按规定程序申报相应的政工专业职务资格。
    二、各级专业职务资格申报时间安排
    (一)申报高级政工师:8月底以前为个人准备和申报阶段,9月份为审核、审议阶段,10月15日前由市政工办报自治区评审。
    (二)申报政工师、助理政工师、政工员:9月底以前为个人准备和申报、各单位职评(人事)部门公示、审核、审议阶段,10月15日前为报送材料阶段,10月中旬至11月为评审阶段,12月为审批总结阶段。
    三、申报基本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高级政工师专业职务资格:
    1、获得博士学位并取得政工师资格二年以上,获得硕士学位并取得政工师资格四年以上,获得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取得政工师资格五年以上,获得大专毕业学历并取得政工师资格七年以上。
    2、国家机关分流(部队转业)到企(事)业单位政工岗位工作的人员,或企(事)业单位中由其他岗位转入政工岗位而无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其申报高级政工师专业职务资格按以下学历、资历要求申报:
获得博士学位,从事思想政治工作(含相近专业,下同〕二年以上;获得硕士学位,从事思想政治工作八年以上;获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九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思想政治工作十一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思想政治工作十五年以上。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政工师专业职务资格:
    1、获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研业,并取得助理政工师资格三年以上;本科、大专、中专毕业学历,并取得助理政工师资格四年以上。
    2、国家机关分流(部队转业)到企(事)业单位政工岗位工作的人员,或企(事)业单位中由其他岗位转入政工岗位而无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其申报政工师专业职务资格按以下学历、资历要求申报:
获得硕士学位,从事思想政治工作四年以上;获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五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思想政治工作六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思想政治工作八年以上;中专(高中)毕业,从事思想政治工作十年以上。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助理政工师专业职务资格:
    1、大学专科毕业并取得政工员资格二年以上;中专(高中)毕业并取得政工员资格四年以上。
    2、国家机关分流(部队转业)到企(事)业单位政工岗位工作的人员,或企(事)业单位中由其他岗位转入政工岗位而无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其申报助理政工师专业职务资格按以下学历、资历要求申报:
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二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思想政治工作四年以上;中专(高中)毕业,从事思想政治专业工作五年以上。
    (四)符合下列条件者,可申报政工员专业职务资格:
    高中毕业,无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三年以上。
    四、申报评审政工专业职务资格需报送的材料及要求
    (一)申报高级政工师专业职务资格需报送的材料:
    1、提交本人填写的《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申报表》(简称《申报表》,下同)原件一式四份(不用装订,不得用复印件)。
    2、提交本人填写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工人员专业职务岗位考核登记表》原件一式四份(不用装订)。表内“所在单位组织综合考核意见”栏填写的内容,应含任现职以来近5年的考核(考评)等次情况。
以上1、2项内容所指的《申报表》、《岗位考核登记表》可在广西政研会网www.gxzyh.com下载打印。
    3、任现职以来业务工作总结(3000字左右),请用16K纸打印装订于《申报表》第2—3页的中缝处。
    4、单位对申报人的审议推荐意见请填写或打印于《单位审议推荐小组推荐意见》表,并装订于《申报表》的6—7页中缝处。
    5、基层单位考核推荐意见,不能用审议推荐小组意见代替,单位应根据申报人的政治思想表现、专业水平、工作业绩及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综合考核,由职评(人事)部门写出考核推荐及公示结果意见,并填写于或打印帖于《申报表》第6页的相应栏目,字数要求:600字左右。
    6、外语要求。
    ⑴凡1978年12月31日以后参加工作,申报高级政工师专业职务资格人员,参加全国职称外语考试(B级)成绩合格。
    ⑵职称外语免试条件按自治区职改办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7、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
    ⑴凡196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申报高级政工师专业职务资格人员,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三个模块)并取得相应成绩,其应用水平达到实际工作的要求;
    ⑵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条件按自治区职改办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8、“六证”材料要求。“六证”即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职务资格证书、外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或免试审批表、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或免试审批表、继续教育(岗位培训)证书、单位性质证明材料,由申报人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申报人所在单位性质证明材料,并分别注明属企业单位、事业单位(分别为全额拨款、差额拨款或自收自支)或是党政机关的证明。“六证”均用16K纸复印,复印件须经相应单位的职评(人事)部门验证原件并加盖验证章,并装订于《申报表》的填写说明页与第一页的中缝处。
    9、主要代表作品材料要求,提交任中级职称以来撰写的主要著作、专业论文、调查报告、工作总结、起草的重要文件、规章制度、讲话稿等五至六篇,其中在省、部级以上报刊发表的有较高水平的思想政治工作专业论文一篇以上(属复印件的应有刊物封面、目录、文章内容、刊号(书号),获奖论文前应附获奖证书)。上述材料请加《主要代表作品、业绩、成果等材料》封面装订成册,并按上述提交材料的顺序填写目录并自编页码。
    10、证书、证明材料要求。
    ⑴工作业绩、成果获奖证书、证明材料,均用16K纸复印,复印纸须由相应单位的职评(人事)部门验证原件,确认属实后,加盖验证章及单位公章。各类获奖证书、证明材料请按获奖级别从大到小排列,即国家级、省部级、市厅级、县处级顺序排列。反映本人任期以来专业水平、能力和工作业绩成果、获奖证书等材料,如属合作成果的,要说明本人的作用和贡献,对确属本人的作品系笔名或未署名的材料,单位职评(人事)部门要确认盖章并加以文字说明。
    ⑵申报高级职称人员的单位必须提交申报人所在企业(单位)的规模、职工总人数、产值(盈亏情况)及在职在岗的高、中级职称人数,并注明其中高级政工师、政工师名多少人的证明材料。
    11、材料装袋要求。第1、2、9、10项材料均为一式4份,并请按材料要求分类装订,分装4个材料袋,每个材料袋封面均应贴上《申报评审政工系列专业职务材料目录》,为便于工作联系,请申报人员注意填写本人的联系电话。
    12、《2007年申报高级政工师专业职务资格综合情况表》一式18份;另装一个材料袋,并请在材料袋封面填写单位名称和本人姓名。综合情况表的填写应简练,不允许附页。如申报人员另行打印表格,为便于统一规格装订,请用A3纸。
    (二)申报政工师专业职务资格需报送的材料:
    1、《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申报表》(原件)。
    2、2006年度《政工人员专业职务岗位考核登记表》(复印件)。
    3、业务工作总结请填写或打印于《申报表》第3--4 页业务工作总结一栏中,表格纸不够写可另附纸。
    4、论文、著作要求:
    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⑴参与撰写并正式出版思想政治工作方面的专著1部,本人撰写1万字以上;
    ⑵在市级以上报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对实际工作有指导作用、有一定水平的思想政治工作文章1篇以上;
    ⑶参加市(厅)级思想政治工作论文评比获得三等奖1篇以上。
    ⑷撰写解决本单位、本行业思想政治工作突出问题、具有一定水平的调研报告、经验总结1篇以上。
    5、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职务资格证书、外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或免试审批表、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或免试审批表、继续教育(岗位培训)证书等。
    6、外语要求。
    ⑴凡1978年12月31日以后参加工作,申报高级政工师专业职务资格人员,参加全国职称外语考试(C级)成绩合格。
    ⑵职称外语免试条件按自治区职改办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7、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
    ⑴凡196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申报高级政工师专业职务资格人员,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二个模块)并取得相应成绩,其应用水平达到实际工作的要求;
    ⑵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条件按自治区职改办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以上材料一式三份。
    (三)申报助理政工师专业职务资格需报送的材料:
    1、《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申报表》(原件)。
    2、2006年度《政工人员专业职务岗位考核登记表》(复印件)。
    3、业务工作总结必须填写或打印在《申报表》第3--4 页业务工作总结一栏中,表格纸不够写可另附纸。
    4、代表作品要求提交任员级专业职务资格以来由本人起草本职工作范围内的报告、文件、文章两篇以上。
    5、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职务资格证书、继续教育(岗位培训)证书等(复印件)。
    以上材料一式二份。
    (四)申报政工员专业职务资格需报送的材料:
    1、《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申报表》(原件)。
    2、业务工作总结必须填写或打印在《申报表》第3--4 页业务工作总结一栏中,表格纸不够写可另附纸。
    3、代表作品要求提交从事本专业工作以来由本人起草本职工作范围内的报告、文件、文章两篇以上。
    4、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职务资格证书、继续教育(岗位培训)证书等。
    以上材料一式二份。
    五、评审收费
    (一)初级专业职务资格评审费每人次130元;
    (二)中级专业职务资格评审费每人次160元;
    (三)高级专业职务资格评审费每人次430元;
    以上收费含评审、论文鉴定、材料文印、复印、审核等费用。
    六、机关单位政工系列专业职务评审工作与企事业单位同步进行,其年度考核情况以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为准,评审标准与企业单位相同。
    七、注意事项
    各职评部门要认真学习职评工作的有关文件,熟悉政策,严格把好申报材料质量关。
    (一)推荐意见要对申报对象进行全面的综合评价,不能只填“同意推荐上报”。
    (二)对《申报表》、《考核登记表》内所填内容要认真审核,防止弄虚作假。
    (三)特别强调对学历、学制、学位、毕业时间、从事专业工作年限、取得职务资格的时间、职称外语条件等材料要进行认真细致的审核,并注意《申报表》所填内容要与送评名册表内容相一致,做到申报材料内容要真实、具体,填写要清楚、准确、规范,以确保职评工作顺利进行。

    2007年市政工职评办设在市委宣传部办公室,地址:市迎宾路19号市联合办公大楼706房,联系电话:6021738,联系人:韦良华。

 
                                                         梧州市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
                                                             专业职务评定工作领导小组
                                                                 2007年8月10日


主题词:政工 职称 通知
抄报:自治区政工职评办、梧州市职改办
梧州市政工职评办公室 2007年8月13日印发
(共20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