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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新职办〔2007〕1号
关于二00七年度全区新闻系列
开展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市新闻职改办、区直有关单位职改办:
根据自治区职改办《关于二00七年度全区企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技术资格职务评聘及考试工作的通知》(桂职办〔2007〕82号)的精神和
2007年全区职称改革工作会议的部署要求,现就做好2OO7年度我区新闻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的范围、对象和程序
1、凡在广西境内的企事业单位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中从事新闻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符合新闻系列申报条件者,均可按规定程序申报新闻系列专业技术资格。
2、2006年12月31日以前已达到离退休年龄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再评审专业技术资格(根据桂政发〔1993〕42号文件规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了延缓离退休手续者除外)。200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达到离退休年龄的专业技术人员,今年仍可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3、对在新闻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非干部身份的各类人员,可根据其实际水平和能力,对照新闻系列的评审条件,由本人申请,经所在单位审核,可推荐评审相应的新闻专业技术资格。申报的学历、资历条件按桂职办〔2000〕49号文件第二章、第八条关于“国家机关分流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尚无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按以下学历、资历要求申报。”的规定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4、新闻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推荐、评审的程序仍按《广西壮族自治区专业技术资格推荐评审认定暂行办法》(桂职办〔2000〕49号)执行。
二、申报评审条件
凡符合上述评审范围、对象的人员申报新闻系列正、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按自治区职改办印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新闻系列高级记者、高级编辑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广西壮族自治区新闻系列主任记者、主任编辑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桂职办〔2005〕103号)的规定进行申报、评审。
几点说明及要求:
(一)外语考试、免试或可不参加考试条件要求
1、严格按照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职改〔2007〕1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免试暂行规定>的通知》(桂职办〔2004〕4号)两个文件执行。
2、经自治区职改办同意,由中国记协主办的“中国新闻奖”、“长江韬奋奖”符合“省部级以上专业技术荣誉称号”的有关规定,列入可不参加职称外语考试范围。
(二)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要求
严格按照自治区职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工作的通知》(桂职改〔2001〕1号)和自治区职改办《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免试暂行规定>的通知》(桂职办〔2004〕4号)的文件执行。
(三)继续教育条件要求
为促进和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提交评委会评审的材料中应附有完成人事部门或行业、单位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的证件和证明,证件和证明不全者,不得申报专业技术职务。
三、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提交本人填写或打印的《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表》(简称《评审表》,下同)一式四份。《评审表》的填写要求详见《评审表》填写说明(附件2)(《评审表》可在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下载打印)。
(二)提交本人近5年(2002-2007年度)的《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一式四份(请按年度顺序装订)。
(三)提交代表作品的要求:为保证高评委有充裕的时间审阅材料,同时让申报者选出自己高质量的新闻作品参评,申报人员代表作品的报送请按相应的《评审条件》中提出的论文、著作及新闻作品数量向评委会提供。
具体说明及要求:
1、提交的所有代表作品材料前面请加《主要代表作品、业绩、成果等材料》封面(表样见附件3),并按要求填写目录、自编页码,装订成册。
2、送专家鉴定专著、论文要求。申报新闻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要指定一本新闻专著或一篇新闻专业论文代表作送专家鉴定;申报新闻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要指定一篇新闻专业论文代表作送专家鉴定。指定的代表作应一式2份(另袋装,并在材料袋封面写上单位、姓名),代表作的学术鉴定统一由自治区新闻职改办组织专家鉴定。
3、除《评审条件》要求必有的专著外,如另有其他专著、作品选集可各选送一式4本分别装入申报材料档案袋内,不用装订。(仅作学识水平的参考)
4、提交的代表作品、获奖证书等材料,如属合作成果的,要说明本人的作用和贡献。对确属本人的作品系笔名或未署名的材料,必须要有发表报刊编辑部和所在单位职改(人事)部门的双重证明,须确认盖章并加以文字说明。
(四)证书、证明材料要求。
1、提交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外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或免试审批表、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或免试审批表、继续教育合格证书等“五证”的复印件,各一式4份,“五证”请用16K纸复印后由单位验证盖章,按顺序装订于《评审表》的封面与第1页的中缝处。
2、工作业绩、成果获奖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均用16K纸复印,复印件须由各市、区直厅局职改人事部门验证原件,确认属实后,加盖验证章及单位公章)请加《证书、证明材料》封面(表样见附件4)并按填写顺序自编页码装订成册。其中获奖证书、证明材料请按国家级、省部级、地市级、县处级顺序排列。
(五)破格申报推荐要求。属破格申报者,本人必须有破格申报报告,单位有破格推荐意见,并说明符合《评审条件》中“破格申报条件”的第几条,上述要求请填写于《破格晋升申请表》内(表样见附件5),并装订于《评审表》14至15页中缝处。
(六)单位审议推荐小组意见
各单位要按照桂职办〔2000〕49号文件要求,成立新闻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审议推荐小组,负责对申报人员的成果、业绩、论文、著作等材料进行审议、鉴别,审议前要进行答辩。审议推荐小组对申报人的成果、业绩和专业工作能力与水平要作出客观公正的总体评价,明确表明是否同意推荐申报,并注明审议推荐小组投票结果及公示时间、结果。评语及答辩情况填写或打印于《单位审议推荐小组意见》表格内(表样见附件6)并装订于《评审表》的第14至15页的中缝处。
(七)学术答辩要求。申报高级记者、高级编辑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由自治区新闻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组织专业学术答辩,答辩时间15至20分钟。答辩的具体事项及时间安排由本系列高级评委会另行通知申报人。
(八)《 年申报新闻系列
专业技术资格推荐表》(表样见附件8)一式18份,对表格的填写应简练,不允许附页。如申报人员另行打印表格,为便于统一规格装订,请用A3纸。
(九)各单位在报送材料时,必须提交市、厅局职改办签章的委托评审函1份和《报评新闻系列
专业技术资格名册汇总表》一式2份(表样见附件9),由各市、区直厅局职改办按正高级、副高级分别填写并加盖公章。
(十)材料装袋要求。第(一)、(二)、(三)、(四)项材料均为一式4份并按要求分装4个材料袋,材料袋正面贴上《申报新闻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材料目录表》(表样见附件1),为便于工作联系请注意填写电话、手机号码。
四、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时间安排
7月至9月中旬为个人准备和申报、各单位公示、审核、审议材料阶段,9月下旬为报送材料阶段,10月至11月为评审阶段,12月为上报审批总结阶段。
五、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安排
新闻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按桂职办〔2005〕10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新闻系列记者、编辑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执行,新闻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按桂职办〔2000〕49号文件相关条件执行。具体要求、时间安排等,由各市、区直有关厅局新闻职改办根据各市及区直厅局职改办的有关规定执行。今年评审工作结束后,请填报《
年度取得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统计表》(表样见附件9),于2008年2月底前报送自治区新闻职改办备案。
六、评审费用
申报新闻系列正、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收取评审费及论文鉴定费450元/人,请报送材料时一次交清。
七、报送材料时间、地点
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请于2007年9月30日前报
送自治区新闻系列职改办,并请各单位按要求协助我办做好组织工作。
广西新闻系列职改办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东段103号区党委办公大楼14层区党委宣传部干部处。
联系电话:0771—5898471 5898472
传真号码:0771—5881377
邮政编码:530025
附件:
1、《申报新闻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材料目录表》
2、《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表》填写说明
3、《主要代表作品、业绩、成果等材料》
4、《证书、证明材料》
5、《破格晋升申请表》
6、《单位审议推荐小组意见》
7、《 年度取得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统计表》
8、《 年申报新闻系列 专业技术资格推荐表》
9、《报评新闻系列 专业技术资格名册汇总表》
自治区新闻系列职改办
2007年7月20日
主题词:新闻系列 专业技术资格 评审 通知
自治区新闻系列职改办 2007年7月20日印发
(共印60份)
备注:以上附件所指的《申请表》、《材料》等可在wuzhouxuan@126.com下载打印。密码:1234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