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文明委〔2009〕4号


                         梧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净化社会文化环境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净化社会文化环境,根椐《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净化社会文化环境,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09]6号)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净化社会文化环境,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实施意见》(桂办发[2009]1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净化社会文化环境,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决策部署和市委领导对我市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工作的要求,围绕整治互联网、网吧、荧屏声频和校园周边环境四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净化社会文化环境集中整治行动。通过集中整治行动,在短期内使互联网低俗之风得到有效遏制,网吧存在的难点问题得到有效解决,荧屏声频节目内容得到净化提高,校园周边环境得到有效治理,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和氛围。
    二、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对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梧州市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工作协调领导小组
组 长:刘咏梅 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副市长
副组长:孙以万 副市长、公安局局长
苏建生 市委副秘书长
林桂良 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温 伦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于超成 市文明办主任
何炎明 教育局局长
罗绍杰 市文化局局长
卢俊民 市卫生局局长
李树华 市工商局局长
刘红明 市广电局局长
余思坚 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覃 杏 团市委书记
张凌贞 市妇联主席
张 阳 市关工委主任
韦定红 中国电信梧州分公司副总经理
黄丰华 中国联通梧州分公司副总经理
杨 刚 中国移动梧州分公司副总经理
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文明办,由于超成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工作。
    三、工作重点和职责分工
    要抓住重点,细化分工,明确责任,切实把净化社会环境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一)加大网吧管理力度
    1.严格控制网吧总量
工作任务:
    (1)严格控制网吧总量、调整存量、优化结构,着力推动现有网吧经营连锁化,提升网吧服务水平和行业形象,把网吧建设成为传播文明的窗口。
    牵头单位:市文化局
    责任单位:市文化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移动梧州分公司、电信梧州分公司、联通梧州分公司、铁通梧州分公司
    (2)严把网吧审核关,组织力量对市场混乱、监管不力、群众反映强烈的地区的网吧进行集中整治,务求取得明显成效。
    牵头单位:市文化局
    责任单位:市文化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移动梧州分公司、电信梧州分公司、联通梧州分公司、铁通梧州分公司
    2.采取有力措施防止淫秽色情等违法有害信息在网吧传播
工作任务:
    (1)抓紧实施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和经营管理技术措施,用强有力的技术手段坚决堵住淫秽色情等违法有害信息在网吧的传播。
    牵头单位:市文化局、移动梧州分公司、电信梧州分公司、联通梧州分公司、铁通梧州分公司
    责任单位:市文化局、市公安局、移动梧州分公司、电信梧州分公司、联通梧州分公司、铁通梧州分公司
    (2)依法坚决打击利用网吧制作、下载、复制、发布、传播淫秽色情等违法有害信息的行为。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文化局、市广电局、市新闻出版局
    (3)严格执法,强化日常管理,着力整治网吧接纳未成年人行为。
    牵头单位:市文化局
    责任单位:市文化局、市公安局
    (4)落实网吧社会监督制度,设立专门的网吧监督员,在“五老”人员中招募志愿者,为网吧监督员颁发聘书,对网吧实行社会监督,随时发现并制止淫秽色情等违法有害信息在网吧出现,及时制止未成年人进入网吧。
    责任单位:市文化局、市关工委
    2.坚决取缔“黑网吧”
工作任务:
    (1)督促有关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分工,积极主动,及时查处“黑网吧”;对查处不力的,追究主管部门的责任。
    牵头单位:市工商局
    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市公安局
    (2)根据举报线索,坚决取缔“黑网吧”,及时终止“黑网吧”互联网接入服务;对违法情节严重的“黑网吧”业主,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牵头单位:市工商局、市公安局
    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文化局、市人民检察院、市中级人民法院、移动梧州分公司、电信梧州分公司、联通梧州分公司、铁通梧州分公司
    (二)着力优化网络环境
    1.加强网络基础管理
工作任务:
    (1)针对互联网和移动通信网上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抓紧建立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尽快形成市场准入、推出机制和日常监管机制,确保网络安全规范运行。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移动梧州分公司、电信梧州分公司、联通梧州分公司、铁通梧州分公司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局、市工商局、市广电局、移动梧州分公司、电信梧州分公司、联通梧州分公司、铁通梧州分公司
    (2)抓紧完善全市统一的网站登记备案数据库、域名数据库和IP地址数据库,为监管部门查处违法有害信息提供技术支持。
    牵头单位:移动梧州分公司、电信梧州分公司、联通梧州分公司、铁通梧州分公司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移动梧州分公司、电信梧州分公司、联通梧州分公司、铁通梧州分公司
   (3)积极推进手机实名制,抓紧完善网站实名制,进一步研究网络实名制。
    牵头单位:移动梧州分公司、电信梧州分公司、联通梧州分公司、铁通梧州分公司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移动梧州分公司、电信梧州分公司、联通梧州分公司、铁通梧州分公司
    (4)依据《手机媒体服务管理条例》,做好手机媒体管理。
    牵头单位:移动梧州分公司、电信梧州分公司、联通梧州分公司、铁通梧州分公司
    责任单位:市广电局、市公安局、移动梧州分公司、电信梧州分公司、联通梧州分公司、铁通梧州分公司
    2.严厉打击网络淫秽色情活动
工作任务:
    (1)始终保持对互联网和移动多媒体上淫秽色情等违法有害信息的高压态势,定期开展全市性的网络淫秽色情专项整治行动,做到及时查处、严厉打击。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教育局、市文化局、市工商局、市广电局、市新闻出版局、梧州银监分局、移动梧州分公司、电信梧州分公司、联通梧州分公司、铁通梧州分公司
    (2)抓好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切实落实信息审查、播出管理、记录留存和违法有害信息发现、防范、报告措施。
    牵头单位:市广电局
    责任单位:市广电局、市公安局、移动梧州分公司、电信梧州分公司、联通梧州分公司、铁通梧州分公司
    (3)加强网络日常监管,网络运营商不得为未持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的网站提供视听节目接入服务,不得为未持有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网站提供网络音乐、网络动漫等文化产品经营活动接入服务。
    牵头单位:移动梧州分公司、电信梧州分公司、联通梧州分公司、铁通梧州分公司
    责任单位:移动梧州分公司、电信梧州分公司、联通梧州分公司、铁通梧州分公司、市文化局、市广电局、市新闻出版局
    (4)定期开展互联网接入服务市场治理,检查托管主机和虚拟空间服务的单位互联网信息安全管理责任和相关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检查淫秽色情等违法有害信息发现、停止传输、留存记录等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查处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违法有害信息频发的网站。
    牵头单位:移动梧州分公司、电信梧州分公司、联通梧州分公司、铁通梧州分公司
    责任单位:移动梧州分公司、电信梧州分公司、联通梧州分公司、铁通梧州分公司、市公安局、市文化局、市广电局、市新闻出版局
    (5)规范网上支付平台和手机代收费业务,依法严厉处罚为淫秽色情网站提供代收费服务的服务商,坚决切断淫秽色情网站的利益链。
    牵头单位:移动梧州分公司、电信梧州分公司、联通梧州分公司、铁通梧州分公司、梧州银监分局
    责任单位:移动梧州分公司、电信梧州分公司、联通梧州分公司、铁通梧州分公司、梧州银监分局、市公安局
    3.及时清除低俗媚俗、格调低下的网上信息垃圾和相关网站
工作任务:
    (1)继续深入开展文明办网、文明上网活动。要协调有关部门依据相关规定,定期对文明办网情况进行检查,有针对性地解决存在的问题。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法制办、移动梧州分公司、电信梧州分公司、联通梧州分公司、铁通梧州分公司
    (2)充分发挥各级互联网协会的作用,从行业自律的角度推动文明办网。
责任单位:移动梧州分公司、电信梧州分公司、联通梧州分公司、铁通梧州分公司
    (3)组织精干懂行的志愿者队伍,对文明办网、文明上网情况进行监督,及时清除互联网上不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不良信息。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团市委
    (4)通过资质年检、诚勉谈话、停业整顿、吊销执照等行政手段加大对各类电信企业和网络服务企业传播低俗媚俗内容的管理力度。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局、市广电局、市新闻出版局、移动梧州分公司、电信梧州分公司、联通梧州分公司、铁通梧州分公司
    4.完善网络管理防控技术手段
工作任务:
    (1)健全互联网搜索引擎安全管理系统,切实落实违法有害信息过滤措施,有效遏制通过收缩引擎传播淫秽色情的违法有害信息。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移动梧州分公司、电信梧州分公司、联通梧州分公司、铁通梧州分公司
    (2)加快全市网络文化市场计算机监管平台建设、互联网视听节目监管体系建设和互联网出版监管系统建设。
    责任单位:市文化局、市广电局、市新闻出版局
    (3)根据移动通信技术更新换代,及时加强对手机视频的管理,严防有害信息通过手机传播。
    责任单位:市广电局、移动梧州分公司、电信梧州分公司、联通梧州分公司、铁通梧州分公司
    (4)开发推广绿色上网过滤软件,切实落实在新出厂计算机终端预装过滤软件的规定,并向网吧、学校、家庭等网络用户提供免费下载服务。
    牵头单位:移动梧州分公司、电信梧州分公司、联通梧州分公司、铁通梧州分公司
    责任单位:移动梧州分公司、电信梧州分公司、联通梧州分公司、铁通梧州分公司、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妇联
    (5)继续实施网络游戏防沉迷系统,加大对网络游戏的审查力度,严格把关,凡未设置防沉迷系统的网络游戏,一律不准运行。
    牵头单位:市新闻出版局
    责任单位:市新闻出版局、市文化局、移动梧州分公司、电信梧州分公司、联通梧州分公司、铁通梧州分公司
    (6)在梧州文明网、梧州教育信息网、梧州共青团网建立链接,连通广西文明网和广西青少年网网络过滤技术宣传介绍网页及网上心理咨询站,辅导家长安装过滤软件,拦截淫秽色情等违法有害信息。
    牵头单位:市文明办
    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团市委、市妇联
    (三)大力净化荧屏声频
    1.严格控制不适合未成年人的广播影视节目在大众传媒上播出
工作任务:坚决把住影视节目审查关口,建立健全严格的节目审查制度和节目播出程序,精心选调高素质节目审查人员,组成强有力的队伍,禁止不宜于未成年人观看的影视剧、影视动画片和纪实电视专题节目播出。
    责任单位:市广电局
    2.努力防止广播电视节目低俗媚俗之风对未成年人的不良影响
工作任务:切实加强对综艺类、情感类、法制类、选拨类、谈话类节目的管理,有效遏制广播电视节目中的低俗媚俗之风。
    责任单位:市广电局
    3.大力整治不良广告
工作任务:
    (1)严把广告刊播关,进一步健全广告刊播审查制度,凡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广告一律不得在报纸、杂志、广播、电视上刊播。
    责任单位:市新闻出版局、市广电局
    (2)要依据广告审查细则,及时会同各有关部门加强医疗广告审查力度,依法查处各类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不良广告。
    牵头单位:市工商局
    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市卫生局、市广电局
    (3)要依据有关规定,及时清除互联网上发布的不良广告。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
    (四)进一步整治出版物市场和校园周边环境
    1.及时查处有损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不良出版物
工作任务:
    (1)加大对涉及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出版物的审读审看监管力度,建立健全审读把关制度,防止不良出版物流入市场。
    责任单位:市新闻出版局
    (2)对因审查不力、把关不严而流入市场的不良出版物,依法予以收缴并追究出版单位责任;对非法委托印制销售不良出版物的,要依法予以惩处。
    牵头单位:市新闻出版局
    责任单位:市新闻出版局、市公安局
    2.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治理
工作任务:
    (1)严格禁止在中小学校周围开办电子游艺室、歌舞厅等娱乐场所。
    牵头单位:市文化局
    责任单位:市文化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
    (2)严格执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和有关规定,禁止在中小学校周围200米以内开办网吧和设立彩票投注站点,禁止在中小学校周围600米以内设立彩票专营场所,在审批这类项目时要严格把关。
    牵头单位:市文化局、市民政局
    责任单位:市文化局、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体育局
    (3)定期组织开展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检查,发现有问题及时处理。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文化局、市民政局、市新闻出版局、市工商局、市体育局
    (4)严厉打击教唆胁迫、引诱指使未成年人从事各种不良文化活动进行牟利的不法行为。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团市委、市妇联
    (五)努力为未成年人提供更多更好的精神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
    1.加强未成年人精神文化产品创作生产和推介
工作任务:
    (1)认真组织实施少儿文艺出版精品工程,大力组织创作生产优秀少儿歌曲、动漫、网络游戏、影视片、出版物等。加强对少儿文艺和科普作品创作生产的引导,加大政策激励力度,实行重点倾斜、专项资助,鼓励作家、艺术家创作出版更多为不同年龄段未成年人喜闻乐见、益得益智的精品力作,丰富未成年人的精神世界。
    责任单位:市文化局、市广电局、市新闻出版局、市文联、市科协
    (2)加强对优秀少儿精神文化产品的宣传推介,特别是加大对红色经典文艺作品的推介力度,使广大未成年人更多地受到革命传统教育。
    牵头单位:市文化局、市广电局、市新闻出版局
    责任单位:市文化局、市广电局、市新闻出版局、市教育局、团市委
    (3)采取多种方式向社会推荐优秀网络文化产品,促进适合未成年人精神文化需求的优秀文化产品数字化、网络化传播。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文化局、市新闻出版局、市广电局、团市委、移动梧州分公司、电信梧州分公司、联通梧州分公司、铁通梧州分公司
    2.推进未成年人活动阵地建设
工作任务:
    (1)坚持各级各类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和公益性文化设施向未成年人免费开放,充分发挥其对未成年人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的重要作用。
    责任单位:市文化局、团市委、市教育局、市科协
    (2)校外活动场所要坚持公益性原则,加大对校外活动场所的扶持力度,丰富充实未成年人课外生活,努力满足广大未成年人活动的需要。
    责任单位:市文化局、团市委、市财政局、市政局、市建规委、市教育局、市科协
    (3)在梧州文明网、梧州教育信息网、梧州共青团网等网站上专门开辟面向未成年人的网页,精心设计,丰富内容,创新手段,增强吸引力,引导广大未成年人文明上网。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团市委、市教育局
    3.电台电视台要大力办好少儿频率、频道
工作任务:
    (1)要加大工作力度,切实做好中央电视台少儿频道的落地工作,积极开办少儿频率频道。
责任单位:市广电局
    (2)电台电视台要从人力、资金、技术等方面更多地投入到少儿节目生产制作之中,把少儿频率、频道办得更加丰富多彩。
    责任单位:市广电局
    四、开展集中整治行动
    全市净化社会文化环境集中整治行动采取分地区、分部门,分任务、分职责,集中时间、集中人员、集中力量、集中行动,即分工又合作的方法进行。时间从3月中旬至6月底,分三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为动员部署阶段(3月下旬)。主要工作:
    ⒈各县(市、区)、各部门按照全市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工作会议精神,对照工作分工,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要求,对开展集中整治行动进行动员部署。
    ⒉组织有关人员学习相关文件及政策法规,为开展集中整治行动打好基础。
     ⒊开展调查摸底工作,了解掌握整治对象信息,为集中整治行动做好准备,确保集中整治行动顺利开展并取得预期的效果。
    ⒋组织各新闻媒体运用各种形式,大力宣传净化社会文化环境的重大意义,大力宣传中央、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二)第二阶段为集中整治阶段(4月1日至6月15日)。主要工作:
    ⒈各县(市、区)、各部门按照市实施方案的要求,开展网络、网吧、荧屏声频和校园周边环境集中整治活动,相关部门公布一批违规网站、网吧,并限期整改。
    ⒉宣传部、文明办、教育局、文化局、公安局、卫生局、工商局、广电局、新闻出版局、团市委、妇联、关工委、中国电信梧州分公司、中国移动梧州分公司、中国联通梧州分公司、中国铁通梧州分公司等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接受市新闻媒体专访,就做好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工作进行访谈。
    ⒊在市主要媒体、网吧、各中小学公布市有关部门集中行动群众举报电话及电子邮箱。在原有监督电话的基础上,增加市文明办监督电话:6021775及电子邮箱:gxwzwmb@163.com
    (三)第三阶段为总结巩固提高阶段(6月16日至6月30日)。主要工作:
    ⒈在前一阶段集中整治行动的基础上,认真总结本地、本部门开展集中行动的情况,特别是总结经验,推动工作深入发展。
    ⒉检查集中整治行动遗漏问题,制定巩固提高措施,健全和完善相关制度和长效机制,巩固和扩大集中整治行动成果,促进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工作管理规范化、科学化。
    ⒊召开全市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工作座谈会,总结前一阶段工作成绩,部署下一步工作任务。
    五、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
    各级各部门要增加净化社会文化环境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真正把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工作摆在全局的重要位置,自觉担负起净化社会文化环境的历史责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作为重要大事来抓,制定严谨周密的方案,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有计划、有步骤,下大决心、花大力气,义不容辞、全力以赴地开展好这项活动,务求取得明显成效。
    (二)加强领导和协调,着力形成工作合力。各成员单位要服从组织领导,听从协调安排,及时沟通汇报。在专项行动中要紧密配合、步调一致,在分头行动中要各负其责,各尽其职,进一步提高执法效率,增强监管合力,从而形成齐抓共管、多管齐下良好的工作格局。市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工作协调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总结工作,分析问题,精心布置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实行协调会议制度,每月召开工作协调会,听取各部门工作情况汇报,分析工作存在问题,研究推进工作措施,落实下一步工作重点;实行情况通报制度,在集中整治行动期间,实行“十日一报告、十日一通报”,各县(市、区)、各部门从3月20日开始,逢十向市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文明办)报告各县(市、区)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以及好经验好做法,市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情况汇总后上报自治区及市文明委领导并通报全市。
    (三)强化督查,从严执法。各级各部门在开展集中整治行动中,要充分利用行政执法和刑事打击相衔接机制,对涉及损害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案件坚持彻查、彻究、彻办。要采用灵活多变的执法方式,保证在时间、空间上不留死角。实行工作问责制,对漠然置之、行动迟缓、成效不明显的,要追究责任单位和牵头单位的责任,对相关人员实行问责,责任单位和牵头单位领导要向市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协调领导小组说明情况,作出整改承诺;强化保密工作,在集中整治行动期间,各级各部门要做好保密工作,严防通风报信行为,如有此类现象一经查实,要严肃处理,决不姑息;加强督查,将组织工作督查组对各县(市、区)、各责任部门的整治行动进行督查,督查组由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纪检监察部门和市文明办抽调人员组成。要将行业自律和公众监督结合起来,鼓励公众监督。市将在集中行动期间公布各部门的群众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制订举报奖励办法,在新闻媒体、网吧娱乐经营场所、中小学校等公布举报电话、举报电子邮箱,发动和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踊跃参与净化社会文化环境集中整治行动。
    (四)立足长效,标本兼治。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各级各部门要疏堵并举,标本兼治,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做到定期汇报、联席会议、集中整治和督促检查经常化。实际工作中,要把加强日常检查与集中行动结合起来、行政处罚与刑事打击结合起来、人力监管与先进技术防范结合起来、实时监控和快速查处结合起来、加强行业自律与强化社会监督结合起来,做到持之以恒,长抓不懈,进一步建全健全净化社会文化环境的长效机制。
    (五)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发挥行业协会作用。把净化社会环境工作作为考核评比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行业的重要内容。要加大未成年人的普法力度,切实增强广大未成年人的法制观念。要强化社会监督,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对举报有功人员进行奖励。各类文化行业协会要尽快建立健全行业自律公约,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引导从业人员增强社会责任感,自觉践行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行业管理,规范行业行为,引导从业人员自觉为净化社会环境做贡献。
    (六)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市各新闻单位要深入宣传净化社会文化环境的重要意义以及这次集中行动取得的积极成效,及时报道各级各部门的工作进展情况,反映广大群众的意见建议,集中宣传一批长期坚持正确导向、有很强社会责任感的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宣传一批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工作的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曝光一批违规违法典型案例,大力倡导文明办网、文明上网,为净化社会文化环境提供强有力的舆论支持。
    (七)及时上交工作总结。各县(市、区)各部门开展集中整治行动的情况总结请于6月5日前报市文明办(联系电话:6021775,联系人:陈捷,传真:6021740,邮箱:gxwzwmb@163.com)。

 

                                                      梧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2009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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