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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文明办发[2009]1号
关于在全市开展“学习雷锋精神
做一个
有道德的人”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文明办、教育局、团委,全市各中小学校:
今年3月5日是毛泽东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向雷锋同志学习”题词发表46周年纪念日。为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促进我市精神文明建设和良好道德风尚的形成。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共青团梧州市委员会决定,今年3月在我市未成年人中广泛开展“学习雷锋精神
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中发〔2004〕8号和桂发2004〔2004〕29号文特别是社会主义荣辱观为基本内容,进一步深化“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实践活动。通过形式多样的道德实践活动,引导未成年人从身边事做起,从点滴做起,自觉践行道德规范、增强道德意识,养成良好习惯、培养高尚品质,在家做一个好孩子,在学校做一个好学生,在社会做一个好公民,成为一个有道德的人。
二、活动时间
2009年3月1日——4月1日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服务社区,奉献社会”主题活动。在“3·5”学雷锋日前后,各学校要以“服务社区,奉献社会”为主题,依托社区内的学校、青年中心、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以及其他社会资源,以体验教育的方式,组织未成年人围绕社区服务、保护环境、城乡清洁等开展义务性劳动,因地制宜开展社会需要、富有实效的公益性活动,让志愿服务活动真正贯穿于青少年学生的日常生活中,引导全市广大未成年人做一个乐于奉献的小公民。
(二)开展“学雷锋,手拉手,筑和谐”结对帮扶活动。各学校要组织未成年人走进敬老院、福利院、老年公寓、老龄家庭、农村五保户、困难老党员户、困难青少年户,为孤寡患病老人、残疾人和军烈属提供服务,帮助他们洗衣做饭、打扫卫生。陪他们聊天谈心、读书读报,解决实际生活中的困难,引导未成年人关心他人,做一个有道德的“爱心小天使”。
(三)开展“雷锋精神进校园”主题宣讲活动。为更好让未成年人了解雷锋精神的由来,引导广大青少年学生清晰认识雷锋精神的精神内核,深刻了解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学习雷锋的新要求。全市各学校共青团、少先队组织要根据本校学生的特点,开展“雷锋精神进校园”主题宣讲活动。通过邀请法制副校长、志愿辅导员等人员,创新宣讲新形势,挖掘宣讲新载体,为学生宣传雷锋精神,解读学雷锋活动新要求,让雷锋同志的“奉献精神”、“钉子精神”及“螺丝钉精神”根植于未成年人心中,在全市形成争相学习雷锋精神的良好氛围。
四、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有关单位要精心策划、严密组织,充分利用社会资源,采取有效措施,按照整体要求,统一行动,共同掀起“学习雷锋精神
做一个有道德的人”活动高潮。
(二)及早部署,及时总结。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拓宽服务领域,注重服务实效,要认真制定工作方案,抓好落实,及时总结。请将活动总结材料及相片资料于4月5日前报市文明办。电子邮箱:gxwzwmb@163.com。
(三)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黑板报,宣传画廊,广播等媒介,大力宣传活动中涌现出的典型,扩大社会影响。要在活动中打出团旗、队旗,佩戴团徽、红领巾,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雷锋精神进校园”
主题宣讲活动,时间统一定在3月4日下午4时30分。届时,市文明办、团市委、市教育局将派出人员到各校了解活动的开展情况。(新闻媒体记者到校采访)。
梧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梧州市教育局
共青团梧州市委员会
2009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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