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梧文明办〔2009〕4号
关于组织开展广西第五个“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宣传日”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文明办,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今年5月20日是广西第五个“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宣传日”,根据自治区文明办统一安排部署,宣传日将以“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主题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为推动我市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工作,进一步营造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浓厚氛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区全市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工作会议精神,激发社会各界支持参与净化社会文化环境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广大未成年人对不良文化侵蚀的抵抗力和免疫力,丰富未成年人精神文化生活,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二、活动内容
1.开展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宣传。5月20日前后,各相关单位要紧密结合未成年人实际,以网吧网络、荧屏声频、校园周边环境和出版物市场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为重点,进一步深化法律科普知识进校园活动,切实增强广大家长和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要通过知识讲座、专家辅导等形式,大力普及健康上网、文明上网的知识,培养他们良好的上网习惯,提高他们参与网络文明建设的主动性。(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文化局、市新闻出版局、市工商局、市科协)
2.组织“让我们在阅读中一起成长”读书活动。5月20日前后,各县(市、区)要结合本地实际,以庆祝建国60周年为契机,配合“全国少年儿童阅读年”系列读书活动,广泛开展“让我们在阅读中一起成长”为主题的读书活动,积极向他们推荐好书,引导他们形成“读书好、好读书、读好书”的良好风气,培养他们良好的阅读习惯,为他们健康成长和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打下坚实的基础。同时要联合社会力量,开展多种形式的读书活动,引导广大未成年人读好书,多读书,在广大未成年人中掀起阅读热潮。(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各县(市、区)文明办、教育局)
三、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开展“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是进一步推进全市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工作的具体举措,各责任单位要充分认识其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2.改进创新,注重效果。要加大活动的创新力度,要在把握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和成长规律上下功夫,突出思想道德内涵,把知识性、科学性、趣味性有机结合起来,切实调动未成年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增强活动效果。
3.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各新闻媒体要根据《全市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工作新闻宣传方案》,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形成浓厚舆论氛围。
各单位“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宣传日”宣传教育活动情况要及时选送新闻单位以便宣传报道,活动结束后要形成简要总结材料在5月25日前报市文明办。
梧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09年5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