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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文明委〔2009〕7号
关于调整梧州市“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协调小组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宣传部、妇联,市“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协调小组成员单位:
鉴于我市“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协调小组部分成员工作变动,为健全机构,加强领导,经研究,决定对市“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协调小组成员作如下调整:
组 长:刘咏梅 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市长
副组长:张凌贞 市妇联主席
于超成 市文明办主任
成 员:张 赞 市直机关工委副书记
陈 荣
市教育局副局长
王小强 市公安局政治部主任
庞灿荣 市文化局副局长
谢 英
市卫生局副局长
张瑞玲 市计生委副主任
邓盛昌 市民政局调研员
周崇胜
市广电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罗木森
梧州军分区政治部宣保科科长
刘忠云
梧州日报社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唐 彤
市总工会副主席
覃 杏
团市委书记
罗 剑
市妇联副主席
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妇联,办公室人员名单如下:
主 任:罗 剑(兼)
副主任:杨超雄 市妇联宣传部部长
成 员:陈 捷 市委宣传部精神文明建设科科长
唐小玲 市妇联发展部部长
梧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2009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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