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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宣发[2009]18号
中共梧州市委宣传部关于印发《部机关调研舆情信息
工作考评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科室:
《部机关调研舆情信息工作考评奖励办法(试行)》经部长办公会审定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梧州市委宣传部
2009年8月17日
部机关调研舆情信息工作考评奖励办法(试行)
根据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关于印发<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宣传部调研舆情信息工作考评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桂宣发[2009]7号)和《中共梧州市委宣传部关于调整宣传调研舆情信息奖励标准的通知》(梧宣发[2008]13号)精神,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调研舆情信息工作,建立科学、规范、合理的考评奖励制机制,充分调动部机关各科室报送调研舆情信息的工作积极性,现结合我部调研舆情信息的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评奖励范围
中共梧州市委宣传部机关各科室的工作人员
二、考评奖励内容
(一)各科室报送信息数量
1.理论调研科全年报送舆情信息100条,宣传信息10条,被中央和自治区采用信息40条以上;
2.网络宣传管理科全年报送舆情信息50条以上,宣传信息4条以上,被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宣传部采用20条以上;
3.
宣传科、对外宣传科、文化艺术协调科、精神文明建设科、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科全年报送舆情信息25条以上,宣传信息8条以上,被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宣传部采用10条以上;
4.办公室、干部科完成舆情信息10条以上、宣传信息2条以上,被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宣传部采用4条以上。
(二)以报送信息获采用的数量为标准,每年评出先进科室2个。
(三)以获采用的数量为标准,每年评出先进个人三名。
(四)获上级采用的信息,按信息刊物级别和条数进行奖励。
三、奖励标准
(一)被中宣部内部刊物单条采用的信息每条奖励1000元,综合采用的奖励100元;被中宣部《宣传信息网》、《中国精神文明建设网》单条采用的每条奖励100元,经验类调研报告每篇奖励500元;被中央领导、中宣部领导批示的信息每条另奖励1000元;一篇文章或一条信息同时被中宣部内刊和网络采用的只奖励一次。
(二)被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内部刊物和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宣传信息参考》或《舆情信息内参》、《舆情信息专报》等单条采用的的舆情分析报告、文章每篇奖励100元,综合采用的每条奖励50元,被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宣传信息网》采用的信息每条奖励50元;获自治区党委、政府省部级领导批示的信息每条另奖励500元;同时被区宣传部内刊和宣传信息网采用的信息只奖励一次。
(三)被自治区采用的调研报告,每篇奖励1000元,被评为梧州市的优秀调研报告每篇奖励800元。
(四)获梧州市委信息内刊、《梧州宣传信息》、《网络舆情》采用的信息,每条奖励10元。
(五)对报送信息任务先进科室、先进个人的奖励。报送信息先进科室奖励500元;报送信息先进个人奖励300元。
四、考评奖励实施办法
(一)每半年通报一次获采用的信息,每年兑现一次奖励。
(二)报送信息任务先进科室、先进个人的评比考核奖励工作每年底进行。
(三)未完成信息报送任务或者没有完成稿件采用数量的,一律不得参与稿费奖励和先进科室、先进个人的评奖。
五、其他事项
(一)本方案奖励经费列入工作经费预算,由理论调研科每年年初提出申请。
(二)本方案从下发之日起执行,由理论调研科负责解释和具体操作。
中共梧州市委宣传部办公室
2009年8月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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