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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梧文明委[2004]10号
 

              梧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关于在全市开展“迎接南博会,办好宝石节”
              精神文明创建系列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文明委,市文明委各成员单位:
    首届梧州国际宝石节已进入倒计时阶段。宝石节的举办将给我市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带来良好机遇,也必将给我市精神文明建设带来更大的发展空间。根据市委领导“通过宝石节的举办,促使城市建设和市容市貌的进一步改善,以及市民素质的稳步提高”的指示精神,为以良好的精神风貌和优美的人居环境给宝石节的成功举办创造更为优良的环境,市文明委决定,在全市开展“迎接南博会,办好宝石节”精神文明创建系列活动,充分发挥精神文明建设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的重要作用。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迎接南博会,办好宝石节”为主题,以“做文明公民,树行业新风,展城市风采”为主要内容,以宣传区情市情、文明礼仪知识和解决语言、行为、服务、礼仪、环境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为重点,以先进典型和先进经验为引导,全面推进精神文明创建系列活动。通过系列活动,在公民文明素质、城乡人文环境、行业服务水平、社会风气等方面有较大的提高和改进,树立梧州新形象,办好梧州首届国际宝石节。
    二、活动内容
    “迎接南博会,办好宝石节”精神文明创建系列活动的主要内容是开展“三项”创建工作:
    ㈠市民文明素质创建
    内容:针对目前市民中存在的语言不文雅、礼仪不文明、环境不爱护、服务不规范、秩序不遵守等方面问题,开展“迎接南博会,办好宝石节,做文明公民”活动。通过活动,在广大市民中牢固树立人人都代表梧州形象,人人都是东道主,人人都关心、支持、参与宝石节的思想,树立宝石节意识、公德意识、环保意识,做到人人文明、礼貌、热情,办事认真,以道德修养为内容的市民文明素质的显著提高。
    方法:
    (1)利用社区、单位的文明市民学校、家长学校对市民进行以“迎接南博会,办好宝石节,做文明市民”为主要内容的文明礼貌宣传教育培训,争取到10月中旬以前,所有社区、街道主要负责人都参加过一次培训,大多数市民基本掌握文明礼貌的基本常识。(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市委讲师团、团市委、市妇联、万秀区文明办、蝶山区文明办、长洲区文明办)
    (2)组织开展“我为宝石节做什么大家谈”活动。在各主要媒体开辟专栏、专题,通过大家谈,查找在接受先进思想观念、市场经济意识、现代文明生活方式等方面的不足;在遵守社会公德包括言行、礼仪、环境、卫生、交通秩序等方面的差距;在对外交往、社会服务方面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转变观念,为宝石节的举办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9月初要组织策划并推出。(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梧州日报、梧州电台、梧州电视台)
    (3)开展“迎接南博会,办好宝石节,市民学英语”学习宣传活动。通过在我市各主要媒体以生动活泼、图文并茂的方式开辟专栏专题循环播(刊)出精选的常用英语会话20句,青年志愿者进社区入商场示范辅导,学生回家辅导等方式,引导市民学习和灵活掌握,以增强市民的对外交际能力和提高开放意识。8月底要正式启动。( 牵头单位:市文明委 责任单位:市旅游局、市广电局、团市委、市个体协会、市教育局、万秀区文明办、蝶山区文明办、长洲区文明办、梧州日报社、梧州电视台、梧州电台)
    ㈡城市文明创建
    内容:以治脏治乱为内容,以建设“优良秩序、优美环境、优质服务、优化管理”为标准,广泛开展“迎接南博会,办好宝石节,展城市风采”创建活动。
方法:
    (1)开展以“清洁、亮丽、和谐、有序一一让城市更美丽,让城市更畅通,让城市更文明”为内容的“迎宝石节卫生月”活动,重点开展清洁绿地、清洁市区、清洁涉外窗口单位及其周边环境的环境卫生整治。在治脏的同时治乱,即整治乱停、乱放、乱走、乱贴、乱画、乱搭、乱建和占道经营等现象。整个治脏治乱工作向小街小巷、向居民小区、向集贸市场、向企事业单位延伸,覆盖全市。9月初展开,10月中下旬小检补漏。(责任单位:市政管理局 责任单位:市直属机关工委、市建规委、市卫生局、万秀区文明办、蝶山区文明办、长洲区文明办)
    (2)开展文明城区、文明社区创建活动。在城区,实施“第一印象工程”,突出抓好城区环境建设,创建优美环境大街。在社区,突出抓好以“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治安良好、生活方便、人际关系和谐”为主要内容的文明创建。(牵头单位:市文明办 责任单位:市政管理局、万秀区文明办、蝶山区文明办、长洲区文明办)
    ⑶举行社区文艺汇演。充分调动社区居民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和精神文明建设的积极性,进一步丰富城市社区居民的文化生活,提高社区居民的文化生活品位,展示我市社区团结、和谐的精神风貌。9月上旬,要正式启动,具体时间由各城区自定。11月中旬,市文明办牵头组织三个城区各推荐一台社区文艺晚会参加市的汇演。(牵头单位:市文明委、市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各城区文明委、宣传部,市文化局)
    ㈢文明交通创建
内容:针对交通秩序比较混乱的现状,开展以行人走斑马线,车辆不闯红灯,人人遵守交通规则为内容的“文明交通工程”创建,规范市民行路、行车、乘车、停车行为。通过活动,市民乘车秩序、交通秩序有明显的改进。
    方法:
    (1)在公交系统开展“车厢文明建设”活动,交通部门和出租车协会牵头在出租车行业组织出租车开展“文明车队迎宝石节”活动。在公交车和出租车张贴“宝石节”文明礼仪公益广告。9月初展开,10月中下旬自查自纠,组织媒体监督。(牵头单位:市政管理局 责任单位:市政管理局、市交通局)
    (2)开展“行人走斑马线,车辆不闯红灯”活动。增强市民文明交通意识,改善城市交通秩序混乱状况。9月初展开,10月中下旬组织媒体监督。(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警支队)
    三、工作步骤
    整个活动从8月底开始到10月底。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从2004年8月底到9月底为创建阶段。主要任务是:在制定创建计划的基础上抓好活动开展,充分发挥各部门的作用和发动群众广泛参与。
    第二阶段,从2004年10月初到10月底,为巩固、提高阶段。主要任务是:相关单位在第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进行自查、自检;组织媒体对相关活动效果进行新闻监督。在充实提高的同时,总结创建工作经验,为办好宝石节营造氛围和提高服务水平。
    四、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活动的检查、指导,市成立“迎接南博会,办好宝石节”精神文明系列活动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吴汉华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皮至平同志、市政管理局局长莫永东同志担任。成员单位由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直属机关工委、市建规委、市文化局、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广播电视局、市政管理局、梧州日报社、市爱卫办、团市委、市妇联等部门组成。
    蝶山区作为我市首届国际宝石节的主场地所在,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抽调有关人员、确保系列活动有序进行。
    五、工作要求
     ㈠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宝石节的举办,给我市的“两个文明”建设带来了历史机遇,如何抓住这个机遇拓展我市精神文明建设,为办好宝石节创造良好环境,每一个梧州市民都责无旁贷。开展“迎接南博会,办好宝石节”精神文明创建系列活动是成功举办宝石节的一个重要举措,各县(市、区)文明委、市文明委成员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增强责任感,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创造性和实效性,要迅速行动起来,精心部署,制定活动方案。落实具体措施,扎扎实实开展活动。
    ㈡要突出重点,扎实推进。“迎接南博会,办好宝石节”精神文明创建系列活动内容广、活动多,需要突出抓好重点活动,辐射带动面上工作。要注重从大处着眼,小处入手,解决言行、服务、礼仪、环境和秩序等五个方面存在的种种不文明行为,要突出抓好经营单位和窗口行业、行政执法部门的形象建设,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
    ㈢要形式多样,生动活泼。要精心设计群众易于接受、方便参与的活动载体,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扩大宣传教育面,增强活动的吸引力和感染力。通过社区、学校、单位、家庭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增强效果。要把系列活动与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的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推动文明城市、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村镇创建活动上新台阶。
    ㈣要发挥优势,形成合力。“迎接南博会,办好宝石节”精神文明创建系列活动涉及面广,要求高,需要各城区特别是蝶山区发挥优势,协调行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市文明委成员单位要切实发挥各自职能,主动做好相关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要发挥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组织广大工人、青少年和社区各个家庭积极参与活动。
    ㈤要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各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言论的引导作用,在重要版面;黄金时段,开辟专栏专题,及时反映活动的新举措新办法,大力宣传梧州新形象新变化,为办好宝石节提供有力的舆论支持。各城区、各部门及社区、单位要紧跟形势、紧密配合,利用多种载体、多种手段做好宣传工作,努力形成广泛参与的社会氛围。
    牵头单位将工作方案于8月26日前送交市文明办备查,并于11月10日前将活动情况报市文明办。
 
 

                                                      梧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2004年8月18日
 

 

主题词:精神文明建设 宝石节 活动 通知
抄 报:自治区文明办,市文明委正、副主任
抄 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
市政协办公室、市文明委成员单位
梧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04年8月18日印发

                                                                                                      (共印8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