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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文明办[2004]9号
关于印发《关于组织“五老”宣讲团对青少年
学生进行民族精神教育的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文明办、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以及我市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市文明办、市关工委共同制订了《关于组织“五老”宣讲团对青少年学生进行民族精神教育的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梧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04年10月15日
主题词:未成年人
民族精神教育 通知
抄报:自治区文明办,市文明委正、副主任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
梧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04年10月15日印发
(共3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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