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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梧州市委宣传部
梧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梧州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文件
梧州市教育局
共青团梧州市委员会
梧关工委[2005]2号
关于在各县(市)中学开展弘扬民族精神
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委宣传部、文明办、关工委、教育局、团委:
为了更好地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去年下半年我们已经在市直属各中学、职校、技校及部分民办职校开展了较集中的弘扬民族精神教育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为了使此一教育活动在我市青少年中进一步开展,现我们决定把弘扬民族精神主题教育活动扩展到各县(市)中学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通过教育,使各县(市)中学生,进一步了解什么是民族精神,民族精神对一个民族生存、发展的重大意义和作用;了解爱国主义是民族精神的核心,以及爱国主义精神在我国历史上的光辉表现;了解在今天我们应如何发扬民族精神,如何发扬爱国主义精神,从而培养青少年的爱国情感,增强爱国主义思想,立志报效祖国,勤奋学习,积极向上,在将来为祖国贡献力量。
二、主办单位
梧州市和各县(市)委宣传部、文明办、关工委、教育局、团委。
三、活动对象
各县(市)所在地各中学学生(包括民办学校)。
四、活动方式
由市关工委组织巡回报告团联同各县(市)关工委组织的报告员,分别对各中学作关于弘扬民族精神的报告。(各自人数另行商定)
五、活动时间
5月9日——5月20日(两个星期)。期间由各县(市)安排一天为学校报告时间,各中学同时作报告,在确定前同市教育局联系。
六、具体分工
1、报告参考提纲由市委宣传部、文明办、关工委提供。
2、各县(市)由各县(市)委宣传部、文明办、关工委、教育局、团委商定统一安排。县(市)教育局、关工委提出初步意见。
3、各中学报告组织工作由各中学负责。
4、赴各县(市)交通工具由市教育局负责。
5、巡回报告团由市关工委负责组织。市关工委巡回报告团每县(市)派出报告员三人,负责三间中学的报告,其余学校的报告员,由各县(市)教育局、关工委组织。
这一教育活动,请各县(市)有关部门抓紧组织进行。
附:梧州市弘扬民族精神报告团成员名单
中共梧州市委宣传部
梧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梧州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梧州市教育局
共青团梧州市委员会
2005年4月15日
附:
梧州市弘扬民族精神报告团成员名单
张 阳 原梧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关工委主任
李培燊 原梧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党裔昌 原梧州市政协副主席、市关工委副主任
霍寿延 原梧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市关工委副主任
曾昭镇 原梧州市教育局党委书记
黄端玲 原梧州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副主任
崔性成 原梧州师范学校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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