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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文明委[2006]2号
关于开展2006年梧州市“璀璨广场”
群众文化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璀璨广场”群众文化活动自2002年初春开展以来,在广大市民中已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成为我市知名的文化品牌,它对丰富市民文化生活,繁荣群众文化,促进精神文明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起到积极的作用。为进一步提高广场文化的品位,更好地发挥群众文化的各项社会功能,将我市精神文明建设推上一个新的台阶,决定2006年继续举办梧州市“璀璨广场”群众文化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繁荣群众文化,构建和谐梧州
二.主办单位
梧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中共梧州市委宣传部
梧州市文化局
三、活动要求
(一)全年活动按《2006年梧州市“璀璨广场”群众文化活动方案》要求进行。
(二)各责任单位应按《2006梧州市“璀璨广场”群众文化活动方案》的安排,认真制订活动计划,安排有关人员保证计划的实施。力争把健康向上、形式新颖、吸引力强、艺术质量高的文化活动献给广大市民。
(三)各新闻单位负责宣传报道工作,对全市的广场文化活动要有一个整体的宣传报道方案,并报市委宣传部。
(四)治安、维持秩序由市公安局负责。
(五)各责任单位必须派出足够的工作人员,并佩戴明显标记,维持好台前台后的演出秩序。
四、组织机构
成立“璀璨广场”文化活动协调小组。
组 长:罗金陵(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副组长:黄上进(市文化局局长)
成 员:庞灿荣(市文化局副局长)
吴家俊(市群众艺术馆馆长)
陈雄璋(市文明办副主任)
潘莲英(市委宣传部文化艺术协调科科长)
唐妍芹(市文化局社文科科长)
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群众艺术馆)
主 任:唐妍芹(市文化局社文科科长)
副主任:吴家俊(市群众艺术馆馆长)
成 员:梁美云(群众艺术馆副馆长)
陈桂秀(万秀区文化馆馆长)
欧佩琼(蝶山区文化馆馆长)
廖 典(长洲区文化馆馆长)
联 系 人:刘永深 廖 亮
联系电话:2826254
附:2006年梧州市“璀璨广场”群众文化活动方案
梧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中 共 梧 州 市 委 宣 传 部
梧 州 市 文 化 局
二OO六年元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群众文化 活动 通知
梧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06年1月25 日印发 (共印100份)
附:
2006年梧州市“璀璨广场”群众文化
活 动 方 案
“璀璨广场”群众文化活动,是我市知名的文化品牌,2005年的“璀璨广场”群众文化活动,更是把广场群众文化活动推向高潮。实践证明,它对丰富市民文化生活,繁荣群众文化,促进精神文明建设起到积极的作用。为进一步提高广场文化的品位,更好地发挥群众文化的各项社会功能,将我市精神文明建设推向前进,2006年将继续开展“璀璨广场”群众文化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活动目的
以“璀璨广场”活动为平台,进一步推进实施群众文化精品战略,挖掘群众艺术创作、表演人才,推出群众文化亮点;坚持群众文化群众办的原则,体现其广泛性、参与性、群众性;面向市场,为群众文化的可持续性发展夯实基础。
二、活动时间:
2006年3月至2006年12月
三、活动地点
以市政广场为主,扩延到潘塘公园、鸳江丽港广场、市文化中心、骑楼城中庭广场、一中小广场等市内广场、公园及系统单位活动(演出)场所。
四、活动内容、办法及要求
2006年“璀璨广场”群众文化活动分三大版块进行。
第一版块 缤纷赛事
第二版块 开心周末
第三版块 与你同乐
各版块要求如下:
(一)缤纷赛事
1、文艺演出占一个小时以上的活动,均列入该版块。
时间:由各申报单位拟定,活动时间如有冲突,由“璀璨广场”群众文化活动协调小组协调解决。
地点:原则上要求在市政广场进行。
要求:
①要求有三个以上创作节目,并鼓励排演新节目
②整台晚会由市级以上专业演员参与演出(含主持人)的,不给予评奖。有专业演员参与其中节目演出的适当扣分。
③由主办单位组织有关专家组成评委对其进行评审,评出优秀组织奖,演出一、二、三等奖,优秀创作奖,创作奖若干名。
2、指定的比赛列入该板块(赛事安排表附后)
时间:具体比赛时间由协调小组安排。
地点:要求在市政广场进行。
要求:①比赛由责任单位设置奖项并组织评委进行评审。
②赛事的策划、组织、经费、奖金由责任单位负责。
③凡已获市级以上奖项的节目,不再参赛。
主办单位组织的评委对各项活动评出优秀组织奖若干名。
3、各县(市)以“南戏、北歌、西体、东诗”为内容的群众文化活动列入该板块
为了树立梧州“南戏、北歌、西体、东诗”的文体品牌,岑溪市、蒙山县、藤县、苍梧县要将本辖区特色文化整合优化,并将其列入本地区群众文化活动项目特别是广场文化活动项目。为鼓励各县(市)发展地方特色文化,“璀璨广场”
群众文化活动协调小组决定将各县(市)在本辖区开展的以“南戏、北歌、西体、东诗”为内容的群众文化活动列入“璀璨广场”群众文化活动缤纷赛事版块评比范畴。
要求:①比赛由责任单位设置奖项并组织评委进行评审。
②赛事的策划、组织、经费、奖金由责任单位负责。
③凡已获市级以上奖项的节目,不参赛。
④活动或赛事不局限于文艺演出,如:可以是一场有组织的大型歌圩、以舞狮艺术为主体的民间活动、本地诗词学会的诗歌朗诵或以诗歌为主的文艺晚会等。
⑤请各县(市)于2006年12月10日前将活动方案、活动照片(4至5张)、活动小结一式二份报送“璀璨广场”群众文化活动协调小组办公室。
主办单位根据各县(市)上报的材料与市区十大赛事一起进行评奖。
4、2006年广西还将举行“八桂群星奖”、“农村文艺汇演”和“社区文艺汇演”等赛事,我市将配合全区的赛事进行有关的比赛活动,具体时间待定。
“缤纷赛事“版块评委名单:(待定)
㈡开心周末
时间:2006年逢周六、日或节假日(白天或晚上由演出单位与鸳江丽港商定后报协调小组办公室)。
地点:原则上要求在鸳江丽港广场举办
要求:①由各单位、各业余团队向“璀璨广场”群众文化活动协调小组申报。
②演出时间如与有关活动冲突,由“璀璨广场”群众文化活动协调小组协调解决。
③如逢某个周末空缺,可由“璀璨广场”群众文化活动协调小组与鸳江丽港商量安排演出单位。
④周末群众文化活动要求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可以是综合性文艺晚会,也可以是故事会、健身舞、交谊舞、街舞、民间艺术、卡拉OK等。
⑤“开心周末”群众文化活动的场地、布景、灯光、音响、由鸳江丽港支持解决。
㈢与你同乐
各城区、各战线系统及有关单位在2006年举办的无文艺演出或不足一小时文艺节目的各种文化宣传、法制宣传活动,包括节庆日、纪念日、宣传日等活动,均列入该版块。
时间:2006年(具体时间由申报单位拟定后报协调小组办公室)。
地点:市政广场、潘塘公园、一中花圃、鸳江丽港广场、骑楼城中庭、太阳广场、以及市内各公园、广场和各单位活动场所。
要求:坚持以人为本,突破限制,寓教于乐,不断满足广大群众开阔眼界、增长知识的文化需求。
五、“开心周末”、“与你同乐”版块由主办单位负责评出优秀组织奖若干名。
六、在市政广场舞台举办的活动,统一使用主办单位提供的天幕。在其它场所举行活动,必须装置
“璀璨广场”群众文化活动标志,由责任单位到市群众艺术馆领取,演出结束后完好归还。
七、市政广场舞台统一使用的天幕由市群众艺术馆负责装卸并负责更换演出单位文字。
八、2006年“璀璨广场”各项群众文化活动的筹备、排练、演出和灯光音响等费用由责任单位解决。演出所需的嘉宾席或观众座位由责任单位解决。
九、凡在市政广场、潘塘公园、一中花圃、鸳江丽港广场开展活动的,场地、水电由主办单位协调解决。其它场所开展活动的,由责任单位自行解决场地、水电问题;市政广场舞美及“璀璨广场”移动标志由主办单位协调解决。
十、2006年“璀璨广场”首场仪式由市文化局负责组织。并于2006年3月初在市政广场举行。
十一、全市各城区、各战线系统及有关单位在2006年举办的各种文化宣传活动,包括节庆日、纪念日、宣传日等文艺演出活动,都可纳入
“璀璨广场”群众文化活动范畴。
十二、请全市各城区、各战线系统及有关单位于2006年2月25日前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璀璨广场”群众文化活动版块报协调小组办公室,以便统一安排。
十三、2006“璀璨广场”群众文化活动仍遵循滚动发展的原则,未列入项目安排表的如要举行群众文化活动,可向“璀璨广场”群众文化活动协调小组办公室申报。
十四、各责任单位须提前三天将本单位活动的程序和内容,以及节目单等有关资料报协调小组办公室。如遇下雨或其它事由不能按原计划开展,应提前两天报协调小组办公室。
十五、凡协调小组办公室已作安排又不参与文化活动的单位,在评比市级“文明单位”时一律扣10分。
十六、全市各城区、各战线系统及有关单位在2006年“璀璨广场”群众文化活动中,可参加三个版块,举行多个活动;也可以只参加一个版块,举行一个活动,但不得空缺。
十七、2006年“璀璨广场”群众文化活动颁奖晚会在2007年元宵节举办,节目将在“缤纷赛事”版块产生。
十八、各版块联系、协调演出事务由下列单位负责
“缤纷赛事”版块 市群众艺术馆 刘永深 廖 亮 2826254
“与你同乐”版块 蝶山区文化馆 欧佩琼 13457489886
长洲区文化馆 廖 典 13005978012
“开心周末”版块 万秀区文化馆 陈桂秀 13877401657
十九、2006年梧州市“璀璨广场”群众文化活动项目总表(附后)。
附表一:“缤纷赛事“版块指定赛事安排表
附表二:2006年梧州市“璀璨广场”群众文化活动项目总表
“璀璨广场”群众文化活动协调小组办公室
二00六年一月二十三日
附表一:
“缤纷赛事“版块指定赛事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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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 |
内 容 |
责任单位 |
|
3月 |
庆祝3.8国际劳动妇女节文艺晚会
全市中老年人国标舞(舞厅舞)大赛 |
市妇联
市民政局、体育局、 |
|
5月 |
全市第十一届少儿独唱、独奏暨第六届独舞比赛 |
市文化局、市教育局 |
|
少儿艺术事赛 |
团市委、教育局 |
|
6月 |
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85周年
群众合唱比赛 |
市委组织部、
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局 |
|
7月 |
全市中老年人健身舞大赛 |
市民政局、体育局 |
|
8月 |
全市青年街舞大赛 |
团市委、市文化局 |
|
9月 |
全市社团粤剧曲艺大赛 |
市文化局 |
|
10月 |
农民工创作歌曲大赛 |
市文化局 |
|
11月 |
全市中老年人文艺会演 |
市民政局、文化局 |
|
县级文工团文艺会演 |
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局 |
|
12月 |
全市中小学生文艺会演 |
市教育局 |
附表二:
2006年梧州市“璀璨广场”群众文化活动
项目总表
|
版块 |
序号 |
活动内容 |
筹备时间 |
举办时间 |
地点 |
责任单位 |
责任人 |
督办人 |
|
缤纷赛事 |
1 |
|
|
|
|
市文化局 |
|
|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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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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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水利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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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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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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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国税局 |
|
|
|
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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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电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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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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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市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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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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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教育局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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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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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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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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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委组织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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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9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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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老干局 |
|
|
|
10 |
|
|
|
|
市双拥办 |
|
|
|
11 |
|
|
|
|
市卫生局 |
|
|
|
12 |
|
|
|
|
万秀区党委、政府 |
|
|
|
13 |
|
|
|
|
市委宣传部 |
|
|
|
14 |
|
|
|
|
市邮政局 |
|
|
|
15 |
|
|
|
|
市政局 |
|
|
|
16 |
|
|
|
|
市民政 |
|
|
|
1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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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文联 |
|
|
|
18 |
|
|
|
|
市交通局 |
|
|
|
1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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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关工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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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 |
|
|
|
|
移动通信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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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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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建规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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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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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海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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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块 |
序号 |
活动内容 |
筹备时间 |
举办时间 |
地点 |
责任单位 |
责任人 |
督办人 |
|
缤纷赛事 |
23 |
|
|
|
|
市教育局 |
|
|
|
24 |
|
|
|
|
蝶山区党委、政府 |
|
|
|
2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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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
|
|
|
26 |
|
|
|
|
市三威林业
公司 |
|
|
|
27 |
|
|
|
|
市文明办 |
|
|
|
28 |
|
|
|
|
长洲区党委、政府 |
|
|
|
29 |
|
|
|
|
市司法局 |
|
|
|
30 |
|
|
|
|
西大分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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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1 |
|
|
|
|
中恒集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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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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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电业局 |
|
|
|
3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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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供电局、超高压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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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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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国土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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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块 |
序号 |
活动内容 |
筹备时间 |
举办时间 |
地点 |
责任单位 |
责任人 |
督办人 |
|
开心周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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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块 |
序号 |
活动内容 |
筹备时间 |
举办时间 |
地点 |
责任单位 |
责任人 |
督办人 |
|
与你同乐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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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请全市各城区、各战线系统及有关单位于2006年2月25日前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此表报市群众艺术馆(电话:2826254,传真:2823124),以便统一安排。
梧文明委[2006]
关于开展2006年梧州市“璀璨广场”
群众文化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璀璨广场”群众文化活动自2002年初春开展以来,在广大市民中已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成为我市知名的文化品牌,它对丰富市民文化生活,繁荣群众文化,促进精神文明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起到积极的作用。为进一步提高广场文化的品位,更好地发挥群众文化的各项社会功能,将我市精神文明建设推上一个新的台阶,决定2006年继续举办梧州市“璀璨广场”群众文化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繁荣群众文化,构建和谐梧州
二.主办单位
梧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中共梧州市委宣传部
梧州市文化局
三、活动要求
(一)全年活动按《2006年梧州市“璀璨广场”群众文化活动方案》要求进行。
(二)各责任单位应按《2006梧州市“璀璨广场”群众文化活动方案》的安排,认真制订活动计划,安排有关人员保证计划的实施。力争把健康向上、形式新颖、吸引力强、艺术质量高的文化活动献给广大市民。
(三)各新闻单位负责宣传报道工作,对全市的广场文化活动要有一个整体的宣传报道方案,并报市委宣传部。
(四)治安、维持秩序由市公安局负责。
(五)各责任单位必须派出足够的工作人员,并佩戴明显标记,维持好台前台后的演出秩序。
四、组织机构
成立“璀璨广场”文化活动协调小组。
组 长:罗金陵(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副组长:黄上进(市文化局局长)
成 员:庞灿荣(市文化局副局长)
吴家俊(市群众艺术馆馆长)
陈雄璋(市文明办副主任)
潘莲英(市委宣传部文化艺术协调科科长)
唐妍芹(市文化局社文科科长)
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群众艺术馆)
主
任:唐妍芹(市文化局社文科科长)
副主任:吴家俊(市群众艺术馆馆长)
成
员:梁美云(群众艺术馆副馆长)
陈桂秀(万秀区文化馆馆长)
欧佩琼(蝶山区文化馆馆长)
廖 典(长洲区文化馆馆长)
联 系
人:刘永深 廖 亮
联系电话:2826254
附:2006年梧州市“璀璨广场”群众文化活动方案
梧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中 共
梧 州 市 委 宣 传 部
梧 州
市 文
化 局
二OO六年元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群众文化 活动 通知
梧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06年1月25
日印发
(共印100份)
附:
2006年梧州市“璀璨广场”群众文化
活 动 方 案
“璀璨广场”群众文化活动,是我市知名的文化品牌,2005年的“璀璨广场”群众文化活动,更是把广场群众文化活动推向高潮。实践证明,它对丰富市民文化生活,繁荣群众文化,促进精神文明建设起到积极的作用。为进一步提高广场文化的品位,更好地发挥群众文化的各项社会功能,将我市精神文明建设推向前进,2006年将继续开展“璀璨广场”群众文化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活动目的
以“璀璨广场”活动为平台,进一步推进实施群众文化精品战略,挖掘群众艺术创作、表演人才,推出群众文化亮点;坚持群众文化群众办的原则,体现其广泛性、参与性、群众性;面向市场,为群众文化的可持续性发展夯实基础。
二、活动时间:
2006年3月至2006年12月
三、活动地点
以市政广场为主,扩延到潘塘公园、鸳江丽港广场、市文化中心、骑楼城中庭广场、一中小广场等市内广场、公园及系统单位活动(演出)场所。
四、活动内容、办法及要求
2006年“璀璨广场”群众文化活动分三大版块进行。
第一版块
缤纷赛事
第二版块
开心周末
第三版块
与你同乐
各版块要求如下:
(一)缤纷赛事
1、文艺演出占一个小时以上的活动,均列入该版块。
时间:由各申报单位拟定,活动时间如有冲突,由“璀璨广场”群众文化活动协调小组协调解决。
地点:原则上要求在市政广场进行。
要求:
①要求有三个以上创作节目,并鼓励排演新节目
②整台晚会由市级以上专业演员参与演出(含主持人)的,不给予评奖。有专业演员参与其中节目演出的适当扣分。
③由主办单位组织有关专家组成评委对其进行评审,评出优秀组织奖,演出一、二、三等奖,优秀创作奖,创作奖若干名。
2、指定的比赛列入该板块(赛事安排表附后)
时间:具体比赛时间由协调小组安排。
地点:要求在市政广场进行。
要求:①比赛由责任单位设置奖项并组织评委进行评审。
②赛事的策划、组织、经费、奖金由责任单位负责。
③凡已获市级以上奖项的节目,不再参赛。
主办单位组织的评委对各项活动评出优秀组织奖若干名。
3、各县(市)以“南戏、北歌、西体、东诗”为内容的群众文化活动列入该板块
为了树立梧州“南戏、北歌、西体、东诗”的文体品牌,岑溪市、蒙山县、藤县、苍梧县要将本辖区特色文化整合优化,并将其列入本地区群众文化活动项目特别是广场文化活动项目。为鼓励各县(市)发展地方特色文化,“璀璨广场”
群众文化活动协调小组决定将各县(市)在本辖区开展的以“南戏、北歌、西体、东诗”为内容的群众文化活动列入“璀璨广场”群众文化活动缤纷赛事版块评比范畴。
要求:①比赛由责任单位设置奖项并组织评委进行评审。
②赛事的策划、组织、经费、奖金由责任单位负责。
③凡已获市级以上奖项的节目,不参赛。
④活动或赛事不局限于文艺演出,如:可以是一场有组织的大型歌圩、以舞狮艺术为主体的民间活动、本地诗词学会的诗歌朗诵或以诗歌为主的文艺晚会等。
⑤请各县(市)于2006年12月10日前将活动方案、活动照片(4至5张)、活动小结一式二份报送“璀璨广场”群众文化活动协调小组办公室。
主办单位根据各县(市)上报的材料与市区十大赛事一起进行评奖。
4、2006年广西还将举行“八桂群星奖”、“农村文艺汇演”和“社区文艺汇演”等赛事,我市将配合全区的赛事进行有关的比赛活动,具体时间待定。
“缤纷赛事“版块评委名单:(待定)
㈡开心周末
时间:2006年逢周六、日或节假日(白天或晚上由演出单位与鸳江丽港商定后报协调小组办公室)。
地点:原则上要求在鸳江丽港广场举办
要求:①由各单位、各业余团队向“璀璨广场”群众文化活动协调小组申报。
②演出时间如与有关活动冲突,由“璀璨广场”群众文化活动协调小组协调解决。
③如逢某个周末空缺,可由“璀璨广场”群众文化活动协调小组与鸳江丽港商量安排演出单位。
④周末群众文化活动要求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可以是综合性文艺晚会,也可以是故事会、健身舞、交谊舞、街舞、民间艺术、卡拉OK等。
⑤“开心周末”群众文化活动的场地、布景、灯光、音响、由鸳江丽港支持
㈢与你同乐
各城区、各战线系统及有关单位在2006年举办的无文艺演出或不足一小时文艺节目的各种文化宣传、法制宣传活动,包括节庆日、纪念日、宣传日等活动,均列入该版块。
时间:2006年(具体时间由申报单位拟定后报协调小组办公室)。
地点:市政广场、潘塘公园、一中花圃、鸳江丽港广场、骑楼城中庭、太阳广场、以及市内各公园、广场和各单位活动场所。
要求:坚持以人为本,突破限制,寓教于乐,不断满足广大群众开阔眼界、增长知识的文化需求。
五、“开心周末”、“与你同乐”版块由主办单位负责评出优秀组织奖若干名。
六、在市政广场舞台举办的活动,统一使用主办单位提供的天幕。在其它场所举行活动,必须装置
“璀璨广场”群众文化活动标志,由责任单位到市群众艺术馆领取,演出结束后完好归还。
七、市政广场舞台统一使用的天幕由市群众艺术馆负责装卸并负责更换演出单位文字。
八、2006年“璀璨广场”各项群众文化活动的筹备、排练、演出和灯光音响等费用由责任单位解决。演出所需的嘉宾席或观众座位由责任单位解决。
九、凡在市政广场、潘塘公园、一中花圃、鸳江丽港广场开展活动的,场地、水电由主办单位协调解决。其它场所开展活动的,由责任单位自行解决场地、水电问题;市政广场舞美及“璀璨广场”移动标志由主办单位协调解决。
十、2006年“璀璨广场”首场仪式由市文化局负责组织。并于2006年3月初在市政广场举行。
十一、全市各城区、各战线系统及有关单位在2006年举办的各种文化宣传活动,包括节庆日、纪念日、宣传日等文艺演出活动,都可纳入
“璀璨广场”群众文化活动范畴。
十二、请全市各城区、各战线系统及有关单位于2006年2月25日前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璀璨广场”群众文化活动版块报协调小组办公室,以便统一安排。
十三、2006“璀璨广场”群众文化活动仍遵循滚动发展的原则,未列入项目安排表的如要举行群众文化活动,可向“璀璨广场”群众文化活动协调小组办公室申报。
十四、各责任单位须提前三天将本单位活动的程序和内容,以及节目单等有关资料报协调小组办公室。如遇下雨或其它事由不能按原计划开展,应提前两天报协调小组办公室。
十五、凡协调小组办公室已作安排又不参与文化活动的单位,在评比市级“文明单位”时一律扣10分。
十六、全市各城区、各战线系统及有关单位在2006年“璀璨广场”群众文化活动中,可参加三个版块,举行多个活动;也可以只参加一个版块,举行一个活动,但不得空缺。
十七、2006年“璀璨广场”群众文化活动颁奖晚会在2007年元宵节举办,节目将在“缤纷赛事”版块产生。
十八、各版块联系、协调演出事务由下列单位负责
“缤纷赛事”版块
市群众艺术馆 刘永深
廖 亮
2826254
“与你同乐”版块
蝶山区文化馆 欧佩琼
13457489886
长洲区文化馆
廖 典
13005978012
“开心周末”版块
万秀区文化馆 陈桂秀
13877401657
十九、2006年梧州市“璀璨广场”群众文化活动项目总表(附后)。
附表一:“缤纷赛事“版块指定赛事安排表
附表二:2006年梧州市“璀璨广场”群众文化活动项目总表
“璀璨广场”群众文化活动协调小组办公室
二00六年一月二十三日
附表一:
“缤纷赛事“版块指定赛事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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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 |
内 容 |
责任单位 |
|
3月 |
庆祝3.8国际劳动妇女节文艺晚会
全市中老年人国标舞(舞厅舞)大赛 |
市妇联
市民政局、体育局、 |
|
5月 |
全市第十一届少儿独唱、独奏暨第六届独舞比赛 |
市文化局、市教育局 |
|
少儿艺术事赛 |
团市委、教育局 |
|
6月 |
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85周年
群众合唱比赛 |
市委组织部、
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局 |
|
7月 |
全市中老年人健身舞大赛 |
市民政局、体育局 |
|
8月 |
全市青年街舞大赛 |
团市委、市文化局 |
|
9月 |
全市社团粤剧曲艺大赛 |
市文化局 |
|
10月 |
农民工创作歌曲大赛 |
市文化局 |
|
11月 |
全市中老年人文艺会演 |
市民政局、文化局 |
|
县级文工团文艺会演 |
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局 |
|
12月 |
全市中小学生文艺会演 |
市教育局 |
附表二:
2006年梧州市“璀璨广场”群众文化活动
项目总表
|
版块 |
序号 |
活动内容 |
筹备时间 |
举办时间 |
地点 |
责任单位 |
责任人 |
督办人 |
|
缤纷赛事 |
1 |
|
|
|
|
市文化局 |
|
|
|
2 |
|
|
|
|
市水利局 |
|
|
|
3 |
|
|
|
|
市国税局 |
|
|
|
4 |
|
|
|
|
市电信公司 |
|
|
|
5 |
|
|
|
|
团市委 |
|
|
|
6 |
|
|
|
|
市教育局 |
|
|
|
7 |
|
|
|
|
人民银行 |
|
|
|
8 |
|
|
|
|
市委组织部 |
|
|
|
9 |
|
|
|
|
市老干局 |
|
|
|
10 |
|
|
|
|
市双拥办 |
|
|
|
11 |
|
|
|
|
市卫生局 |
|
|
|
12 |
|
|
|
|
万秀区党委、政府 |
|
|
|
13 |
|
|
|
|
市委宣传部 |
|
|
|
14 |
|
|
|
|
市邮政局 |
|
|
|
15 |
|
|
|
|
市政局 |
|
|
|
16 |
|
|
|
|
市民政 |
|
|
|
17 |
|
|
|
|
市文联 |
|
|
|
18 |
|
|
|
|
市交通局 |
|
|
|
19 |
|
|
|
|
市关工委 |
|
|
|
20 |
|
|
|
|
移动通信公司 |
|
|
|
21 |
|
|
|
|
市建规委 |
|
|
|
22 |
|
|
|
|
市海关 |
|
|
|
版块 |
序号 |
活动内容 |
筹备时间 |
举办时间 |
地点 |
责任单位 |
责任人 |
督办人 |
|
缤纷赛事 |
23 |
|
|
|
|
市教育局 |
|
|
|
24 |
|
|
|
|
蝶山区党委、政府 |
|
|
|
25 |
|
|
|
|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
|
|
|
26 |
|
|
|
|
市三威林业
公司 |
|
|
|
27 |
|
|
|
|
市文明办 |
|
|
|
28 |
|
|
|
|
长洲区党委、政府 |
|
|
|
29 |
|
|
|
|
市司法局 |
|
|
|
30 |
|
|
|
|
西大分校 |
|
|
|
31 |
|
|
|
|
中恒集团 |
|
|
|
32 |
|
|
|
|
市电业局 |
|
|
|
33 |
|
|
|
|
市供电局、超高压局 |
|
|
|
34 |
|
|
|
|
市国土资源局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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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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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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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块 |
序号 |
活动内容 |
筹备时间 |
举办时间 |
地点 |
责任单位 |
责任人 |
督办人 |
|
开心周末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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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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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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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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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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