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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梧文明委[2006]4号
      关于印发《梧州市2006年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计划》的
                         通   知

 
各县(市、区)文明办:
    经市文明委领导同意,现将《梧州市2006年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予以落实。

附:          

《梧州市2006年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计划》
主题词:精神文明建设 计划 通知
抄报:自治区文明办,
抄发:市文明委正、副主任,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文明委成员单位
梧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06年4月6日印发
(共印80份)
 
附:
    梧州市2006年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计划

    2006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起步之年,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我市经济社会再提速发展,构建和谐梧州的重要一年。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和胡锦涛同志提出的“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按照全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全市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和宣传工作会议的统一部署,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推动我市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发展。提出如下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市委十届十二次全会精神,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以构建和谐梧州为目标,以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全面推进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和着力抓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为重点,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创新形式、创新内容、创新手段,进一步提高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为我市“十一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为我市经济社会提速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强大的精神支撑,发挥更为重要的作用。
    二、工作思路
    实施“1153”工作思路,即:贯彻“一条主线”,就是融胡锦涛同志关于“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和市委十届十二次全会精神为一条主线,贯穿全年工作,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的各项工作。围绕咬住“一个目标”,就是紧紧围绕市委十届十二次全会精神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并把这一目标作为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行动指南,在深化创建活动上下工夫。突出“五项重点工作”,即一是继续抓好“文明骑楼城”创建活动。二是抓好“精神文明与宝石节同行”创建活动,研究制订“文明宝石城”创建方案。三是抓好“文明市民标兵”评选。四是抓好市本级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试点工作。五是配合抓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试点工作。努力实现“三个突破”,一是打造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品牌上有新的突破,二是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上有新的突破,三是在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开展文明村镇创建工作上有新的突破。
    三、工作任务和具体安排
    主要有四个方面的工作:
    ㈠突出重点,大力加强思想道德建设
     1、组织建党85周年、红军长征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以座谈研讨、征文、图片展览等形式精心组织群众性文化活动,纪念建党85周年、长征胜利70周年。(牵头单位:市文明办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文明办、文化局)
时间要求:2006年6月启动,10月前完成。
    2、组织第四个“公民道德宣传日”活动。
    ⑴以学习宣传胡锦涛同志关于“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为重点,组织策划“公民道德宣传日”活动。按照《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八荣八耻”基本要求,开展以“心系荣辱观,树立新风尚”为主题的群众性道德建设实践活动,推动我市公民道德建设、公民道德水平和公民素质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牵头单位:市文明办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文明办、市文明委成员单位)
时间要求:2006年7月策划,9月底前完成。
    ⑵深入开展“创文明行业,建满意窗口”竞赛活动。在全市窗口行业、单位中评选第二批“诚信文明行业”“诚信文明窗口”,以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切实转变行业风气,加强文明示范窗口的培育,提高行业整体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树立梧州新形象。(牵头单位:市文明办、市纠风办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文明办、纠风办)
时间要求:2006年4月启动,10月命名。
    ⑶在党政机关中开展“知荣辱,讲文明,做人民满意公务员 ”活动,大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营造高效廉洁的政务环境,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实践“八荣八耻”荣辱观,进一步提高服务效能,服务经济建设大局,服务人民群众。(牵头单位:市直机关工委 责任单位:市委办、市政府办、市监察局、市人事局,各县(市、区)委办、政府办、机关工委、监察局、人事局)
时间要求:2006年4月启动,12上旬总结。
    ㈡开展“抓一项育一代”活动,努力开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新局面
    1、组织开展“法在身边”中小学生法制教育系列活动。按照自治区文明办统一部署,以接力出版社出版的《小小律师》动画片为主要教材,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组织包括:⑴举行“法在身边——全市中小学生法制教育系列活动启动仪式”,向全市各中小学校赠送一套《小小律师》动画片(VCD);⑵组织全市中小学生进行《小小律师》法制教育动画片课堂观摩活动;⑶开展以《小小律师》法制教育动画片为主要教材的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各县(市、区)教育局、司法局)
时间要求:2006年2月启动,12月总结。
     2、在未成年人中组织举办“知荣辱学做人”主题系列活动。结合建党85周年、红军长征胜利70周年等纪念日活动,以学习和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为重点,⑴组织中小学生通过大唱优秀革命歌曲、中外优秀少儿歌曲和梧州本地原创歌曲,增强爱党、爱祖国、爱家乡的情感。⑵结合入队、入学、入团等重要日,组织开展主题纪念班会、队会、团会。⑶组织开展少儿书法、美术等才艺比赛。(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责任单位:团市委、市文化局,各县(市、区)团委、教育局、文体局)
时间要求:2006年5月启动,10月总结。
    3、组织全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主题实践活动”创新方案(案例)征集比赛。向全市德育工作者、教师、机关干部、社会工作者等各界人士和各级团、队组织,人民团体征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主题实践活动”创新方案,并对方案进行评选,对优秀方案向自治区和中央文明办推荐。编印《梧州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主题实践活动创新案例选编》。(牵头单位:市文明办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团市委、各县(市、区)文明办)
时间要求:2006年4月启动,11月评选。
    4、抓试点,探索我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新方法、新途径。按照以点带面的思路,抓好市一中主题为“责任与习惯教育”和市二职中“以青年志愿者服务队为载体,培育诚心、爱心、信心”的试点工作,力争取得经验,上报自治区并在全市推广。各县(市、区)也要抓好各自的试点。(牵头单位:市文明办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团市委、市关工委,各县(市、区)教育局、团委、关工委)
时间要求:2006年2月启动,11月总结。
    5、建立“实践基地”,探索构建“三位一体”的教育防范新机制。选择条件较为成熟的部分单位作为我市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实践基地”,以充分利用单位、学校、社区的资源。配合有关职能部门进一步加强校园周边文化、娱乐和商业活动的管理,为中小学生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牵头单位:市文明办 责任单位:团市委、市妇联、市文化局、市教育局、市关工委,各县(市、区)文明办)
时间要求:2006年4月启动,6月挂牌,12月总结。
    ㈢开展“抓一城带全市”活动,扎实推进精神文明创建
    1、深入开展文明创建活动。
    ⑴推进“文明骑楼城”三年创建工作目标。进一步完善档案资料,将三年创建工作形成经验总结,向自治区文明办推荐。(牵头单位:市创城办 责任单位:市创城工作成员单位)
时间要求:2006年2月启动,11月总结。
⑵组织策划“精神文明与宝石节同行”创建活动。以“步埠社区”为依托,积极探索和打造外来务工人员文化活动载体,为梧州国际宝石节的举办营造良好氛围,同时着手研究探索“文明宝石城”创建方案。(牵头单位:市文明办 责任单位:蝶山区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计生委、市文化局、团市委等市文明委成员单位)
时间要求:2006年5月启动,11月总结。
    ⑶积极开展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深化梧州海关“抓长效机制促文明创建”、梧州供电局“建立网络政工创建学习型企业”、长洲镇竹湾村“坚持走发展经济与文明创建相促进”等创建活动典型,重点培育市人民检察院、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和平派出所、市人民医院、市国家税务局、中国农业银行梧州分行、广西长洲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大学梧州分校、市第一中学、市第二职业中学和步埠社区、恒祥社区、居仁社区等各类、各行业(单位)、社区的文明创建活动,为第五轮自治区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做好组织准备。(牵头单位:市文明办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文明办、市文明委成员单位)
时间要求:2006年4月启动,11月总结。
    ⑷以《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试行)为标准,组织有关部门开展自测自评自检。找出我市在创建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形成专题调研报告,呈报市委、政府,为下一步推进我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开拓工作新局面作好准备。(牵头单位:市文明办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文明办、市文明委成员单位)
时间要求:2006年6月启动,11月形成调研报告。
    ⑸评选2006年度梧州市“文明市民标兵”,并按要求做好三年一度评选“十佳杰出文明市民标兵”的准备工作。(牵头单位:市文明办 责任单位:各战线、系统党委,市文明委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文明办)
时间要求:2006年7月提出初步名单,11月呈报。
    2、深化“璀璨广场”品牌创建活动。
    ⑴对带有我市特色的“东诗西体南剧北歌中广场”区域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作进一步的培育,各相关县(市、区)文明委要对各具特色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加大指导和扶持力度,力求将特色创建进一步彰显,形成更大的规模,产生更好的影响和效果。(牵头单位:市文明办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文明办)
时间要求:2006年6月启动,11月形成调研报告。
    ⑵组织开展“五个一百”推动特色品牌创建活动。市本级和三个城区要组织100场广场群众文化活动;苍梧县要组织创作100首歌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诗歌;藤县要组织开展100场(次)群众体育活动;岑溪市要组织创作演出100场反映农村新生活的牛娘戏;蒙山县要组织创作咏唱100首反映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山歌。(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宣传部、文明办)
时间要求:2006年4月启动,12月总结。
    ⑶做好向自治区和全国社区文艺汇演节目选拔和上送的有关工作。(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市文化局、各县(市、区)宣传部、文明办)
时间要求:2006年6月启动,按自治区要求时间完成。
    3、配合做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试点工作。以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目标,以促进“乡风文明”为重点,以“文明生态示范村”建设为抓手,突出将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融入其中,配合市有关部门做好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试点工作。县(市、区)文明办要进一步各自抓好万秀区旺甫镇老义村上街自然村,蝶山区夏郢镇镇安村岭脚自然村,长洲区倒水镇倒水村岭底自然村、长洲镇竹湾村,岑溪市归义镇金坡自然村、糯垌镇新塘圣表自然村,苍梧县沙头镇沙歧村冷水自然村、龙圩镇大恩村四垄组,藤县濛江镇健良村翰冲组,蒙山县新圩镇四联村的试点工作,力求抓出新成效。(牵头单位:市文明办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文明办)
时间要求:2006年6月启动,12月总结。
     ㈣以提高素质、改进作风为目标,加强精神文明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工作水平
    ⑴建立健全工作规范和制度,进一步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修订《梧州市文明单位管理办法》和《梧州市评选“文明市民标兵”实施细则(试行)》,制定《梧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成员单位责任制度》、《梧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全体会议制度》、《梧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成员单位联络员制度》和《梧州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汇报制度》、《梧州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督查制度》。同时,积极向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出建议,推动精神文明建设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机制建设。(牵头单位:市文明办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文明办)
时间要求:2006年6月完成。
    ⑵举办一期全市文明办主任暨全国、自治区文明单位负责人培训班,为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提供智力支持。(牵头单位:市文明办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文明办)
时间要求:2006年6月完成。
    ⑶开展“精神文明建设与梧州再提速发展”征文活动,组织汇编集优秀征文、部分文明单位创建经验、“文明市民标兵”事迹等为内容的《精神文明创建在梧州》(暂名)。(牵头单位:市文明办 责任单位:市文明委成员单位、梧州日报社、各县(市、区)文明办、文明单位)
时间要求:2006年6月启动,12月完成。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县(市、区)文明办、各责任单位要从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的重大意义,制定实施方案,明确领导责任,完善具体措施。
    2、部门协作,形成合力。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涉及各行各业、各个方面,需要党政各部门、社会各方面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各有关部门和人民团体,都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分工协作,发挥优势,各尽其责,各展所长,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3、加强宣传,营造环境。要加强新闻宣传、社会宣传、文艺宣传。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大众传媒的优势,把握舆论导向,挖掘、培育和宣传先进典型,推广工作经验,营造浓厚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
    4、加强督查,务求实效。各级党委宣传部、文明办在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担负着指导、协调、组织的具体职责。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及时指导,不断加大督促检查的力度,鼓励先进,鞭策后进。
    5、与时俱进,改革创新。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要不断总结新经验,培育新典型,探索新思路,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使活动更加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以实际效果推进我市的精神文明建设步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