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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文明委[2006]6号
关于印发《梧州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
轮值制度(试行)》的通知
各成员单位:
经研究,现将《梧州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轮值制度(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梧州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轮值安排表
梧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2006年6月2日
主题词: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制度 通知
抄报:自治区文明办
抄发:市文明委正、副主任,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办公室,市政
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联席
会议成员单位
梧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06年6月2日
(共印60份)
梧州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轮值制度(试行)
为进一步完善联席会议制度,更加有效地发挥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增强责任意识,努力形成既各负其责,又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推动我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深入开展,特建立本制度。
一、轮值的基本原则
坚持并不断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群齐抓共管、文明委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建立有力的统筹协调机制,使各有关责任部门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形成合力;建立灵敏的信息反馈机制,及时掌握影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因素的变化趋势,增强工作的科学性和预见性,保证工作常抓不懈,推进我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
二、轮值的内容
⒈协调参与指导及督促落实全市性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各项工作。
⒉收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中有特色、有成效、有创新的经验材料,做好先进典型的总结与推广。
⒊汇总、上报自治区、市要求上报的有关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材料。
⒋协助市文明办(市委宣传部精神文明建设科)制定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具体工作计划,并协调有关部门抓好落实。
⒌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轮值方法
为了确保的延续性,有利于工作衔接,原则上每个成员单位轮值两个月。
四、轮值要求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照轮值安排表派出一名工作人员到市文明办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科轮值。
⒈派驻轮值的同志必须富有工作责任心,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熟悉电脑操作。
⒉参加轮值的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为:市教育局、团市委、市文化局、市司法局、市广播电视局、市妇联、市科协、梧州日报社、广西电信梧州市分公司、广西移动梧州分公司。
五、组织领导
⒈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轮值制度在市文明委领导下,由市文明办具体组织实施。
⒉各轮值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支持,主动配合,依据分工,发挥优势,履行职责,齐抓共管。
⒊本制度从2006年6月1日起试行。
附:
梧州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轮值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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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成
员
单
位 |
时
间
安
排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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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梧州市教育局 |
2006年6——7月 |
各单位按时间排序轮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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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共青团梧州市委 |
2006年8——9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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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梧州市文化局 |
2006年10——1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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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梧州市司法局 |
2006年12月至
2007年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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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梧州市广播电视局 |
2007年2月——3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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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梧州市妇女联合会 |
2007年4——5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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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梧州市科学技术协会 |
2007年6——7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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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梧州日报社 |
2007年8——9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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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广西电信梧州市分公司 |
2007年10——1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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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广西移动梧州分公司 |
2007年12月至
2008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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