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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梧文明委[2007]2号
    关于印发《梧州市开展“倡导文明新风·喜迎宝石盛会”

            主题实践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文明委、各文明委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现将《梧州市开展“倡导文明新风·喜迎宝石盛会”主题实践活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梧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2007年5月11日


主题词: 主题实践活动 方案 通知
抄报: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文明办,市文明委主任、副主任
抄送: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府办、市政协办、市效能办
梧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07年5月11日印发
(共印400份)

          
梧州市开展“倡导文明新风·喜迎宝石盛会”主题实践活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文明委关于广泛开展“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活动的要求,结合梧州实际,根据我市2007年精神文明创建计划,特制订“倡导文明新风·喜迎宝石盛会”主题实践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迎接第二十八届奥运会在北京举办,办好2007年第四届梧州国际宝石节为契机,围绕社会服务、公共秩序、日常礼仪、生活环境等重要方面,组织以参与文明行为为基本内容,以共创和谐社会为主要目的的实践活动,从微小细节处引领广大市民文明工作、文明办事、文明消费、文明出行、文明旅游,不断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支撑。
    二、活动安排
    (一)举办“倡导文明新风·喜迎宝石盛会”主题实践活动启动仪式
    1.地点:骑楼城珠玑广场。
    2.时间:6月
    3.参加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直机关工委,市卫生局、市政局、公安局、交警支队、旅游局、工商局、团市委、万秀区委宣传部,服务行业及青年志愿者代表等。
    4.内容:牵头单位代表讲话、市直机关单位代表讲话、服务行业代表讲话、青年志愿者代表讲话、市领导讲话并宣布启动仪式开始;市领导在珠玑广场内为文明导示牌揭幕;青年志愿者上街向市民发放“倡导文明新风·喜迎宝石盛会”主题实践活动宣传资料;在主要交通道路口、公共汽车站引导过往行人和乘客遵守交通秩序、文明乘车;所有出租汽车贴置文明导示标识营运。
    (二)提炼和设置文明导示语(5—6月)
    1.全市党政机关行政许可受理窗口、公共服务行业服务窗口,结合各自工作实际,提炼并设置合符本岗位和窗口的文明导示语(牌),文明导示语(牌)内容统一为“**一点 文明一点”样式,提示机关、窗口行业人员文明服务,倡导市民文明办事。(市党政机关的文明导示语提炼和收集由市直机关工委牵头落实;服务行业的文明导示语提炼和收集由市文明办牵头落实。)
    2.重大公共活动场所和重要公共交通道路设置文明导示牌,倡导市民文明出行,自觉形成文明秩序。(由市文明办牵头落实。)
    (三)开设文明礼仪知识讲座(8—9月)
    在梧州电视台不定期推出“有礼行天下”系列讲座节目,并在梧州日报摘登,大力宣传文明礼仪知识,在全社会营造讲文明、树新风、创和谐的良好氛围。(由市广电局、梧州日报社牵头落实)
    (四)开展文明行为引导活动(时间:7—10月)
    组织志愿者协助相关职能部门逢周六上街,在主要交通路口、公共汽车站及其他公众活动场所,对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引导市民养成良好的文明习惯。
    1.引导文明乘车:在全市公交线路上进行志愿宣传和引导,制止拥挤混乱无序乘车,倡导安全乘车、文明让座。(由珍宝巴士公共汽车公司、团市委落实)
    2.交通协勤监督:对市民乱穿马路、不走人行横道线、闯红灯等现象予以劝阻。(由市交警支队、团市委落实)
    3.引导整洁经营:对轻微占道经营以及内外经营环境不整洁的商家进行劝导,使其依法依规经营。(由市政局、工商局、团市委落实)
    (五)组织开展“规范道德,爱岗敬业”活动(5—11月)
    1.各级各部门单位结合自身实际,以职业道德规范为核心,建立健全本部门单位的道德规范守则。各行业的道德规范守则由各行业管理部门指导、落实行业协会制订。此项工作在6月底前完成。
    2.各级各部门单位建立健全本部门单位的道德规范守则后,须设置上墙,并认真组织学习实践,以进一步促进干部职工工作作风转变,形成爱岗敬业的良好风气。此项工作在11月份前完成。
    三、工作要求
    1.“倡导文明新风·喜迎宝石盛会”主题实践活动,是我市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文明委关于广泛开展“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主题活动,办好第四届梧州国际宝石节的一项重要举措。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这项活动作为今年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件大事,作为提高市民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的有效活动载体,紧密结合提高行政效能、提高文明素质、提高服务质量,深入开展活动,切实为基层服务、为群众服务,为第四届梧州国际宝石节营造浓厚的文明礼貌的社会氛围。
    2.各县(市、区)文明委要根据上述活动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开展相关活动。市文明办要加强对活动的组织协调,要不定期到有关单位、公众活动场所检查、指导活动开展,发现问题及时指出,相关单位和服务行业要积极整改;各部门要各负其责,互相配合,切实发挥作用。
    3.市各新闻单位及网络监管部门要注意挖掘典型,加大宣传力度,注重宣传的广度和深度,为这项活动推波助澜,为提高全民文明素质,提升城市文明程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注意事项
    1.各党政机关行政许可受理窗口和服务行业服务窗口提炼出来的文明导示语(牌),经市文明办等部门审定确认后按统一标准自行印制设置。此项工作在6月18日前完成。
    2.重要公众活动场所和公共交通道路的文明导示语经市文明办等部门审定确认后,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导示牌设置的地段和数量。设置文明导示牌的公共交通道路原则上为“城乡清洁工程”示范创建街道,主要在西堤一路、二路、三路,中山路,文化路,桂江一桥,文澜路,新兴一路、三路两旁及骑楼城内设置。此项工作在7月10日前完成。
    3.公众活动场所和公共交通道路的文明导示牌由市文明办印制,费用通过“两个一点”即企业赞助一点、财政扶持一点的办法解决。
    4.市内各部门的道德规范守则要以书面形式报市文明办。各县(市、区)文明委要及时总结活动经验,并在11月底前把总结材料报市文明办。
     附件:文明导示语(牌)参考内容
    服务窗口的文明导示语(牌),对工作人员的,可以为:“热情一点,文明一点”、“周到一点,文明一点”、“快捷一点,文明一点”、“准确一点,文明一点”等;对接受服务的办事人员,可以为:“耐心一点,文明一点”、“安静一点,文明一点”、“礼貌一点,文明一点”等;公共活动场所的文明导示语(牌)可以为:“卫生一点,文明一点”、“礼让一点,文明一点”、“热心一点,文明一点”、“互爱一点,文明一点”、“诚信一点,文明一点”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