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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文明委[2007]3号
关于调整梧州市“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协调小组的通知
全市各单位,各县(市、区)委宣传部、妇联,市“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协调小组成员单位:
鉴于我市“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协调小组部分成员工作变动,为健全机构,加强领导,经研究,决定对市“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协调小组成员作如下调整:
组 长:陈丽华 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副市长
副组长:廖桂兰 市妇联主席
温 伦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成 员: 黄 慧 市直机关工委副书记
陈 荣 市教育局副局长
罗本有 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
庞灿荣 市文化局副局长
谢 英 市卫生局副局长
韩荣英 市计生委副主任
邓盛昌 市民政局副局长
周崇胜 市广电局党委副书记
罗木森 梧州军分区政治部宣保科科长
曾 强 梧州日报社社长、副书记
唐 彤 市总工会副主席
严 霜 团市委书记
谭少梅 市妇联副主席
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妇联,办公室人员名单如下:
主 任:谭少梅(兼)
副主任:杨超雄 市妇联宣传部部长
成 员:陈 捷 市委宣传部精神文明建设科科长
唐小玲 市妇联组织部部长
梧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2007年7月2日
主题词:机构 人员调整 通知
抄报: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文明办、自治区妇联
市委王凯副书记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委宣传部
梧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07年7月2日印发
(共印4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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