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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共 梧 州 市 委 宣 传 部
文件
梧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梧文明办发[2007]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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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梧州市第四季度未成年人
社会主义荣辱观主题实践活动方案》的通知
市教育局,各县(市、区)委宣传部、文明办,教育局,各级各类学校,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根据《梧州市2007年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计划》的安排要求,在未成年人中组织开展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季度主题实践活动,生动形象地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现将《梧州市第四季度未成年人社会主义荣辱观主题实践活动方案》印发你们,请你们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此页无正文)
中共梧州市委宣传部
梧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07年9月29日
主题词:未成年人 思想道德 实践方案
抄报: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文明办, 市委王凯副书记,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
市文明委各成员单位
梧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07年9月29日印发
(共印150份)
梧州市第四季度未成年人
社会主义荣辱观主题实践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为目标,以“崇尚科学”为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从而启发未成年人认识生物科学、环境科学与人类生活的关系,培养他们热爱祖国、热爱大自然的美好情感;培养他们刻苦钻研、富有想象和勇于创新的精神;培养他们学科学、爱科学、用科学的精神,使他们具备一些解决生活中的科学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活动主题
崇尚科学 拒绝愚昧
三、主要活动安排
(一)组织开展“快乐科普校园行”活动。(时间安排:9月15日—12月底)
1.开展“大手拉小手。科普报告希望行”活动。结合开展“银铃行动”科学素质报告会活动,由广西科普演讲团、梧州市科普演讲团的专家和科技人员作巡回科普报告会,以“大手拉小手”形式唤起广大未成年人热爱科学、崇尚科学的热情。(牵头单位:市科协、市教育局
责任单位:各城区科协、教育局、各有关学校负责人)
2.开展“节约从点滴做起——未成年人科学调查体验活动”。组织全市30所学校的中小学生,调查与学习相关的用品使用情况,让学生学习掌握科学调查方法,了解身边资源和相关知识,从点滴做起,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为建设节约型社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牵头单位:市科协、市教育局
责任单位:各城区科协、教育局、各有关学校负责人)
3.开展“动动手,做一做——未成年人科技小制作活动”。组织青少年参加动手制作活动,鼓励农村青少年学习掌握一门生产技能,培养他们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牵头单位:市科协、市教育局
责任单位:各城区科协、教育局、各有关学校负责人)
(二)举办2007年梧州市中小学生运动会及2007年梧州市区中学生球类比赛。(时间安排:11—12月)
为推动学校体育工作的开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积极开展中小学课外文体活动工程,促进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时间的落实,推进“2+1项目”和“阳光体育运动”的实施。市教育局和市体育局决定举办2007年梧州市中小学生运动会及2007年梧州市区中学生球类比赛,比赛紧紧围绕“与奥运同行”这个主题,坚持重在参与,赛出风格,激发全市广大中小学生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奋发向上、增强体魄、立志成才的志气,展示近年来全市中小学体育工作的丰硕成果,进一步推动中小学体育工作。(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市体育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教育局、全市各中小学校)
(三)举行梧州市中小学生文化艺术节(时间安排:11月中上旬―12月)
通过举办梧州市中小学生文化艺术节,展现我市未成年人传承中华传统艺术、多才多艺的一面,展示我市中小学校艺术教育和中小学校园文化建设的丰硕成果。(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教育局、全市各中小学校)
(四)组织开展社区周五趣味补课堂活动。(时间安排:11月9日)
邀请热心社会公益人士到富新社区周五补课堂指导未成年人学习。开设趣味补课堂,教授科普知识、绘画技术等未成年人感兴趣的课程,丰富未成年人课余生活。(牵头单位:市文明办
责任单位:市青少年宫、蝶山区文明办、富新社区)
(五)组织开展“心灵沟通”为主题的普法帮教活动。(时间安排:12月)
近年来,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情况呈上升趋势,未成年人厌学、上网成瘾成为家长、老师颇为“头疼”的问题,为进一步引起社会各界对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的重视,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和整合帮教工作资源。市文明办邀请曾荣获全国普法教育先进工作者、全国十佳少先队志愿辅导员等荣誉称号的柳铁公安处柳州治安大队民警杨顺德同志做报告,推进我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牵头单位:市文明办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团市委)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有关单位、中小学校要统一认识,把开展好未成年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主题实践活动作为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一件大事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相互沟通,按照要求制定和落实活动措施,确保抓出成效。各县(市、区)委宣传部、文明办、教育局,也要认真组织好本辖区内的第四季度主题实践活动。
(二)突出主题,创新形式。各有关单位、中小学校在开展本季度主题实践活动的过程中,要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及未成年人的实际,创新活动形式和方法,增强主题实践活动的吸引力与感染力,使实践活动富有成效。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的优势,挖掘、培育和宣传先进典型,推广工作经验,以多种方式做好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营造浓厚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
(四)认真总结,及时上报。各县(市、区)文明办、教育局,各中小学校要注意总结主题实践活动的成功经验与做法,同时注意收集和管理好开展主题实践活动的文字、图片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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