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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梧文明办发〔2007〕8号

                 梧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

            组织开展“文明卫生社区、文明卫生单位、文明卫生学校、

              文明卫生庭院、文明卫生村镇”系列创建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文明办,市文明委各成员单位,各级文明单位:
    为进一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实施“城乡清洁工程”的决定》的有关部署,大力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自治区文明委决定,在“城乡清洁工程”实施一周年和“城乡清洁工程”创建活动开展一周年之际,在全区组织开展“文明卫生社区、文明卫生单位、文明卫生学校、文明卫生庭院、文明卫生村镇”系列创建活动(以下简称“文明卫生系列创建活动”)。根据自治区的统一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建活动的指导思想和目的
    以深入实施“城乡清洁工程”和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为契机,以广泛开展文明卫生系列创建活动为载体,进一步发动全市城乡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广泛参与“城乡清洁工程”创建活动,掀起文明卫生社区、文明卫生单位、文明卫生学校、文明卫生庭院、文明卫生村镇创建活动的热潮。通过扎实有效地推进活动的广泛深入开展,进一步促进全市城乡居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的明显提高,在全市形成文明和谐的社会风尚,营造清洁、整齐、优美的城乡环境,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梧州,实现梧州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支柱、坚实的道德基础、良好的城乡环境。
    二、创建活动的工作重点和任务
    “文明卫生系列创建活动”是自治区多年来组织开展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特别是去年以来广泛开展的“城乡清洁工程”创建活动在新的形势下的拓展和延伸。创建活动的主要任务是:
    ⒈加强道德风尚建设。教育引导人们自觉遵守公共秩序,共同维护优美环境,讲究文明卫生,倡导良好风尚,促进社会和谐,不断提高城乡居民的文明卫生素质。
    ⒉加强城乡环境建设。教育引导人们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增强城乡居民环境保护和文明卫生意识,大力抓好环境绿化美化,努力创造整洁、优美、舒适、文明、健康的生活环境和工作环境,充分发挥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在实施“城乡清洁工程”中的服务和促进作用。
    ⒊深化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庭院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并将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与文明卫生系列创建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不断拓展创建内涵,凸现创建效果,努力形成多层次、全方位共同参与文明卫生社区、文明卫生单位、文明卫生学校、文明卫生庭院、文明卫生村镇创建活动的工作格局,有效促进全市城乡居民文明卫生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有效促进全市经济社会的全面进步和发展。
    三、创建活动的主要载体和方式
    (一)广泛开展创建文明卫生社区活动。按照实施“城乡清洁工程”的具体要求,立足于搞好社区思想教育、卫生环境、公共服务、文化生活、社会治安,把革除辖区部分居民不讲文明卫生的行为陋习作为实施“城乡清洁工程”,创建文明卫生社区的重要任务,认真加以落实;集中开展“乱扔垃圾、乱吐痰、乱晒晾”的专项整治活动,对违章建筑和乱摆摊点、乱停车辆进行集中治理,使社区内基本无违章建筑、无无证摊点、无乱停车辆;重要公共场所、中心绿地无乱扔垃圾、乱吐痰不良现象;沿街店铺保持门前卫生、齐门售货;组织开展群众性、经常性的爱国卫生运动,对背街小巷、城市村庄、集贸市场、夜市、早市进行卫生治理,使社区卫生状况有进一步的改善,营造清洁、整齐、优美的社区环境;深化文明社区创建,发动社区广大居民自觉践行《广西城乡居民文明卫生公约》,争做文明居民,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提高自身的文明卫生素质,主动劝阻不文明行为,建立友善和谐的人际关系,努力营造文明和谐的社会道德风尚。
    (二)广泛开展创建文明卫生单位活动。按照实施“城乡清洁工程”的具体要求,落实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对所辖卫生责任区实行定期清理打扫,认真搞好“门前三包”(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认真搞好单位办公区室内“四净”(门窗四壁净、顶棚地面净、桌椅茶几净、走廊楼道净)和职工居住楼院“三化”(净化、美化、绿化),实现单位办公区和宿舍区无乱搭乱建,无乱堆乱放,推动文明卫生单位创建活动在所辖处(科)室、车间、班组、个人的普遍展开,落实到每一个工作岗位、每一个职工,并形成长效机制;紧紧围绕市委政府中心工作以及结合实施“城乡清洁工程”和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贴紧业务工作,每年办几件影响大、作用大的好事实事,深化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凸现创建工作效果,提高创建工作水平;组织单位职工踊跃参与社会公益活动,自觉践行《广西城乡居民文明卫生公约》,在倡导社会新风、促进社会文明等方面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三)广泛开展创建文明卫生学校活动。按照实施“城乡清洁工程”的具体要求,落实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从整体上改善校园环境卫生,校容校貌保持整洁卫生,无残标和不规范广告牌、无乱写乱画乱张贴现象;校内道路保持平整硬化,无违章建筑、无游商摊点、无乱停车辆;校内道路和教室、实验室、学生宿舍等公共场所保持整洁优美,无乱扔烟头、纸屑、瓜果皮核,无乱倒垃圾、污水、污物,无随地吐痰现象;校内楼道、楼梯、扶手、栏杆保持顺畅干净,无积灰、无乱堆乱放;校园保持绿化美化,路旁绿地和绿化隔离带无积存垃圾和人畜粪便;校园垃圾桶、垃圾池设置规范达标,周边2—3米内无散落垃圾和积留污水、无恶臭。校园风气风尚保持文明健康,思想道德教育、文明行为教育和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教育扎实有效,师生遵守校规校纪,行为举止文明,无打架斗殴、无赌博酗酒行为。
    (四)广泛开展创建文明卫生庭院活动。按照实施“城乡清洁工程”的具体要求,落实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对所辖卫生责任区实行定期清理打扫,认真搞好 “门前三包(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门内达标”,措施有力有效,无违章建筑、无游商摊点、无乱停车辆和无跨门(出店)营业现象;庭院环境整洁优美,无残标和无乱搭乱盖、乱贴乱挂、乱写乱画现象;庭院公共设施布局合理,使用规范,维护良好,无人为损坏现象;庭院绿化美化达标,花草树木养护良好,路旁绿地和绿化隔离带无积存垃圾和人畜粪便;庭院道路平整硬化亮化,交通顺畅,设有自行车、汽车停放区域,且停放整齐有序,无乱停乱放现象;庭院办公区和宿舍区管理有序,无乱搭乱建,无乱堆乱放现象。庭院风气风尚文明健康,公民道德教育、诚信教育、文明行为教育富有特色和成效,居民遵纪守法,自觉践行《广西城乡居民文明卫生公约》,行为举止文明,无打架斗殴、无赌博酗酒行为。
    (五)广泛开展创建文明卫生村镇活动。按照实施“城乡清洁工程”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具体要求,认真抓好村镇环境治理,从改水、改厕、改厨入手,对农村环境卫生进行集中整治,切实解决农村中柴草乱垛、粪土乱堆、垃圾乱倒、禽畜乱放、私搭乱建的问题;清理无照经营、马路市场;清除违法建设、违章占道,组织村镇居民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及时清运垃圾渣土,消灭卫生死角,搞好村镇管理,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为村镇居民营造文明卫生、井然有序的生产生活环境;建立健全道德评议会、红白事理事会、禁赌会等群众自治组织,婚事新办、丧事简办、无封建迷信活动;普及和深化文明村镇、文明农户创建工作,加强村民文明卫生素质培训,发动广大村民自觉践行《广西城乡居民文明卫生公约》,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提高自身的文明卫生素质,努力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社会道德风尚。
    四、创建活动的原则和要求
    ⒈高度重视,齐抓共管,把“文明卫生系列创建活动”列入重要工作议程。认真抓好“文明卫生系列创建活动”,是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实施“城乡清洁工程”的重要决策和目标,促进“城乡清洁工程”在全市范围内的深入实施,充分发挥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在实施“城乡清洁工程”中的服务和促进作用的具体体现。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务必予以高度重视,把抓好这一创建活动作为深入实施“城乡清洁工程”的重要内容,列入年内重要工作议程,作为一个战役来实施,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认真落实,务求实效。各县(市、区)文明办负责具体组织协调工作,并及时了解和掌握创建活动的情况,适时提出具体建议和措施。市文明委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各自的工作职能,明确任务,各司其责。新闻单位要充分做好舆论引导工作,大力宣传在“文明卫生系列创建活动”中涌现的先进典型、先进事迹、先进经验,营造强有力的舆论氛围。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使“文明卫生系列创建活动”成为服务和促进“城乡清洁工程”的重要抓手,成为全市乃至全区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品牌”和“名片”,有效促进全市城乡居民文明卫生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的明显提高。
    ⒉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落实“文明卫生系列创建活动”的工作任务。一是宣传动员,积极参与。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特别是各级文明单位,要通过舆论引导、典型示范和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向群众广泛宣传“文明卫生系列创建活动”的目的意义、任务和要求,做好群众的组织发动工作,动员群众积极投身到文明卫生社区、文明卫生单位、文明卫生学校、文明卫生庭院、文明卫生村镇创建活动中来,用自己的双手创建清洁、整齐、优美的城乡环境。二是舆论引导,营造氛围。按照《自治区深入实施“城乡清洁工程”宣传教育办法》的要求,认真做好“城乡清洁工程”宣传教育工作,动员广大城乡居民积极参与“城乡清洁工程”创建活动和“城乡居民文明卫生素质培训计划”。大力宣传“城乡清洁工程”的先进典型,及时发现和总结广大群众在实施“城乡清洁工程”中的新鲜经验,进一步调动全社会参与“城乡清洁工程”的积极性,努力形成人人自觉遵守社会公德,人人创造优美环境、享受优美环境、珍惜优美环境的良好局面。加强舆论监督,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在实施“城乡清洁工程”中的作用,并通过新闻媒体宣传和曝光正反两方面典型,形成持久的有利于“城乡清洁工程”深入开展的良好社会氛围和强大的社会声势。三是强化养成,身体力行。紧紧抓住“文明卫生系列创建活动”这一载体,开展广泛深入的社会实践活动,集中解决城乡环境、公共秩序和居民文明卫生习惯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特别是要在全市中小学生中广泛开展以实施“城乡清洁工程”为内容的主题实践活动,激发中小学生热爱家乡、美化家乡的热情,使中小学生从小养成文明卫生的良好习惯;大力开展“小手拉大手家校共联动”创建活动,组织学生家长踊跃参与环境卫生联合整治活动,通过学生带动家长、带动家庭、带动全社会。
    ⒊创新载体,务求实效,扎实推进“文明卫生系列创建活动”。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联系本地本部门本单位的实际,将实施“城乡清洁工程”,开展文明卫生系列创建活动与当前组织开展的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紧密结合起来,创新工作载体,以自觉践行《广西城乡居民文明卫生公约》为主题,广泛开展群众性的爱国卫生运动,组织开展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以及以实施“城乡清洁工程”为主题的社会实践活动和志愿服务活动,确保“垃圾入桶,社区、单位、学校、庭院、村镇洁净优美,无垃圾污水乱扔乱倒;摊点入市,社区、单位、学校、庭院、村镇还路于民,无占道经营和乱摆摊点;车辆入场,社区、单位、学校、庭院、村镇交通顺畅,无乱停乱放和乱搭乱盖;广告入栏,社区、单位、学校、庭院、村镇空间净化,无不规范广告牌和‘牛皮癣’小广告;工地入围,社区、单位、学校、庭院、村镇环境整治和基础设施建设施工文明,无工地乱象”,努力形成“清洁环境人人有责、优美环境人人共享”的良好局面。
    ⒋考核表彰,激励先进,保障“文明卫生系列创建活动”的有效推进。2008年年初,自治区文明委将组织开展“五个‘一百’”评选表彰活动,对在创建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具有典型示范作用的一百个社区、一百个单位、一百个学校、一百个庭院、一百个村镇进行评选表彰,分别授予“自治区文明卫生社区、文明卫生单位、文明卫生学校、文明卫生庭院、文明卫生村镇”称号。我市将重点培育“五个十”,即十个社区、十个单位、十个学校、十个庭院、十个村镇,并积极向自治区文明委推荐。

                                                               梧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07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