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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文明委[2008]2号

                               
梧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

                 《2008年梧州市为未成年人办的10件实事》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宣传部、文明办,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现将《2008年梧州市为未成年人办的10件实事》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结合本单位实际,做好贯彻落实工作。

 

                                                         梧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2008年7月20日

主题词:未成年人 10件实事 通知
抄报: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文明办,市文明委主任、副主任,
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
抄送:市文明委成员单位
梧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08年7月20日印发
(共印100份)
     

                              2008年梧州市为未成年人办的10件实事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加大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力度,使我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更加贴近未成年人实际、贴近未成年人生活、贴近未成年人群体,市文明委决定,2008年集中力量办10件社会影响大、群众反映强烈、未成年人欢迎的实事好事,进一步推动我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
    1.建设农村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依托乡镇宣传文化站创建农村未成年人校外活动中心,今年在全市初步建立7个农村未成年人校外活动中心,每个县(市)区各1个,不断满足乡镇以下农村未成年人对校外活动场所的需求,逐步改善农村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严重缺乏的现状。(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各县(市、区)委宣传部、文明办)
    2.广泛开展系列主题道德实践活动。以社会主义荣辱观为主要内容,以举办2008年北京奥运会、自治区成立50周年和第五届梧州国际宝石节为契机,广泛开展“做一个有道德的人”、 “快乐科普校园行”、第二届梧州市未成年人才艺大赛等一系列未成年人喜闻乐见、思想内涵丰富的主题实践活动,努力培养广大未成年人知荣辱、讲文明、好学习、爱科学的良好风气。(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
    3.建立梧州市青少年课外科技教育示范基地。建立4个青少年课外科技教育示范基地,即一个基地——梧州市学生劳技培训基地,一所学校——岑溪中学,两个中心——万秀区青少年活动中心和蒙山县活动中心,根据各示范点的特点,补充与完善示范点科技教育设备设施,通过科技图片展、科普录像播放、科普兴趣班等各种青少年喜闻乐见的形式,常年开展青少年科技教育,提高青少年的科技素质,探索青少年科技教育新模式,新方法。(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4.加大法制教育力度,提高未成年人法律意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法制宣传月”活动。采取举办法制文艺巡回演出、上法制课、提供法律咨询及服务等形式,帮助未成年人掌握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引导他们知法、学法、守法、用法。派出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亲自到挂点学校授课,有效提高学生的法制意识。全年授课次数必须达到200次以上。(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司法局)
    5.加强监管整治,净化社会文化环境。依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的规定,进一步规范网吧的经营行为,完善上网登记制度,严禁未成年人进入网吧。开展一次以上专项行动,依法打击无照经营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的经营活动,严厉查处、取缔证照不全或无照经营的“黑网吧”。实施网吧经营管理技术措施,封堵反动、色情、赌博、暴力、愚昧迷信等不良娱乐信息,净化未成年人的成长环境。(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文化局、市新闻出版局、市工商局、市电信公司)
    6.加强体育锻炼,增强未成年人身体素质。充分认识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重要性,切实贯彻落实国家对学校体育工作的要求;深入开展“阳光体育运动”,掀起未成年人体育锻炼热潮。我市各体育场馆每年6月1日免费对未成年人开放,从2008年开始,每年举办一次未成年人运动会,增强未成年人身体素质。(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体育局)
    7.积极开展资助帮扶活动。切实做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两免一补”工作,确保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各项措施顺利落实到位,落实好对贫困学生的资助工作;进一步挖掘公办教育资源,吸纳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在我市公办学校就读接受义务教育。开展“情系童心——放飞梦想”助学活动,为40名贫困生提供助学款,为全市50名贫困家庭先天性心脏病儿童实行免费手术救助。(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妇联)
    8.加强未成年人图书室建设工作,为未成年人提供良好的校外学习场所。在全市范围内筹办10家以农村未成年人为主的农家书屋。以手拉手的形式,在全市范围内创建180个手拉手红领巾书屋(架、角)。通过创建书屋(架、角)进一步深化进“手拉手”活动内涵,为不同群体、不同地方未成年人之间、未成年人与社会各界之间搭建转递爱心、帮困助学的桥梁。引导未成年人在旧书收集、整理、捐赠和使用过程中,树立环保和节约意识。拓展农村未成年人读书学习的活动场所和教育阵地,为贫困地区的未成年人送去知识和关爱,丰富落后地区未成年人的学习和生活。(责任单位:市新闻出版局、团市委)
    9.建成长洲区青少年活动中心。计划投资220万元,设立电脑室、音乐室、劳技室、舞蹈室、练功场等功能室,建成后将向全市未成年人开放。(责任单位:长洲区党委宣传部、文明办、长洲区教育局)
    10.开通留守儿童亲情电话。以蒙山县作为试点,从6月1日开始,在蒙山县23所中心小学和有条件的小学,设立留守儿童亲情电话室,让留守儿童利用中午和晚上时间与家人开展亲情电话沟通,为全县5300多名留守儿童提供一个与父母交流的场所,加强学校、留守儿童与父母的联系,使学校、父母真实、全面地了解留守儿童的心理、学习、生活状态。(责任单位:蒙山县委宣传部、文明办、蒙山县教育局、蒙山县电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