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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办发[2008]6号
关于开展2008年度梧州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
建设工作创新案例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文明办,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总结我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新经验、发现新亮点、推广新典型,进一步推动我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改进创新,经研究,决定开展2008年度全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创新案例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时间
2008年9月15日至2008年10月15日
二、评选范围
近两年来全市各县(市、区)、单位、机关、学校、社区以及基层干部群众,在一定范围内开展的、有一定创新意义的、经过半年以上时间实践、取得较好效果并产生较大社会影响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活动,均可参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创新案例征集活动。
三、评选条件
1.案例必须突出主题,创意新颖,措施具体,形式生动,已经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实践中取得显著成效。
2.案例能够充分体现改进和创新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要求,突出时代性、针对性、实践性;能够体现操作性强,吸引力和感染力大等特点,深受未成年人欢迎。
3.案例撰写要求生动感人,行文流畅,一招一例。每则案例控制在3000字以内。
四、工作要求
1.各县(市、区)文明办、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认真做好宣传发动、调查研究和总结推荐工作。
2.各县(市、区)文明办对报送的创新案例要审稿把关、核实内容,并对所报送的案例进行筛选,择优并排序,于10月15日前报市文明办。
3.报送的创新案例要求文字版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四份,并将电子文档发至市文明办的电子邮箱(gxwzwmb@163.com)。
梧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08年9月9日
主题词:未成年人 创新案例 评选 通知
抄报:自治区文明办,市文明委主任、副主任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
市文明委各成员单位
梧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08年9月9日印发
(共印8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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