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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文明委[2010]3号
关于印发《关于在全市开展“爱心洒基层,
真情促和谐”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文明委,市文明委各成员单位,全市各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在全市开展“爱心洒基层,真情促和谐”活动的实施意见》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梧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2010年9月16日
关于在全市开展“爱心洒基层,真情促和谐”活动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关于在全区开展“和谐创建在基层”活动的实施意见》(桂文明[2010]9号)精神,有效推动全市“和谐创建在基层”活动的开展,现就在全市深入开展“爱心洒基层,真情促和谐”活动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任务,坚持高举旗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以人为本、求真务实、改革创新,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以开展“和谐建设在基层”活动为契机,以“爱心洒基层,真情促和谐”为活动主题,以“爱心联盟、爱心驿站、爱心义工”为活动载体,汇聚爱的力量,奉献爱心、服务群众,全力建设和谐单位、和谐乡镇、和谐村屯、和谐街道、和谐社区、和谐家庭、和谐学校、和谐企业、和谐邻里,形成人人奉献爱心、追求和谐、促进和谐的良好风尚和良好局面,为梧州建设区域性枢纽城市、西江黄金水道中心城市和承接东部产业转移示范基地提供有力的思想保障、强大的精神动力和坚实的道德基础,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目标任务
(一)进一步建立完善“爱心联盟”、“爱心驿站”、“爱心义工”三大活动载体,在城区全面建设社区服务网络,拓宽社区服务渠道,大力推进“爱心系列工程”活动,让互助关爱成为习惯。
(二)通过开展系列爱心活动,用“爱”开辟一条缓解社会矛盾、润和社会关系、促进社会和谐之路。
(三)通过开展系列爱心活动,使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奉献爱心、服务群众、促进和谐中创先争优,建功立业。
(四)通过开展系列爱心活动,整合资源,调动基层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增强和谐建设的感染力,提高和谐互助的吸引力。
(五)通过开展系列爱心活动,解决好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集中力量办好一批群众看得见、摸得着、影响大、作用大的好事实事,使广大群众实实在在地看到活动带来的可喜变化,享受到活动带来的成果。
三、活动的主要内容及责任单位
(一)建立完善爱心活动“三大载体”
1.构建爱心联盟机制。由市委组织部牵头,会同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团市委等部门,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成立梧州市爱心联盟。市爱心联盟成立理事会、监事会,并实行注册会员制度,以加强管理工作。各城区、各街道分别成立本级的爱心联盟。凡是成立有党组织的各级各部门机关单位、事业单位、高校、企业和社区,都必须登记注册为爱心联盟参加单位,倡导和发动本级企业踊跃加盟。通过整合各方资源,实行结对共建,牵手帮扶等多种形式,着力打造爱心联盟运行机制。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各城区党委、市直各部门党(工)委
2.建立完善爱心驿站。以社区和市直有关部门为单位,成立爱心驿站。爱心驿站要成为社区和机关单位便民服务和给群众送温暖的活动场所;要成为党员与困难群众结对帮扶的联系场所;要成为收集、解决群众困难、问题的首要场所;要成为感化帮扶吸毒、艾滋、刑释人员等特殊群体的主要场所。各社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设置“爱心驿站”宣传栏,开通爱心热线电话,制作爱心服务卡,形成“社区(单位)服务站+服务队+党员+群众”服务网络,达到“集中活动组织有序、个人服务灵活方便”的效果。
牵头单位:各城区党委、市直属机关工委
责任单位:市直各部门党(工)委
3.深化爱心义工活动。倡导爱心义工各尽微薄之力,共灌和谐之花。广泛实施结对措施,推动党员义工服务制度化、经常化。以“领导与困难群众一对一结对帮扶”、“党员家庭一帮一”等形式,以及各种专题服务活动,实现党员义工制度的长效性。所有列入“党员义工档案”的党员,每年必须参与3次以上的义工活动。以城区党委牵头,党员带头做义工的形式,每个季度组织开展一次有一定规模、有一定影响的党员义工集中服务活动,形成声势浩大的党员义工服务热潮。同时,把义工服务延伸到群众生产生活的各个方面,使义工服务成为党员八小时之外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重要载体。
牵头单位:各城区党委、市直属机关工委
责任单位:市直各部门党(工)委
(二)着力抓好激发爱心的“五大工程”
1.“思想导向”工程。紧扣干部群众的思想脉搏,进一步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活动,体现在我市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各个领域,最大限度地形成社会共识和社会向心力,为推动爱心奉献、构筑社会和谐提供强大的思想保证。充分运用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各种载体,通过各种方式,选择和确定不同的选题,在全市广泛开展各具特色的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弘扬“奉献、互助、友爱、进步”的义工精神。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各城区党委、市直各部门党(工)委
2.“价值导向”工程。组织开展以“和美、和睦、和乐、和谐”为主题的群众性“四和”建设活动,组织发动广大城乡居民积极参与“爱心奉献一句话承诺、和谐建设一件事践行”活动,建设“和美家庭、和睦邻里、和乐楼栋(街巷)、和谐小区(村屯)”。组织开展以“思想上帮进步、经济上帮发展、生活上帮解难、文化上帮提高”为主题的“结对帮扶”活动,促进全市城乡和谐。充分发挥爱心联盟的作用,组织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厂学校和各级各文明单位,对口开展城乡结对共建活动,为结对帮扶共建村屯建设和完善文化活动室、文化活动场所。广泛开展社会志愿服务活动,着力打造“爱心驿站”、“爱心义工”志愿服务活动品牌,促进社会和谐。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各城区党委、市直各部门党(工)委
3.“道德导向”工程。组织开展以“爱心洒基层,真情促和谐”为主题的道德实践养成活动,大力倡导和培育奉献、互助、友爱的文明道德风尚。通过开办爱心家庭大讲堂、组织爱心巡讲等活动,大力弘扬夫妻和睦、尊老爱幼、邻里团结的家庭美德,形成家庭成员之间、家庭与社会之间、家庭与自然之间互助互爱、和谐相处的新局面,夯实和谐建设基础。在全市各级党政机关积极开展以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推进机关效能建设为内容的“三服务一推进”活动,形成文明和谐、争创一流的浓厚氛围,营造和谐的党群干群关系,促进社会和谐。
牵头单位:市文明办
责任单位:各城区党委、市直各部门党(工)委
4.“文化导向”工程。大力加强城市社区和乡村文化设施建设,逐步构建覆盖全社会的比较完备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从根本上拓展精神文明建设及和谐建设活动的空间。广泛开展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群众文化活动,以弘扬爱心为主题,大力发展城市文化、社区文化、村镇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广场文化、机关文化等特色文化。把弘扬奉献、互助、友爱的内容和要求渗透在广场文化、社区文化、村镇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机关文化等特色文化之中,运用人们喜闻乐见的方式和乐于参加的形式,广泛开展践行活动。
牵头单位:市文明办
责任单位:各城区党委、市直各部门党(工)委
5.“榜样导向”工程。培育和树立先进典型,精心打造创建品牌,使全市“爱心洒基层,真情促和谐”活动更好地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认真总结推广蝶山区“爱心联盟”、万秀区“爱心驿站”等爱心系列活动,为全市“爱心洒基层,真情促和谐”活动提供经验,树立榜样。大力培育和树立道德模范等模范人物群体,开展“爱心企业”、“爱心单位”、“爱心学校”、“爱心街道”、“爱心社区”、“十佳义工”、“爱心公益模范户”等评比活动,广泛宣传群众身边的模范人物,用群众身边的模范人物的先进事迹教育群众,运用榜样的力量,提升干部群众的思想道德水平,使全市广大干部群众树立“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服务理念。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各城区党委、市直各部门党(工)委
(三)着力把爱心联盟打造成梧州市一道靓丽的精神文明风景线。全力打造“爱心洒基层,真情促和谐”活动品牌,紧紧围绕推动全市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的战略部署,找准“爱心洒基层,真情促和谐”活动的切入点和着力点,积极开展扶贫济困、敬老助残、支教助学、普法维权、医疗卫生等多领域的爱心服务活动,以关爱促和谐、以奉献促和谐、以和睦促和谐,使爱心系列活动成为全市精神文明建设中的一道靓丽风景线。建立全市“爱心洒基层,真情促和谐”活动的激励机制,制定并实施活动的标准和考评细则,规范爱心奉献、和谐建设工作。从现在开始,文明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家庭等各类创评活动,都要把组织开展“爱心洒基层,真情促和谐”活动作为重要内容和评选标准,在全市形成奉献、互助、友爱、进步的社会风气,对在“爱心洒基层,真情促和谐”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具有典型示范作用的乡镇、街道、社区、单位、学校进行评选表彰,并在推荐为自治区文明街道(社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军(警)民共建精神文明先进单位评选表彰活动中优先考虑。
牵头单位:市文明办
责任单位:各城区党委、市直各部门党(工)委
四、活动具体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筹推进。开展“爱心洒基层,真情促和谐”活动,是党建促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整合社会力量,推动和谐创建在基层的重要抓手和系统工程。要切实加强对开展“爱心洒基层,真情促和谐”活动的组织领导,市委组织部和市委宣传部具体负责全市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市文明办、市直机关工委和各责任单位要按照要求,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共同推进。各级党组织要把创建活动列入基层党建工作的重点内容,切实加强领导,细化方案、明确任务,自觉把开展“爱心洒基层,真情促和谐”活动落实到和谐创建的各项工作中去。要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参与和谐创建的基础上,调动社会各界力量的积极性,形成全面参与和谐创建的良好氛围。
(二)突出重点,整体推进。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把创建爱心活动与建设“和谐单位、和谐乡镇、和谐村屯、和谐街道、和谐社区、和谐家庭、和谐学校、和谐企业、和谐邻里”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与迎接建党90周年系列主题实践活动结合起来,与开展的创先争优活动结合起来,与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活动结合起来,努力创新活动载体,丰富活动内容,明确活动方向,组织集中行动,加强薄弱环节,整体推进工作,不断取得阶段性成效,扎扎实实把活动推向前进。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切实加强对创建爱心活动的宣传,注意挖掘、选树在开展爱心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发挥先进经验对工作实践的指导和示范带动作用,推动“爱心洒基层,真情促和谐”活动工作深入广泛开展。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开辟专栏,通过访谈、评论等方式,集中宣传爱心活动的深远意义,各级各部门好的做法和取得的成效,努力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发挥党员的带头作用,调动群众积极参与,共同推进和谐创建活动,使爱心活动深入人心,推动形成良好的社会文明新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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