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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7年我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
建设宣传日”活动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宣传部、文明办,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根据自治区文明办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07年我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宣传日”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并取得良好效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07年5月20日上午9:00至10:30。
二、活动主会场
市政广场
三、活动主题
远离网吧、拒绝沉迷、文明上网、健康成长
四、活动内容
1.组织举行中小学生“远离网吧、拒绝沉迷、文明上网、健康成长”宣誓仪式。组织1000名中小学生在市政广场举行宣誓仪式,请市领导、学生代表、家长代表、网吧业主代表分别发言,倡导“远离网吧、拒绝沉迷、文明上网、健康成长”。宣誓完毕后,全体人员在“远离网吧、拒绝沉迷、文明上网、健康成长”的宣传横幅上签字。(牵头单位:市文明办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文化局、各城区教育局)
2.组织50名青年志愿者现场发放《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及“文明上网、健康成长”的相关宣传资料。(牵头单位:市文明办
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团市委)
3.现场组织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咨询活动,接受家长和未成年人咨询。(责任单位:市卫生局)
4.组织开展以远离网吧、走进科学为主要内容的“快乐科普校园行”活动,在市政广场举办快乐科普展示活动。(责任单位:市科协)
5.组织青少年学生科普图书展销。(责任单位:市新闻出版局、市图书馆)
6.组织电信部门开展“绿色上网”宣传活动。(责任单位:中国电信公司梧州市分公司)
7.组织市领导及相关部门领导视察若干个网吧。宣誓仪式结束后,市领导及相关部门领导视察市区若干个网吧。(牵头单位:市文明办
责任单位:市文化局)
8.组织未成年人免费专场电影。⑴观众对象:市区特困学生、进城农民工子女以及城区留守儿童代表;⑵观众人数:400名(其中万秀区、蝶山区各150人,长洲区100人);⑶电影播放地点:市红星电影院。(牵头单位:市文明办
责任单位:市文化局,各城区教育局)
五、活动主会场的参加人员
1. 邀请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各来1名领导。
2. 组织、参与本次活动的单位各来1名负责人。
3.中小学生代表1000人(其中市教育局组织400名,各城区教育局分别组织200名)。
4.家长代表20名和市区全部网吧业主。
六、其他事项
1.请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高度重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积极支持和参与此次活动的相关工作,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2.参加活动的相关人员请在2007年5月20日上午8:50前进场完毕。
3.请市文化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新闻出版局等职能部门配合此次活动,在近期联合组织全市性网吧专项整治行动。
4.请市公安局负责现场治安和交通秩序的维护。
5.各新闻媒体要做好相关宣传报道工作。
6.各县(市)委宣传部、文明办要结合当地实际,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宣传日”活动,并于5月25日前将活动情况形成简要总结材料报市文明办(联系电话:6021775
电子邮箱:gxwzwmb@163.com)。
中共梧州市委宣传部
梧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07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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