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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社区情 和谐颂”和“田园欢歌”
主题文艺创作、演出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宣传部、文明办,各县(市、区)文化和体育局:
为了展示我市和谐社区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新成果,为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社会文化氛围,进一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根据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文明办、自治区文化厅的通知要求,决定在全市开展以迎接十七大“社区情
和谐颂”和“田园欢歌”为主题的文艺创作、演出活动。为确保此项活动顺利完成,现拟定有关活动方案,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以“社区情
和谐颂”和“田园欢歌”活动为载体,使文艺更好地服务社区、农村,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为进一步推进实施文化精品战略挖掘艺术创作和表演人才,为迎接、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营造良好的社会文化氛围,鼓舞全市人民群众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梧州多做贡献。
二、活动时间
7月—10月份,开展以“社区情
和谐颂”为主题的文艺创作和排演,10月30日前,选送4个优秀节目参加全区汇演;7月—11月份,开展以“田园欢歌”为主题的文艺创作和排演,11月30日前,选送4个优秀节目参加全区汇演。
三、主办单位
中共梧州市委宣传部、梧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梧州市文化局。
四、活动内容和要求
以“社区情
和谐颂”为主题的文艺创作和排演由市群众艺术馆、三城区文化馆和文体局负责,其中市群众艺术馆推送2个节目,三城区文化馆和文体局各推送1个节目。以“田园欢歌”为主题的文艺创作和排演由三县一市宣传文化部门负责,每个县市推送1-2个节目。在各县(市、区)和市群众艺术馆、文化馆、文体局推送的节目中评选出优秀节目,参加自治区开展的“社区情
和谐颂”和“田园欢歌”文艺活动。
(1)“社区情 和谐颂”和“田园欢歌”文艺节目要求
要求组织创作、排演反映和谐社区建设题材的节目,包括反映经济建设、城乡清洁工程、机关作风和行政效能建设等方面内容的节目,要求形式多样、生动活泼、丰富多彩。小戏、相声、小品、声乐、舞蹈、器乐、歌舞剧均可。
(2)“社区情 和谐颂”专题文艺活动进程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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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内
容 |
责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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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4日 |
⒈召开研究主题文艺创作演出活动会议。
2.要求市群众艺术馆创作2个节目,各城区文化馆创作1个节目。 |
市文化局
市群众艺术馆
万秀区文化馆
蝶山区文化馆
长洲区文化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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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3日 |
有创作任务的单位将节目创作方案上报文化局社文科,方案包括节目名称、形式、表达的内容等。 |
市群众艺术馆
万秀区文化馆
蝶山区文化馆
长洲区文化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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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6日
下午3:00 |
召开专题会议,就各单位报来的节目方案进行研讨,提出修改意见,地点定在群众艺术馆会议室。 |
市文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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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份 |
节目排演,由各创作单位负责。 |
市群众艺术馆
万秀区文化馆
蝶山区文化馆
长洲区文化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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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7日
下午3:00 |
⒈所创作的节目集中彩排。由文化局组织有关专家点评,地点在人民艺术剧院。
⒉音响由演出公司、群众艺术馆负责。 |
市文化局
市群众艺术馆
万秀区文化馆
蝶山区文化馆
长洲区文化馆
演出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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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3日
9月20日 |
⒈组织两台节目到社区或广场演出,节目除创作的5个节目外,另外增加一些节目,争取在活动中提高节目质量。
⒉演出地点由社文科负责联系。
⒊两台演出的节目框架9月10日由社文科召集有关单位拟定。 |
市文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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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份 |
⒈重点对有潜力的节目进行修改提高,邀请自治区专家到梧州进行指导。
⒉在上南宁演出之前,另选时间和地点组织选送节目进行最后彩排。 |
市文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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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田园欢歌”专题文艺节目活动工作进程安排
为了精选节目,推出有梧州特色的优秀节目参加自治区汇演,苍梧县、岑溪市、藤县、蒙山县要体现本辖区特色文化整合优化,精心打造反映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题材的节目。每个县(市)要组织好1—2个优秀节目,另外增加一些节目,在提高加工的基础上,组成1—2台节目到乡村基层进行演出,并从中选出1—2个好节目参加梧州市和全区汇演(汇演时间另行通知)。
五、奖项设置
活动设组织工作奖和节目奖。节目奖分为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
六、活动经费
各参加单位开展活动和到梧州市参加汇演的食宿费由各单位自行负责,颁奖晚会的经费由主办单位负责。
七、加强领导
各县(市、区)及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活动,指定专人负责,落实专项经费。要组织好文艺工作者深入生活,深入基层,开展专题创作和排演活动。在演出过程中注意不断修改,不断提高,从中选出好的节目参加汇演。要将这项活动作为迎接、贯彻、宣传党的十七大的一项重要文化活动来抓,努力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梧州营造良好的社会文化氛围。
中共梧州市委宣传部
梧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梧州市文化局
2007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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