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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市开展“庆国庆 喜迎十七大”
文艺演出活动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了庆祝建国58周年,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市委宣传部、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市文化局决定在全市开展“庆国庆
喜迎十七大”文艺演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艺术活动,展示我市群众文化艺术建设成果,丰富城乡文化生活。为庆祝建国58周年和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
二、活动主题
庆国庆 喜迎十七大
三、活动时间
2007年9月29日——10月16日
四、活动安排
1.群艺合唱团合唱音乐会专场。(时间安排:2007年9月29日晚8时 地点:艺术剧院 责任单位:群众艺术馆)
2.三城区文艺晚会。(时间安排:2007年9月30日 地点:鸳江丽港、太阳广场、梦之岛
责任单位:万秀区文化馆、蝶山区文化馆、长洲区文化馆)
3.文艺晚会。(时间安排:10月1日晚8时 地点:市政广场 责任单位:市歌舞团)
4.万秀区文艺晚会。(时间安排:10月2日晚8时 地点:鸳江丽港 责任单位:万秀区文化馆)
5.交响音乐会。(时间安排:2007年10月2日晚8时 地点:市政广场 责任单位:市歌舞团)
6.电影晚会。(时间安排:2007年9月30日、10月6日、7日晚8时 地点:市政广场 责任单位:市电影公司)
7.梧州首届家装文化会展。(时间安排:10月1日——3日,9时——18时,地点:文化中心内及对开广场 责任单位:梧州日报社)
8.“中国人寿杯”美术书法摄影展。(时间安排:9月29日——10月6日,9时——17时,地点:博物馆四楼、特委旧址
责任单位:市文化局、市文联)
9.喜迎十七大文艺晚会。(时间安排:2007年10月16日晚8时 演出地点:市政广场
责任单位:市歌舞团、粤剧团、群众艺术馆、万秀区文化馆、蝶山区文化馆、长洲区文化馆)
五、工作要求
1.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活动,指定专人负责,做好演出的排练工作,确保演出质量。
2.各单位可结合实际,开展相关的文化活动。
3.请新闻单位做好相关宣传报道。
中共梧州市委宣传部
梧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梧州市文化局
2007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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