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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参加2006年
自治区文艺比赛获奖节目奖励的决定
各县(市、区)委宣传部、文体局,市文化系统有关单位:
2006年,我市宣传文化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十六大和十六届六中全会、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梧州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宣传文化工作,按照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文化厅和市委的要求,认真开展文化广西建设,积极组织文艺节目参加自治区的文艺比赛,取得了较为突出的成绩。为表彰先进,激励斗志,市委宣传部决定在去年上半年对市艺术学校获得自治区“红铜鼓”文艺比赛金银奖节目给予奖励表彰外,对去年下半年参加自治区“八桂群星奖”、广西音乐舞蹈比赛”、农村文艺会演等几项大赛取得突出成绩的文艺节目继续给予奖励表彰。希望宣传文化战线的干部职工在新的一年里再接再厉,创作出更多的精品力作,取得更多的优秀成果,为进一步推动全市宣传文化工作,繁荣文化事业,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梧州作出新的贡献。
附:2006年梧州市参加自治区文艺比赛节目奖励名单
中共梧州市委宣传部
2007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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