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梧州市长洲区人民检察院自2000年进入自治区“五好检察院”行列以来,在院领导的重视和领导下,按照高检院、自治区院的部署和要求,继续深入展开基层院的规范化建设,坚持以“抓队伍为根本,创新机制为手段”来巩固、发展创“五好”的成果,并以此全面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大力有效地促进了检察工作与政治文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的协调发展,检察工作取得了良好成绩。2006年长洲区检察院获得了“文明接待室”、“自治区先进反贪局”、“自治区反贪局量化考核二等奖”、“自治区四化建设达标单位”四项先进集体称号,树立了公正文明的检察形象。
长洲区检察院近年来注重强化干警政治思想道德教育,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开展办案规范落实年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同时以“转变机关干部作风,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活动为契机,通过不断更新执法理念,增强了广大干警开展法律监督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使检察工作更加规范、文明,更加公开、公正、高效。此外,该院继续坚持“全区文明接待室”的标准和要求,加强检民联系,积极开展送法下乡活动,广泛宣传和主动接受群众的控告申诉,充分发挥了接待室作为加强检民联系的“窗口”作用。
作为全区检察干警人数最少的基层检察院,人少工作量大的问题在长洲区检察院尤其突出。为保证干警能以饱满的精神状态面对工作,该院经常组织体育竞赛和各种郊游活动,让大家放松身心的同时,营造出一种团结向上的集体氛围,从而使干警能以最大的热忱投入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