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人民检察院

结合办案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制

全力维护我市社会治安稳定

 

近年来,梧州市人民检察院为确保实现自治区党委提出“大事不出,中事不出,小事少出并解决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的稳定工作目标,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严厉打击各种严重刑事犯罪,认真查办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制,为促进我市经济提速发展和社会治安稳定作出了突出贡献。为此,市院荣获全市19972002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称号,20032004连续2年获全市综治工作评比一等奖。

多年来,市检察院党组始终高度重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早在1999年就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副检察长为副组长,各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综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办公室主任兼任综治办主任,同时要求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综治工作,形成一级抓一级、分工明确、层层负责的综治领导体制。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市院先后建立健全了有关综治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一是制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每年初,市院检察长分别与市综治委和该院所在的蝶山区综治委签订“综治责任书”后,又与本院各部门负责人签订《综治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把抓好综治工作作为部门和个人评先受奖、升级、晋级的依据,若出现问题或违反有关规定的,则追究部门领导责任。二是建立维护稳定反应机制。明确有关人员在维护稳定工作中的分工及职责,随时应对各种突发事件。2002年,市院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第一责任人,副检察长为直接责任人的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和应急分队,同时还成立了帮教领导小组,除到看守所开展帮教工作外,切实加强对假释、缓刑等监外执行人员的管理和教育,减少重新犯罪。

市检察院在多年来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坚持每年制订综治工作计划和综治工作总结。年初由院综治办制订全年的综治工作计划,印发各业务部门和有关人员,再由分管的副检察长亲自召集各部门的综治工作联络员召开综治工作会议,部署落实各部门的综治工作任务。每年年中和年终,市院综治办都对各部的综治工作进行评比,并作为各部门评先的依据之一,同时对全市两级院的综治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及时向市综治委和蝶山区综治委反馈。市院综治办还印发“综治工作实绩卡”到各部门每月填写一张,包括每月的政治学习、办案情况及预防职务犯罪等综治工作的开展情况,同时整理汇总综治工作大事记,使市院综治领导小组成员及时了解掌握全市的综治情况。市院综治办特别认真抓好内部安全保卫和治安防范工作。每逢节假日前,院领导都召集全体干警进行防火防盗、保密等安全教育,进一步增强干警的安全防范意识。为确保检察大院内部安全,市院严格实行外来人员来访登记制和24小时值班制,雇请6名保安人员和1名清洁工负责大院的安全保卫及清洁卫生工作,切实搞好内部安全防范,有效地防止黄、赌、毒及赃、乱、差现象发生。加强领导管干警,干警管家属责任制,保证本单位的干警、家属不参加非法集会、非法游行、集体上访、聚众闹事、停工、停课、停产等活动,确保“大事不出、中事不出、小事少出”。市院还把本院开展争创“全国、全区先进检察院”活动与创建“安全文明小区”、“无毒小区(单位)”活动结合起来,配合社区坚持开展治安巡逻和值班守楼护舍等安全防范工作,多年来大院内没有安全责任事故或刑事案件发生。

根据“打防并举、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的综治工作方针,结合检察工作职能,市院积极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取得良好成效,具体体现在:

(一)结合办案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深化综治措施。一是在审查起诉工作中注意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如去年我院办理的对我市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吴新等人诈骗案,几十名被害人得知该案已移送审查起诉后,情绪激动地向市院反映公安机关在处理涉案赃物方面极其不公平的情况,案件承办人为此多次与公安机关核实赃物,并耐心细致地对受害人做好说明解释工作,使他们情绪稳定,避免事态进一步扩大。二是利用庭审开展法制教育。公诉人在法庭上依法揭露、证实犯罪的同时,又对被告人的犯罪原因和社会危害进行深刻剖析,既使被告人认罪服法,又给旁听群众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课。如我院办理的宣福龙等人特大贪污案,公诉人在庭审中结合多媒体示证,对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进行逐一揭露,使被告人的辩解显得苍白无力,同时对旁听的近200名群众进行了很好的法制宣传教育。三是慎重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把预防犯罪与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紧密结合,取得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市院对办理未成年人案件试行暂缓起诉制度,对情节较轻、符合法定条件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暂缓起诉,在考验期内确有悔改或立功表现的,决定不起诉;这个做法受到自治区院在全区检察系统内推广。两级院还积极开展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通过加强与公安局看守所、法院的沟通,使未成年的嫌疑人和被告人在接受讯问和审判时可以解除戒具,加强对他们的感化教育和融入人性化理念;同时选派业务素质好,热心青少年思想工作的干警受聘为市内各中小学校的校外法制辅导员或法制副校长,通过走访结对学校、个别帮教、编写和推荐法制教育读本、上法制宣传教育课、开展预防青少年犯罪对策研究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切实保持未成人的健康成长。

(二)充分发挥控申部门的联系纽带和窗口作用,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一是树立以民为本意见。市院对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先后制定了“一及时”、“两耐心”、“三个请”、“四有声”、“五个一样”等文明接待制度,同时坚持检务公开和实行每周四检察长接待日制度,使得一些群众反映强烈、久拖不决、多次来访反映的热点案件及时得到解决。如200443日,市民钟某到市院反映其丈夫徐某被市公共汽车公司司机刘某开车压死,此案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决定不起诉;负责接待的院领导详细审查控告材料后,当即批示公诉部门督办此案,经过多次开会研究分析案情,两次补充调查取证,最后使该案达到起诉条件,最后向法院提起公诉。二是切实保护群众合法权益,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20012004年,全市两级院共办理立案监督案件221件,受理群众不服法院已生效裁判的民事(经济)行政申诉案件526件,经审查后决定立案审查207件,提出抗诉75件,提请抗诉113件。如市民邓娟霞上访案,其丈夫何某于1999年因涉嫌盗窃罪被某公安派出所民警宁某刑讯逼供致死;检察机关经初查证实后决定对宁某刑讯逼供案立案侦查,主管副检察长全程督办该案并亲自参与侦查,最终宁某被作出有罪判决。三是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市院在成立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和应急分队的同时,根据检察工作特点与所辖的有关基层组织建立工作联系点,深入调查了解情况,协助平息纠纷,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如2002925日,苍梧县某镇20多名群众到市院上访,反映该组村民与邻村村民因自来水问题发生纠纷,对方不执行法院判决继续引装自来水而导致群体械斗,数人死伤;主管副检察长亲自接访,了解情况后马上与市中级法院联系,建议尽快采取措施,切实执行判决;经过近2个小时的耐心劝导和说服,终于平息群众的激动情绪并表示不再上访。

(三)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增强综治社会效果。市院按照每年的综治工作计划和宣传方案,认真结合业务工作实际搞好综治宣传工作。一是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市院充分利用报刊、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的舆论宣传作用,通过开展举报宣传周、送法下乡等活动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活动。20012004年,市院在中央、区级和市级报刊、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刊发宣传稿件500多篇,摄制电视专题片2部。二是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市院专门建立维护稳定信息联系网络和重大事故报告制度,对涉及社会稳定问题能做到反映快、报告快、信息灵、渠道通。20012004年,市院向自治区院报送各类信息865篇,其中综合信息185篇,获采取150多篇。三是深入开展“综治宣传月”活动。市院领导每年都亲自带领干警参加全市“综治宣传月”和“综治宣传一条街”等活动,并组成“送法下乡”工作队深入农村和基层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20012004年,市院开展“送法下乡”活动5次,上街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律咨询30多次,上法制辅导课30多次,接受群众法制咨询6000多人次,印发宣传资料近10万份。

 

                        供稿:梧州市人民检察院  钟振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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