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人民检察院积极实现
         办案与“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
          专项整改活动“双促进”、“两见效”

    今年以来,我市检察机关坚持“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的总体工作思路,扎实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和“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以整改促办案,在办案中体现整改成效,促进全市检察队伍的执法观念进一步更新、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办案质量进一步提高、检察形象进一步提升,各项业务工作均取得良好成效,成功体现了办案与专项整改活动“双促进”、“两见效”。
    5月27日,自治区检察院召开全区检察机关“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电视电话会议,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各部门中层领导和各基层院检察长、办公室主任参加了会议。区院电视电话会议一结束,市院马上就召开全市检察机关“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动员会,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卢惠盛同志作动员讲话。他强调要从四个高度来深刻认识这次专项整改活动对全面加强法律监督工作,着力抓好集中整改、健全制度、培训考核三个阶段工作,针对四个重点部门和四个方面的重点整改问题,从细化办案流程、完善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健全内外部监督制约机制等方面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制约,同时从五个方面认真抓好培训和考核工作,做到专项整改活动与业务工作两不误、双促进。
    6月3日,市院成立了由卢惠盛检察长任组长的全市检察机关“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落实工作措施,同时确定市院领导对各基层院的联系点。6月6日,市院制定了《全市检察机关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实施方案》,6月7日制定了《专项整改活动案件清理工作实施方案》。两级院迅速按照“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全面铺开专项整改活动。6月28日、7月10日,市院又分别制定出专项整改和健全制度阶段的工作方案,把专项整改与办案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对整改发现的问题,市院党组专题分析研究并制定整改方案、措施,建立整改工作责任制,同时加强督查,做到边整改、边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按照专项整改活动的要求,市检察院专门成立了案件清理工作小组,对2003年以来的涉检上访案件特别是错案、检察干警违法违纪案件、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公案件等进行清理、督办和纠正。据统计,两级院共清理四类涉检上访案件28件,三类公诉案件 64 件83人,清理举报检察干警违法违纪案件10件,经核查后均不属立案范围。两级院还结合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采取走访群众、召开座谈会等形式,主动征求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监督。7月7日,部份自治区、市人大代表到市检察院视察我市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工作的情况。7月13日,市院以《检察工作要况》的形式向全市340多名市人大代表通报我市检察机关开展专项整改活动的情况。部份自治区、市政协委员又将于近期到市检察院视察我市检察机关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
    通过案件清理和征求意见相结合,市检察院共查找出办案中存在如案件质量不高、办案不够规范等方面突出问题,市院党组对此高度重视,迅速召集有关部门进行专题研究并制定落实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动态管理,严把案件质量关,避免随意立案或采取强制措施,确保案件质量;二是加快办案进度,进一步加强与法院等有关部门的联系、沟通,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坚持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缩短办案周期,确保案件立得住、诉得出、判得了;三是增强严格执法意识,规范办案行为,在办案中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法定程序采取或变更强制措施,认真执行《廉洁自律卡制度》,杜绝违法办案等不良行为发生。
    市检察院侦查指挥中心还紧紧抓住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的有利时机,引入办案竞争机制,组织两级职侦部门先后开展多项办案竞赛活动,加快办案进度,提高侦查效率。特别是突出办案重点,进一步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大案要案和重点领域、部门内的职务犯罪工作力度,结合深入开展“严肃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侵犯人权犯罪案件专项活动”和“集中查办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渎职犯罪专项工作”等专项侦查活动,拓宽案源渠道,深挖窝案串案,扩大侦查战果,确保全市职侦办案工作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
通过以开展专项整改活动促办案、树形象,成功体现了办案与专项整改活动实现“两见效”:
    一是办案总量稳步上升。1-8月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决定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同比呈上升趋势;对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案件经审查后批准逮捕851件1198人,同比分别上升1.7%和6%;对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已提起公诉752件1051人,同比分别上升4.9%和10.4%;提出刑事抗诉案同比上升1倍。对受理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已生效判决、裁定的民事(经济)行政申诉案决定立案审查58件,同比上升5.5%;经审查提出和提请抗诉后已改判案件同比上升40%。办理刑事申诉案同比上升13.8%。
    二是办案质量进一步提高。两级检察机关决定立案侦查职务犯罪大案要案同比上升56.8%(件),同时还抓紧、抓好案件侦结工作,确保办案质量。
    三是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执法水平不断提高。最近,市院正专门组织力量对本院130多项现行的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清理,并抓紧研究修订和补充。市院的控告申诉检察部门于6月中旬牵头制订了《控告、申诉工作首办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明确规定各职能部门在处理来信来访时的首办分工范围和责任,形成由控申部门负责组织归口、反馈,机关内各职能部门就来信来访的处理互相协调配合的责任体系,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和细化办案流程,该“办法”印发执行后反映良好。另外,市院还专门派出检查小组到各基层院对开展专项整改活动进行检查督促,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指导整改意见,督促落实整改。
    四是执法观念进一步转变,检察形象不断提升。随着专项整改活动的深入开展,我市检察队伍的整体综合素质不断提高,执法行为规范化成为干警们的自觉追求,检察机关的形象也得到不断提升。特别是在今年6月中下旬我市遭受百年一遇的“6.23”特大洪灾中,两级检察机关坚持做到抗洪与办案两手抓、两不误,全体检察干警不畏险阻、不怕苦累,在全力以赴抗洪抢险的同时,从抗洪一线下来后又马上投入办案,不顾疲劳,日夜加班,确保各项工作在洪灾期间不受延误。据统计,在特大洪灾期间的6月18-25日,两级院共决定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9件9人,全部是重特大案件;成功抓获2名网上追逃的案犯;同时克服多方困难确保审查批捕、起诉工作在检察环节不受延误,为维护梧州市洪灾期间的社会稳定作出了贡献。
            
        供稿:梧州市人民检察院  梁 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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