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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中心 注重实效 创建文明单位
广西梧州市人民检察院近年来紧紧围绕争创“人民满意的检察院、人民满意的检察官”这个主题,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坚持“一手抓业务,一手抓服务”的方针,努力塑造检察机关文明执法的良好形象,促进了检察事业的蓬勃发展。2001年获广西区第八批文明单位、2004年被复核为广西区文明单位,并多次被评为梧州市“文明单位”。2004年获“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全国检察机关基层建设组织奖”、“全国检察机关信息化工作先进单位”等国家级荣誉。
一、抓认识,统筹规划,强化目标落实
该院党组积极组织干警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充分认识创建文明单位与检察工作全面发展的重大意义,增强了创建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同时制定了检察系统精神文明建设近期规划和远景目标及创建文明单位工作方案。在实际工作中,将创建文明单位目标纳入年度目标管理,并层层分解,落实到每个基层院、机关各部门和个人,形成完整的目标管理保证体系,并将创建目标落实情况与评先、奖罚挂钩,确保创建活动目标的实现。
二、抓重点,突出教育,强化队伍建设
加强思想理论建设。组织干警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使干警把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观点,澄清思想上的模糊认识。
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根据《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检察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先后开展了执法作风大检查、职业道德教育、“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公正执法树形象”和“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等专项集中教育活动。广泛开展严格执法、热情服务教育,大力倡导公正执法、爱岗敬业、廉洁奉公、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职业道德。
加强廉政建设教育。组织干警学习中央关于反腐倡廉的指示精神,用正反典型案例教育干警,做到警钟长鸣。全市检察机关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公正执法、廉洁自律承诺书》。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全体干警牢固树立忠于职守、公正执法、廉洁从检执法理念,进一步提高执法意识和依法办案能力。
加强干警业务素质教育。开展创建“学习型检察院,学习型检察官”活动,努力提高干警的综合素质。不断加大岗位培训、学历教育、业务技能比赛和专业技术人才培养的力度,干警的文化水平和业务能力有了明显提高。全市干警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达56.4%,国家计算机等级一级考试通过率达66%,专业型、复合型人才占在职干警的6%。
三、抓活动,虚功实做,强化创建氛围
一是广泛开展“三文明”(物质、政治、精神、)、“三学一创”(先进、典型、榜样,文明单位)和“珍惜岗位,爱岗敬业”等活动,使全体干警进一步强化了文明执法、公正执法,热情服务的意识,严格规范执法行为。
二是广泛开展具有检察特点的服务活动。在预防职务犯罪方面,坚持以打击犯罪为手段,预防职务犯罪为根本,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围绕梧州市开展的“三百项目”大会战,充分发挥检察工作职能,在全市设立预防职务犯罪网络单位86个,制定了《梧州市检察院保护非公有制经济八项措施》等。在加大预防职务犯罪的同时,严厉打击了贪污贿赂犯罪,查办了在梧州市有影响的重大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一批案件,为国家和集体挽回了经济损失;在打击刑事犯罪方面,坚持“严打”方针,维护社会治安稳定。近几年,全市共批捕刑事犯罪案件2619件,起诉案件2542件;在强化执法监督、维护法律正确实施方面。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坚持开展争创“文明接待室”和“文明接待示范窗口”活动,热情接待群众来信来访,为民解困;监所检察工作坚持做到文明办案、文明管理、严格监督,配合看守所打击牢头狱霸,保证监管秩序的正常规范。全市6个驻所检察室有5个被高检院评定为“二级检察室”,1个被评定为“三级检察室”。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坚持敢抗、会抗、抗准的原则,近年来共受理民事、经济、行政申诉案件256件,取得了较好的成果。2004年,该院获得三项全国性荣誉,五项主要检察业务在全区量化考核评比中获总分第三名,还获得二项全区先进单位荣誉,全院14项工作有10项在全区综合排位名列前三名;一名干警获高检院表彰,一名干警被评为广西区第三届优秀青年卫士,3名干警获自治区院表彰,文明建设成果累累。
三是在干警中开展“形象工程”活动。全体干警自觉地强素质、树形象,不断强化“以人为本,服务大局”的意识。号召全体干警向全国、全区的先进典型人物学习,使检察机关凝聚着一股浓厚的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气氛。
四是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活跃干警的文化生活。先后举办了全市检察机关足球、篮球、乒乓球比赛,全市检察机关文艺晚会和演唱、演讲、书法比赛,2002年至2004年每年组队参加全市璀璨广场群众文化活动,丰富干警文化生活,振奋精神、陶冶情操、增进团结,促进精神文明建设的深入开展,激发干警“爱我检察,奉献在岗位“的热情和力量。
五是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促进精神文明健康发展。①响应市委的号召,派出人员参加市基层建设工作队。几年来共捐资1万元,帮助驻村工作点修筑水库一座,解决群众的吃水、用水困难,扶持了十户困难户。②开展扶贫济困献爱心活动。先后向特困职工和灾区人民捐款捐物6万多元。从2000年起,该院与困难职工实行结对子帮扶,长期帮助一名特困职工。卢惠盛检察长还为困难干警曾卓刚给女儿治病捐款3300元。2001年至2003年该院被市总工会评为“扶贫解困”先进单位,2004年评为“领导干部联系职工生活困难户工作”先进单位。③积极组织干警参加各项社会公益活动。参加蝶山区政府开展的“打、防、控”系列禁毒活动,参加义务植树、缮修水利、清扫街道、小区等活动。
四、抓典型,以点带面,强化示范效应
从1995年开始该院确立了“抓典型、树窗口、带全面”的工作思路,把“加强示范窗口建设、以点带面、共同提高”作为创建文明单位的重要措施。深入开展争创“文明接待室”和“文明接待示范窗口”活动,做到门好进、脸好看、话好说、事好办。全体干警在接待群众时做到“一及时”、“两耐心”、“三个请”、“四有声”、“五个一样”。即:及时有效地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不得推诿,首次信访七日内分流完毕;耐心听取来访者诉说、耐心进行思想开导和法制宣传教育;请坐、请茶、请讲;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办事有回声;来信与来访一样、本地与外地一样、首访与重访一样、干部与百姓一样、管辖内与管辖外一样。实行检务公开的办事制度,向社会做出承诺保证,并设立投诉电话和举报箱,建立监督机制和奖惩措施,聘请28名社会特邀监督员。示范窗口的服务态度、服务意识、服务质量有了明显的提高和改善,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市院机关2000年、2004年被高检院授予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和“文明接待示范窗口”称号;1998年-1999年被自治区院授予“文明接待室”称号;1995年-1999年被高检院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称号;1997年被自治区院授予全区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称号。
五、抓领导,明确责任,强化创建措施
在创建活动中,该院实行“三个文明建设”同规划、同实施、同考核、同表彰,形成了“三个文明一起抓,三个目标一起下,三个成果一起要”的可喜局面。院党组和各基层院都成立由检察长负责的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的齐抓共管工作体制。在每年的全市检察工作会议上,市院党组与各基层院签订目标管理责任状,把创建文明单位和各项检察工作目标量化,实行一体化管理,同奖同罚,收到良好效果。经过近年来的努力,该院精神文明建设取得了骄人的成绩,已形成团结、文明、进步的新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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