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一、梧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职责
  梧州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02年3月7日正式挂牌成立,是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垂直管理机构。2004年9月6日,在原机构的基础上,成立了梧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增加了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开展对重大事故查处的职能。现有办公室、人事教育科、监察室、食品安全协调科、市场监督科、综合业务科、稽查队7个科室,下辖岑溪市、苍梧县、藤县、蒙山县四个分局。辖区内有药品生产企业8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1家、药品批发企业10家、药品连锁企业3家,药品连锁企业门店50家、药品零售企业825家。
  梧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主要职责有:
  (一)组织协调开展本行政区域内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的专项执法监督活动;组织协调和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二)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在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梧州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负责本辖区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
  (三)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药品包装的法定标准及企业标准。
  (四)监督实施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工作。
  (五)监督实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
  (六)依法监督辖区内药品流通;监督抽查药品的生产、经营和医疗单位的药品质量;依法查处辖区内制、售假劣药品的行为,监管中药材市场。
  (七)依法监督管理辖区内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及特种药械。
  (八)依法审查或审批药品零售企业,依法监管药品经营企业经营行为。
  (九)协助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内的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监督检查。
  (十)协助实施执业药师的资格考试、认定工作;负责执业药师注册初审工作。
  (十一)承办上级药品监督管理机关和同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地址:梧州市文澜路63号 邮箱:543002
  E-mail: wz@gxfda.gov.cn
  联系电话:(0774)5835899 (0774)5839211(传真)
  二、确保一方群众用药安全有效
  三年来,梧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认真推行人事制度改革,引入竞争机制,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和党风廉政建设,抓作风、抓基础、抓基层,建立起一支精干有力、廉洁高效、勤政为民的食品药品监管队伍。全面贯彻药品监督管理“以监督为中心,监、帮、促相结合”的工作方针,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确保人民群众食品安全、用药安全有效和促进医药经济健康发展的总体目标,认真履行职责,全面展开行政、执法、技术监督的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一是全面开展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宣传。通过举行各种公益宣传活动、印发宣传材料等形式,切实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使人们对依法治药的意识得到进一步的提高。
  二是依法行政、依法治药,切实加强对药品(医疗器械)的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全过程的监督管理,为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三是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成效显著。成立近三年来,对我市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乡镇以上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率达到100%,对村卫生所的监督检查率达到80%以上,部分分局达到100%。查办的各类药品、医疗器械违法违规案件700多件,没收违法经营、使用药品一大批,有效地降低和消除了假劣药品对人民群众的危害。
  四是在抗击“非典”斗争中药监部门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夺得阶段性胜利作出了积极的努力。2003年,面对突如其来的“非典”疫情,作为梧州市抗“非典”的牵头单位,全市药监系统反应敏锐、行动迅速、工作主动,忠实履行药监职能,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做好“非典”预防、救治相关药物的质量监管,积极当好当地政府抗击“非典”的参谋与助手,打赢了抗击“非典” 的战役。
  五是各项业务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大力推进农村药品监管和供应网络建设,改善了农村药品市场混乱状况,较好地解决了农村药品供应长期存在的药品质量差、“买药难”以及农村药品供应不足、监管不力的问题。而且,各级药监部门发挥职能作用,为促进地方医药经济发展服务,通过狠抓源头管理,推进GMP和GSP 认证。同时实行不合格产品追踪监管制度、构建诚信体系等措施。
  六是积极履行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开展对重大事故查处的职能。成立了梧州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逐步建立健全各项制度,逐步建立统一、权威、高效的监督协调机制。
  七是强化权力监督,推行廉政建设,切实抓好干部职工队伍建设,使药监系统在全社会树立起了良好形象。
  三、荣获“文明单位”
  梧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着力建立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良,作风清正,纪律严明,行动快捷”的监管队伍,制定了“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工作思路,实行服务“五个一”、“五个心”的承诺。为此,市局设立了方便群众办证的办证服务中心,实行透明、高效服务,各县(市)药品质量投诉电话网和行政效能举报监督网,严格执法行为。2002年获蝶山区“文明单位”称号,同年又被中共梧州市委、市人民政府授予“文明单位”称号。
  四、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监督举报
  当你发现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有下列情形的,请向梧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各县(市)分局举报:
  一、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生产、经营、使用药品或医疗器械的。
  二、从非正规渠道购进药品、医疗器械的,未建立真实完整的药品、医疗器械购销记录的。
  三、生产、销售、使用变质、被污染、未标明有效期或者更改有效期、超过有效期、不注明或更改药品生产批号的。
  四、生产、销售、使用无产品注册证书、无合格证明、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及生产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医疗器械的。
  对举报有功者,我局将根据有关文件的规定给予奖励。
  监督举报电话:
  
梧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5835899(办公室) 5835822(稽查队)5835811(市场监督科) 5831192(综合业务科)5835611(食品安全协调科)
  苍梧县分局:2681581 岑溪市分局:8212761
  藤 县分局:7299206 蒙山县分局:6286957
  另外,对药品的虚假广告,请向梧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举报,举报电话:12315;对药品的价格投诉,请向梧州市物价局投诉,投诉电话:12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