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梧州市第十一次代表大会
关于中共梧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06年9月24日中国共产党梧州市第十一次代表大会通过)
中国共产党梧州市第十一次代表大会经过认真审查,批准中共梧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大会充分肯定了中共梧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
大会认为,中共梧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在上级纪委和市委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密围绕市委、市政府开放带动、项目带动两大战略,积极发挥纪检监察两项职能,贯彻落实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反腐倡廉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充实和完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基础性作用越来越明显,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不断向源头治腐的广度深度推进,党政监督的整体合力明显增强,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不断显现,治理党风政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解决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不断取得新成果,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群众满意度和社会公信力逐年提高,为我市扩大开放、提速发展提供了有力保证。
大会要求,全市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要在中央纪委、自治区纪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紧密围绕党的历史使命和中心任务,坚决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不懈地开展反腐倡廉工作,拓宽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加强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建立和落实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围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明政治纪律,更加有力地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政治保证;拓展反腐倡廉教育的深度广度,更加牢固地发挥教育的基础性作用;强化执纪为民理念,更加自觉地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保持依纪依法查办案件的强劲势头,更加扎实地推进党的先进性建设;推进制度落实和制度创新,更加深入地解决诱发腐败的深层次问题;增强党政监督的整体效能,更加有效地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服务,全面提高反腐倡廉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力,促进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建设富裕和谐新梧州提供坚强有力的保证。各级党委要继续加强对纪律检查工作的领导,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反腐倡廉的战略方针,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勇于进取,扎实工作,共同为完成本次代表大会提出的各项任务而奋斗。